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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鸿雁传书 真假参半故事的传播效应及佛经的胡雁(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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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鸿雁传书:真假参半故事的传播效应及佛经的“胡雁”

人类的社会伦理精神,包括诸如政治伦理、经济伦理、道德伦理等等,往往同一些被赋予生态伦理情怀的动植物意象,产生富有意味的纠葛。而大雁这种南北奔波跨地域生活繁衍的“宾鸿”,还以其具有体现“族群伦理”的条件,得到北方游牧民族的青睐。鸿雁传书,即承载了胡汉、北方游牧民族与中原汉族交往过程的佳话,人们多理解为东汉班固《汉书·苏武传》肇始,这实属一个“伪典”:

昭帝即位,数年,匈奴与汉和亲。汉求武等,匈奴诡言武死。后汉使复至匈奴,常惠请其守者与俱,得夜见汉使。具自陈过。教使者谓单于,言天子射上林中,得雁,足有系帛书,言武等在某泽中。使者大喜,如惠语以让单于。单于视左右而惊,谢汉使曰:“武等实在。”

有人教汉朝使者诈说汉天子在上林苑射雁得到书信,说苏武在某泽(北海,今贝加尔湖)中,大雁传书在苏武回归中原事件中只是一个借口,并非事实,可见出雁传书的普遍信奉与顽强民俗记忆。匈奴对野生动物如大雁更具亲和感,在此胡汉民族双方共同认可雁的生物属性(候鸟、南雁北飞)的前提下,真实的大前提,使小前提的真实与否受到忽略,从而推导出了不被认为虚假的结论。班固同时又作《白虎通义》,该书盛赞了婚姻仪式中大雁的民俗功能,所以雁传书之事的文学叙述也显示了他对大雁的偏爱,大雁跨越时空信使的角色,实为“他者”(匈奴)确认的。

中古汉译佛经故事,则传达出印度民俗之中对于雁这种野生飞禽的深厚感情,给予古代中原人文中的大雁形象意蕴,带来了外来印度与西域文化的影响因子。早在印度古代史诗《罗摩衍那》开篇,蚁垤仙人就曾借助麻鹬被无端伤害,唱出了自然美被横遭破坏的愤怒:

你永远不会,尼沙陀!

享盛名获得善果,

一双麻鹬耽乐**,

你竟然杀死其中的一个!

这个名叫尼沙陀的凶狠猎人射杀了公麻鹬,母麻鹬看到配偶被害,伤心地在地上来回翻滚,悲鸣声凄惨动人。何以会产生那么悲痛的感情?石海军先生指出,印度人历来主张不杀生,杀死麻鹬本身即罪过,而杀死正在**的麻鹬更使蚁垤仙人不能容忍,因古印度人看来**是最神圣之事,**中的麻鹬不仅代表欢乐,而且是神圣,尼沙陀是将仙人心目中的欢乐和神圣一起杀死了。同时尼沙陀将人类屠杀弱者的残忍性展露无遗,正如17世纪哲学家洛克认为“折磨并粗暴地对待那些落入他们手中的小鸟、蝴蝶或其他这类可怜的动物”,导致的行为者自身也发生了可怕的改变:“将逐渐地使他们的心甚至在对人时也变得狠起来。”因而:

那些在低等动物的痛苦和毁灭中寻求乐趣的人……将会对他们自己的同胞也缺乏怜悯心和仁爱心。[1]

这样的警惕残忍性、攻击性本能的发作,另一表现形式,就是珍爱野生禽鸟的可贵思想。在中古汉译佛经中,则更多地体现为对待小动物的悯惜、同情和救助的生态伦理。如解救受伤雁、义雁救雁王、雁传递消息昭明真相等母题叙事,为中土传统雁文化及其生态理想提供了丰富的养料和借鉴补充。佛教伦理中有“六道轮回”,虽有时为人,有时为恶鬼,动物,并非平等,但却是世俗人类中心伦理的一个矫枉过正。雁、雁王、往往正是善良人往世的化身,佛经叙事者是坚定地站在具有诸多美德的雁一边。相比蚁垤仙人对麻鹬的情感,不仅同情悯惜,更有敬佩和赞许。

雁守信的责任心与其的侠义利他精神紧密相联。早自西晋时代法炬共法立译《法句譬喻经》卷三《忿怒品第二十五》,就已明确描述了义雁冒死搭救雁王的故事。说有个国王平时喜食雁肉,常遣猎师捕雁,每天都要送一雁供王食,一天雁王堕网,余雁惊飞,这时只有一雁没有惊逃,而是不避弓矢联翩追随,“悲鸣吐血,昼夜不息,猎师见之,感怜其义”,就放了雁王,国王得到报告,也为其雁的义气所感,下令从此再不捕雁[2]。雁的“义烈”行为使其伦理价值进入到了人类的情感生活中,而较为弱小、无助的雁,可以说比起其他动物就更易于唤起人们的同情悯惜。以此义雁救雁王,在众多的“禽兽义感”故事中,显得特别引人瞩目[3]。这是一个著名的大雁侠义故事,因其为常任侠先生选入《佛教文学故事选》而多为近世学者所引述[4],而实际上,这不过是先在文本的一个异文,较早些,在东汉译经《大方便佛报恩经》卷四《恶友品第六》(失译人名)就有了:

