二鸿雁传书 真假参半故事的传播效应及佛经的胡雁(第2页)
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波罗奈国。尔时世尊,于林泽中,为天人四辈之类演说妙法。时虚空中,有五百群雁,闻佛音声,深心爱乐,盘桓回翔,寻欲来下至世尊所。时有猎师,张施罗网。五百群雁,堕彼网中,为猎师所杀。生忉利天,父母膝上,忽然生长,如八岁儿,身体端严,颜貌无比,光相明净,喻若金山。便自念言:“我以何因,生此天中?”天人心聪神解,即识宿命,缘爱法声,果报生天,当报其恩。即共同时,持天花香,下阎浮提波罗奈国,至世尊所。天光明曜,犹宝树林,一时曲身,体世尊足,合掌白言:“我蒙世尊说法音声,生在妙处,愿重矜愍,开示道要。”尔时世尊,便为演说四谛妙法,天人开悟,得须陀洹果,即还天上,不堕三途,随缘七生,得尽诸漏。尔时阿难白世尊言:“昨夜有天光明照曜,礼敬世尊,不知其缘,愿见告示。”佛告阿难:“善思念之,当为汝说。世尊昨日在林泽中,为天世人四辈之众敷演妙法。有五百群雁,爱敬法声,心悦欣庆,即共飞来,欲至我所。堕猎师网中,于时猎师即取杀之。因此善心,生忉利天。自识宿命,故来报恩。”尔时阿难闻佛所说,欢喜踊跃,叹未曾有,而作是言:“如来出世,实为奇妙,陶演法雨,莫不蒙润。乃至禽鸟,犹闻法声,获福乃尔,岂况于人信心受持?计其果报,过踰于彼百千万倍,不可为比。”佛告阿难:“善哉善哉。如汝所说,如来出世,多所润益。普雨甘露,侵润群生。以是之故,当共一心信敬佛法。”尔时阿难及诸众会,闻佛所说,欢喜奉行。[6]
群雁能为佛法所感,心底爱好,体现了超凡禽鸟的通灵神通,而无端被猎师所捕杀,更突出了它们的善良无辜。不过因祸得福,由此又成为转生为人的一个契机。遭害又获救的叙事显示了佛教的伦理精神。佛法无边,在人在禽,得佛法真谛者即可如愿,佛法在稳定世界秩序上的意义重大。可以减少杀掠,减少强者的贪婪不止的欲望,以此使大千世界获得安宁。
释道世《法苑珠林·六度篇》引《五分律》的故事,则强调了龟不能忍住嗔怒、违反“慎不可语”禁忌的后果,作为龟之朋友的雁在这里显得善良、实在而又无奈:
佛告诸比丘:过去世时,阿练若池水边有二雁,与一龟共结亲友。后时池水涸竭,二雁作是议言:“今此池水涸竭,亲友必受大苦。”议已,语龟言:“此池水涸竭,汝无济理。可衔一木,我等各衔一头:将汝著大水处。衔木之时,慎不可语。”即便衔之。经过聚落,诸小儿见,皆言:“雁衔龟去,雁衔龟去。”龟即瞋言:“何预汝事!”即便失木,堕地而死。[7]
故事叙述中心当然在龟不能忍嗔及其后果的描述,所谓龟“不能谨口舌”的故事,而其中又蕴含着更为重要的生物生存法则:自然灾难面前,众生如能协同合作,必须谨遵共同的行为规范。而雁与龟对比正显示雁的聪明伶俐、通晓而认真遵守法则。然而,其中雁的辛劳救友于危难的意旨,却往往被忽视了。其实既然承诺了携带龟朋友空中飞行迁徙求生之所,二雁是有责任心的,还特意嘱咐龟一路上衔木不能张口讲话,遗憾的是龟并没有守约。故事在公元前二世纪的《五卷书》中即有,而后出现了不同时代译经中的异文,此前康僧会《旧杂譬喻经》卷下中,救鳖未成者是“鹄”;而此后唐初义净《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十八,则成了二鹅共持一鳖。而刘宋时《弥沙塞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二十五则称龟口衔一木,二雁各衔木之两头,带龟飞行,龟多言,堕地。故事在敦煌写卷中也有(伯2129),对于这个故事的主题学源流梳理,见于周一良先生发表在《现代佛学》第一卷第五期的《跋敦煌写本海中有神龟》一文[8]。
丁乃通《中国民间故事母题索引》在借鉴“AT”分类法基础上,将其列入新构的“225A”型,台湾梁丽玲女士指出:“《雁衔龟》的故事题材,很可能早在公元三世纪之前,已被口头创造出来,且广泛流行于印度民间。”[9]而刘守华先生在台湾、宁夏、西藏等许多地方的民间故事中,搜寻到了更多的异文,如蒙古族,讲述的是大雁飞过草原时,蒙古包里的人们都不禁大声夸奖聪明的大雁会想办法,而爱显示自己的青蛙听到了则忍不住大喊是自己……于是内在的佛理被多方面地充分地世俗化了,被用来讽喻日常生活中人们的不良习性[10]。
佛经中的大雁传书故事,很可能是传译过程中的“有意误读”。元魏沙门慧觉等所译佛经即写善事太子入海求宝,不提防竟被恶弟刺眼夺宝,船沉幸免,沦落到了当个守园人的境地。而当初太子在宫时怜爱一雁,人与雁之间有了特殊的感情,国王及夫人就告诉此雁前去探视:
太子在宫,常爱一雁。王告其雁:“太子养汝,今入大海,奄没不还。何不往看?”知其所在,因作书音。以系雁项,雁即高翔,广行求觅。游彼园上,识其歌声,即下视看,得见太子,鸣声悲喜,不能自胜。太子闻识,即解取书,眼无所见,不能看读。因求纸笔,作书与王,说波罗伽梨刺眼委曲,所更历处心酸诸事。系于雁项,雁便飞去。……尔时雁还,担书到国,大王见雁,披解看读,始得消息。知太子存在,具知其所更辛酸诸事。王及夫人,乍悲乍喜。宫合内外,靡不悲悼懊恼嗔愤。[11]
雁以“鸣叫”和传达书信,作为表达感情的特殊方式,更以远飞寻故的侠行义举,而解救了受难太子,那封受难太子“自述真相”的书信,非大雁不能传递。故事突出了大雁的“义”,传书之事,与空中搬运朋友到有水之处,都展现了大雁超越空间的飞翔能力,而有实力也要有侠义心。而实际上,此前《大方便佛报恩经》(失译人名在后汉录)卷四《恶友品第六》已将此故事纳入,传译出来,突出了“报恩雁”的感情,以及为这一家中出现巨大人伦悲剧变故的恩主,冒险飞空传递信件,真相得明,坏人受到了应得的惩治:
尔时善友太子未入大海在宫殿时,养一白雁,衣被饮食,行住坐卧,而常共俱。尔时夫人往到其所,报其雁言:“太子在时,常共汝俱。今入大海未还,生死未分,而我不能得知定实。汝今云何不感念太子?”雁闻是语,悲鸣宛转,啼泪满目,报言:“大王夫人!欲使求觅太子者,不敢违命。”尔时夫人手自作书,系其雁颈。其雁音响问太子大海所在,身升虚空,飞翔宛转而去。夫人见已,心生恃赖:“今者此雁,其必定得我子死活定实消息。”飞至大海,经过周遍,求觅不见。次第往到利师跋国,遥见善友太子在宫殿前。其雁敛身,拥翅往趣,到已,悲鸣欢喜。太子即取母书,头顶礼敬,发封披读,即知父母昼夜悲哭,追念太子,两目失明。尔时太子即作手书,具以上事,向父母说。复以书系其雁颈,其雁欢喜,还波罗奈。父母得太子书,欢喜踊跃,称善无量,具知太子为弟恶友之所危害,夺取宝珠,苦恼无量。父母寻时杻械恶友手脚,枷锁颈项,闭着牢狱。……
雁在东汉译经这里,已充分地拟人化、善恶道德化了。《汉书》(亦称《前汉书》)的作者东汉班固(32—92)子袭父业,在其父班彪所采轶事遗闻基础上成书的,华夏之邦有了鸿雁传书说法,后来的译经者难免不受这带有传奇性故事的影响。
[1][美]罗德里克·纳什:《大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学史》,杨通进译,第19页,青岛,青岛出版社,1999。
[2][日]高楠顺次郎等编:《大正新修大藏经》卷四,596a—b,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0(影印)。
[3]王立等:《禽兽义感母题的跨文化溯源——佛教文献中野生动物故事的教谕意义》,《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4(2)。
[4]常任侠选注:《佛教文学故事选》,第167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新2版)。
[5]周叔迦、苏晋仁:《法苑珠林校注》卷九,第335—336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6]温泽远等注译:《贤愚经》卷十三《五百雁闻佛法生天品第五十三》,元魏沙门慧觉等译,第599页,广州,花城出版社,1998。
[7]周叔迦、苏晋仁:《法苑珠林校注》卷八十二,第2393页,北京,中华书局,2003。
[8]周一良:《唐代密宗》,钱文忠译,第253—259页,上海,上海远东出版社,1996。
[9]梁丽玲:《佛经〈雁衔龟〉故事的传播与影响》,国际佛教学大学院、京都大学:《佛教文献与文学研讨会论文集》,2007年6月。
[10]刘守华:《佛经故事与中国民间故事流变》,第181—182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
[11]温泽远等注译:《贤愚经》卷九《善事太子入海品第三十七》,元魏沙门慧觉等译,第424—426页,广州,花城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