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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牧师的女儿们(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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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易莎对劳动阶级的生活很是熟悉。她拉开橱子最下方的抽屉,找到几块抹布和绒布。她拿井下用的旧绒布垫着,抽出炉架子,包起来放在**。又从儿子的**扯了条毯子,跑下来,把毯子放在炉火前烤着。随后帮小个子老妇人脱去衣服,抱她上楼。

“小心别把我摔地上,当心呀!”杜伦特太太叫着。

露易莎没理会她,只顾抱着快步上楼。她无法在这儿生火,因为卧房里没壁炉,地板是灰泥抹成的。她抓过那盏灯,点亮后放在角落里。

“灯光也能让屋里有点热乎气儿。”她说。

“是啊。”老妇人呻吟道。

露易莎又拿几块烤热的绒布,换下从炉架上取来的那几块。然后她做了一只麸皮袋子,放在老妇人腰腹部,她那儿长着一个大肿块。

“我早就觉出来那儿长东西了。”老妇人低吟着,这会儿那地方不那么痛了,“可我什么也没说过。我可不想给咱们阿尔弗莱德添麻烦。”

露易莎不明白,为什么“咱们阿尔弗莱德”就该不知道这事儿。

“几点了?”老妇人凄惨地问。

“差一刻四点。”

“哎呀!”老妇人悲呼,“再过半小时他就回来了,可是我饭还没做好呢。”

“我来做,行吗?”露易莎轻声问。

“菜在那儿,贮藏室里有肉,还有一只苹果馅饼热热就行了。不过,你可别做呀!”

“那谁来做呢?”露易莎问。

“天知道。”病恹恹的老妇人呻吟着,顾不上想这许多了。

露易莎还是做了饭。这时医生来了,认真地检查了一遍后,脸色很沉重。

“大夫,什么毛病啊?”老妇人抬头问,那可怜巴巴的目光中全无希望。

“长瘤子的地方皮撕破了。”他说。

“唉!”她喃喃着转过身去。

“这样子,她会说不行就不行了,不过也许那瘤子会化掉呢。”老医生对露易莎说。

露易莎又上楼去了。

“他说那个瘤子兴许会自个儿化了,你就全好了。”她说。

“唉!”老妇人喃喃着。这话哄不住她。她又问:“火旺吗?”

“旺。”露易莎说。

“他需要屋里火旺旺的。”杜伦特太太说。露易莎忙去照管炉子。

自打杜伦特死后,这寡妇就很少上教堂了,露易莎一直对她很友好。姑娘心中吃准了:没有哪个男人像阿尔弗莱德·杜伦特这样打动过她的心,她认准他了。她的心是属于他的。为此她和他这个爱挑剔、讲求实际的母亲之间也自然相互同情起来。

尽管如此,儿子对她的感情始终如一,那份感情很深,但从不溢于言表。她什么时候疲倦了,什么时候添了顶新帽子,儿子都看在眼里。有时他也为她买点小东西。他其实很依恋母亲,这一点,母亲却看不出。

他并不令母亲打心里感到满意,因为他看上去不那么有男子气。他时而爱读读书,更爱吹吹短笛。看他为了吹准音调,头随着笛子一点一点的样子,她就觉得好笑开心。这叫她对他生出柔情、怜悯的慈爱来,但绝非敬重。她对男人的要求是矢志不渝,不受女人的影响,一心进取。可她知道,阿尔弗莱德依赖她。他参加唱诗班,是因为爱唱。夏季,他在园子里干点活儿,喂喂家禽喂喂猪什么的。他还养鸽子呢。周六他会去参加板球队或足球队的比赛。尽管如此,在她眼中他还是不像条汉子,不像他的几个兄弟那样是独立自主的男子汉。他是她的宝贝疙瘩——她为此疼爱他,可也为此有点恨他不争气。

渐渐地,母子二人之间产生了点儿对立情绪。于是他开始像几个兄弟一样酗酒,不过不像他们那样喝起来不要命,他还是喝不糊涂的。母亲见此情景,真是可怜他。她是顶疼他了,可又对他不满意,因为他离不开她,就是不能自行其是。

再后来,他在二十岁上偷跑去当海军了。这下子把他练成了个男子汉。他恨透了当兵服役、逆来顺受。几年中他一直同那个受着军规约束的自我进行斗争,要挣回自尊,他是怀着一腔的无名火、羞耻感和压抑的自卑感抗争着。最终他摆脱了屈辱和自恨,获得了内心的自由。而对被他理想化了的母亲的爱则一直支撑着他的希望和信念。