……乃往过去不可计劫,有大国王喜食雁肉,使一猎师常网捕雁。时有五百群雁从北方来,飞空南过,中有雁王堕落网中。尔时猎师心大欢喜,即出草庵,欲取杀之。时有一雁,悲鸣吐血,徘徊不去。尔时猎师弯弓欲射,不避弓矢,目不暂舍,即鼓两翅,来投雁王。五百群雁,徘徊虚空,亦复不去。尔时猎师见此一雁,悲鸣吐血,顾恋如是。尔时猎师作是念言:“鸟兽尚能共相恋慕,不惜身命,其事如是。我今当以何心,而杀是雁王?”寻时开网,放使令去。尔时一雁悲鸣欢喜,鼓翅随逐,五百群雁,前后围绕,飞空而去。尔时猎师即白大王:“网得一雁王,应送王厨,供办饮食。而见一雁,悲鸣吐血,不避弓矢,徘徊不去。时念此雁,寻放雁王,五百随从,前后围绕,飞空而去。”尔时大王闻是语已,心意惨然,寻发慈心:“鸟兽共相爱念,护惜他命,其事如是。”尔时大王即断雁肉,誓不复捕。

有关侠义雁冒险救助雁王的故事,感人至深,不断出现的异文,就是人们乐于传播扩散的一个个有力的明证。元魏西域三藏吉迦夜共昙曜传译的《杂宝藏经·提婆达多放护财醉象欲害佛缘》,国王与大雁君臣的对话,更为繁复。而且,五百群雁在飞散之后也回来为雁王助威。国王的感动之中,大雁臣子之“忠”的成分增加了:

昔迦尸国有五百雁,共为群侣。尔时雁王名曰“赖吒”,雁王有臣名曰“素摩”。时此雁王,为猎者捕得。五百群雁皆弃飞去。惟有素摩随逐不舍。语猎师言:“请放我王。我于今日,以身代之。”猎师不听,遂以雁王献梵摩曜王。王问雁王:“为安隐不?”雁王答言:“蒙王大恩,得王清水,又得好草,以活性命,得常平安,在国土住。惟愿大王放一切雁,使无所畏。”五百群雁,在王殿上,空中作声。时王问言:“此是何雁?”雁王答言:“是我眷属。”王即施无畏,内外宣令:“不听杀雁。”雁王白王言:“今当以正法治国。世间无常,如四方山。譬如东方大山,上无边际,一时来至;南西北方,亦复如是,磨碎世间。一切众生及与人鬼,悉皆微灭,无可逃避,无可恃怙,不可救济。当于尔时,何所恃赖?惟念如是,宜应慈心,普育一切,修行正法,作诸功德。大王当知:一切富贵,皆为衰灭之所摧碎,四方而至,为归丧失;一切强壮,又有诸病从四方来,破灭强健;一切壮年,有病羸山、从四方来,破坏壮年;一切有命,有大死山,四方而来,坏灭生命。如是四山,一切共有,天龙人鬼,有生之类无得免者。以此义故,常修慈心,勤行正法。若能尔者,死时不悔;心不悔故,得生善处,必遇贤圣;得遇贤圣,得脱生死。”王问素摩:“何以默然?”素摩答言:“今雁王、人王,二王共语。若当参言,非是仪礼,便无上下恭恪之心。”王言:“实是希有!汝为雁身,能行如是忠臣之节,人所不及。能以身命,代于雁王;又复谦顺,不参言说。如汝雁王君臣之义,世所希有。”悉与金铔锻,约其头际;以好白绢,着雁王首。而发遣之言曰:“往时为我说善法,即便放去。”

据隋代天竺三藏阇那崛多译《佛本行集经》则称,佛陀前生与提婆达多结怨的一个由来,即为童子时的佛陀富有同情心,救助一只被其无故射伤的雁,而拒不交给提婆达多:

尔时太子……曾于一时在勤劬园遨游射戏,自馀五百诸释种童子亦各在其自己园内嬉戏。时有群雁行飞虚空,是时童子提婆达多弯弓而射,即著一雁。其雁被射,带箭遂堕悉达园中。时太子见彼雁带箭被伤堕地,见已,两手安徐捧取已,跏趺,安雁膝上。以妙滑左手擎持,右手拔箭,即以酥蜜封其疮。

是时提婆达多遣使来语太子言:“我射一雁,堕汝园中。宜速付来,不得留彼。”是时太子报使人言:“雁若命终,即当还汝;若不死者,终不可得。”时提婆达复更重遣使人语言:“若死若活,决须相还。我手于先善功射得,云何忽留?”太子报言:“我已于先摄受此雁。所以然者,自我发于菩提心来,我皆摄受一切众生,况复此雁而不属我!”以是因缘,即便相竞,聚集诸释宿老智人判决此事。是时有一净居诸天,变化作老宿长者,入释会所而作是言:“谁养育者,即是摄受。射著之者,即是放舍。”时彼诸释宿老诸人一时印可,高声唱云:“如是,如是!如仁者言。”此是提婆达多童子共于太子最初构结怨仇因缘。[5]

一个是射雁,一个是疗救伤雁;一个是坚持索求猎获物,一个是冒着结怨风险拒不交回无助的、受伤的小生灵,于是后者的慈悲心肠得到了众人的同情支持。

群雁为浩**佛法所感,闻后亦能得道。元魏时代沙门慧觉等所译《贤愚经》卷十三讲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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