他终于回家了,已经是小三十的人了[7],但仍像个孩子一样幼稚单纯。只有沉默这一点是早先不曾有的,那是在生活面前表现出的无言的谦卑,因为他惧怕生活。他几乎是纯洁无瑕的一个人,过于敏感,总是见女人就躲。男人们之间常聊点性什么的,但不知何故从不对准具体的女人。他时而与想象中的女人放纵;但一见到真女人,他就深感不安,唯恐避之不及。若有女人接近他,他会敬而远之,避之千里。可过后他又会为此深感耻辱,内心深处自觉不算个男人,或者说不算个正常男人。在热那亚,他同一个下级军官去过一家酒馆儿,那儿常有些下等女子光顾,寻找情人。他手把酒杯坐着,那些女子看着他,但没人过来找他。他知道,即便她们过来找他,他也只会为她们买吃喝,因为他可怜她们,为她们缺吃少穿担忧。但他不会跟她们中的任何一个走,他为此常感到羞愧,看着那些洋洋自得、浑身**的意大利人身不由己地往女人身上凑,心中不禁妒火横生。他们才是男人,而他则不是。他坐在那儿,像是矮人三分,感到像个人见人躲的讨人嫌。离开小酒馆儿,一路上幻想着自己跟某个女人**,越想越觉过瘾。可果真有女人送上门来,他又会因为她是个血肉之躯而不敢造次。如此无能,像是断了主心骨一般。

他心怀这个秘密回家来了,那陌生、不安分的自我依旧折磨着他。海军训练练就了他一副好身板。他意识到自己身材健美,很为此骄傲。他游泳、练哑铃以保持健美。除此之外他还打板球、踢足球。他读了些书,开始有了自己的信念,这一套是从费边社[9]的社员们那里学来的。他吹起短笛来是把好手儿,人们公认他是个内行。但耻辱与短处仍旧像溃烂的伤疤一样长在心灵深处。他外表虽然健康快乐,可内心却痛苦;表面上自信优越,心里是自惭形秽。他想变得残忍以求改变自己,仅仅是为了获得解脱,摆脱这种耻辱与难堪。眼看一些矿工毫不畏惧地一往直前扑向自己的目标求得满足,他不禁暗自妒忌他们。一切,他真想不惜一切去获得这种自然冲动和冒失,直奔目的,满足自己的欲望。

在井下干活并非让他感到不快活。人们都很喜爱他。感到与众不同的倒是他自个儿。他似乎是在掩饰自身的污点儿。即便这样,他心里还是吃不准,大伙儿是否真的不拿他当傻瓜,觉得他没他们那么有男子气从而看他不起。于是他外表装得很有男子气,这一招竟把他们蒙住了。对此,他很吃惊。他生性活泼,所以一干起活来就显得快活,在井下他感到自在。他们光着膀子干活儿,干得浑身热烘烘、黑乎乎的,时而蹲着聊上几句。凭着安全灯的微光看人只能看个模模糊糊。四下里采下的煤渐渐隆起来,巷道里一根根木头撑柱看上去就像低矮、黑暗的庙宇里的房柱。随后拉煤的小马到了,年轻的马夫会从隔壁七号坑道带个口信儿或从马槽里带一瓶水来,有时也会传点井面上的新闻。这么一天下来,日子过得挺快活。白天里在井下干活儿,气氛很轻松愉快。一群男人与世隔绝关在井下,相互间充满哥们义气,心情舒畅。在这个危险的地方,他们什么活都干,挖煤、装车、修复掌子面,坑道中隐约弥漫着神秘与冒险气氛。这一切对他来说并非不迷人,让他不再那么渴望井上的空气,不再畅想大海了。

这一天,活儿很多,弄得杜伦特无心闲聊,整个下午自顾默默干活儿。

“放工”时间到,大伙儿拖着沉重的双腿来到井口下面。井下办公室粉刷过的白墙十分耀眼。人们熄了灯,一群人围坐在竖井口下。黑乎乎的水珠子顺着井壁流到污水坑中。远处,电灯在主坑道上闪烁着。

“是下雨了吗?”杜伦特问。

“下的是雪。”一位老工人说。小伙子听后很是高兴,他就喜欢上井时天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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