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雷(第3页)
他愈发像个小媳妇:「林哥,你看这说什么呢。」
「哈哈哈,成,一回生二回熟,到时候可要收着点火力,再好的炮也不能没日没夜地用,不然容易成哑炮。」
正打趣着,独眼张已经站在门口。他浑身是水,头发里夹着水草,一脸惨白的慌张。活脱脱一副讨命鬼模样,说是刚刚被人溺死在水里爬上岸来索命也不为过。
他哆哆嗦嗦地开口:「快……快……」像一台卡带的复读机。
王小小扯了条干毛巾,走上前去:「快什么?」
独眼张满嘴死人气地说道:「快……去救人,救人。」
我和王小小瞬间清醒过来,他不再芳心荡漾,我满眼的米糊也四散而去。「在哪?谁出事了?」
「雷雷,厂区的同心湖。」
「妈的!你们怎么会去那鬼地方!」边骂着,我和王小小抓了件外套就夺门而出,一路吞吐着凛冽如冰刀的寒风,往那鬼门关处狂奔。
被其他传信人召唤过来的刘罐头、胡得为等众人也从四面八方赶来。
众人雪夜狂奔,是因为雷雷这条幼年的生命吗?当然不全是。
一个整日偷鸡摸狗、惹是生非的毛头孩子,在除了许绣蓝和王小小,以及像我这样为数不多良心未泯的烂人眼里,简直一文不值,甚至比不得市里百货大楼的五折促销活动。众人之所以会放下碗筷、中断□□,前仆后继前往,是因为他死得太不是地方。
「妈的!你们怎么会去那鬼地方!」无数个心底的声音,具象成一条条文字,如同十万条蜿蜒的蛇,冰冷地朝天上的月亮爬去。
我望着爬满蛇的夜空,不觉想起多年后自己的第一个孩子,林有饭。
朴素的名字代表着最朴素的祝福。我从不奢求他成为人中龙凤、大富大贵,只希望他此生绝不会被饥饿困住脚步,时刻有饭,思想自由。他还在古秀梅腹中时,我就曾日夜反复叮咛他。
「谢谢你,让我有幸成为了一名父亲。」
这话我在他幼年时,时常贴在他圆软的小耳朵念叨,说完总忍不住在他白嫩的脸蛋上轻轻一吻。每次吻他之前,我都要洗脸、剃须、刷牙,生怕给他留下一丁点不好印象。老子当年追姑娘时可都没这样过。某种程度上是古秀梅改变了我,她像一个善良强悍的清洁工,在烂泥坑里捡到了我。她从不嫌弃,而是起炉台、烧热水,将我里里外外洗了个遍。她没日没夜地洗,甚至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会有一丝一毫纯洁无瑕的地方,可她却从未有过放弃的念头和动作。如此重复了五千多个日夜,仿佛时间流转了五千年。
我是一个历史学家,从人类诞生时就没有死过。我置身文明的洪流之中,又游然宇宙之外。一千两百年前,我重生在欧亚大陆的最高处,被作为某派密宗的传人选中,我尚未断奶便被带离父母,钉进一间几平米的木头房子里,而我更认为那是一口箱子,我被迫成了信徒们供奉和瞻仰的神的替身,而那些与我同一时刻出生的孩子,却因此陷入万劫不复。神的不容亵渎,甚至不允许有人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于是数百名呱呱婴儿被剥皮制鼓,在每年的神的生日,盛大的祭祀仪式上,我被连同木头房子一起游街、为信众祈福,而那些婴儿鼓则作为伴奏的乐器,在连续三天的祭祀中如影随形。而神的信众们一定想象不到,此后再次重生的我,来到非洲大陆的最南端,被锁链加身成为奴隶,我没日没夜地在钻石矿场工作,成吨的钻石原矿被输送到世界各地,而我的国家却越发贫穷。矿场的工作令我很快患病离开,再次醒来时,我作为新鲜的婴儿,被卡着脖子放在贵族餐桌的正中央,面色铁青的女服务生用刮刀剃光我浅棕色的胎毛,她用柔软的手指为我擦洗,尽管她看起来并不友好但我非常喜欢她,紧接着进来一个长脖子的男服务生,他的黑领结有些歪了,我本想好心提醒他,但下一秒我的脑袋便被咔呲开了两半,精美餐桌旁早已迫不及待的的白皮肤人们,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我鲜嫩的脑花,并赞不绝口,对此我深感自豪数百年。侥幸成年后的我更喜欢与猛兽为伍,美洲深山的云豹视我为伙伴,热切地与我分享猎物,即便我总是圣母心大发,放走食物引得族群挨饿,它们也从未迁怒我半分,后来,我教会了它们养殖畜牧,云豹不善言辞,眼神却投来疑问:
无论野生捕获还是圈养繁殖,吃的不都是动物的肉吗?为何前者便是残忍原始,后者便是现代文明?
我无法解答,甚至莫名感到自惭形秽,于是在次日清晨便离开了兽群。
老年时,我在象征着人类最高文明的大学讲堂上,面对着几百双或浑浑噩噩、或求知若渴的目光,充满激情地挥洒着粉笔,洋洋洒洒地板书,滔滔不绝地讲述思想和语言。直到我在课间十分钟里,打开了每日晨报,看到了云豹灭绝的消息,一时间悲恸欲绝,几近不能呼吸。我转身望向玻璃窗外,惨烈的夕阳烧红了人间,人类亲手制造了炼狱却不自知。
自从有饭进入青春期以来,他与我就渐渐疏远了,这令我很是伤心。
我提着酒瓶来找老庄,如今的老庄已经中风在家偏瘫了多年。在给儿子攒够马城房子首付那年,儿子与女友领了证,老庄两口子兴高采烈地置办婚礼物件,安化厂也跟着热闹起来。新风俗流行八大件:衣柜、床、新婚被、电视、冰箱、洗衣机、梳妆台、车。花钱的物件儿大家凑不上热闹,这八床新婚被可给厂里的妇女们忙活坏了。担心新媳妇嫌弃这婚被的出身不好,以广播站苗黎为首的妇女们,特地把缝被的地点定在厂区十里外的观音庙。大家逢休息日就洗手换新衣,盘腿围坐在观音娘娘像前,一边聊着老庄家那素未谋面的儿子儿媳妇,一边细细密密地缝,丝毫不敢懈怠。
这活儿倒不是老庄求来的,而是妇女们巴不得的。
「别看老庄天天闷不做声,儿子厉害的咧。」
「以后咱们也是在首都有亲戚的人咧。」
「是说呢,所以孩子啊,还是得读书好,你看这多有出息。」
「老庄和他媳妇这没命地干,也算是见着好日子咧。」
「估计啊,等过两年老庄退休就能到首都享福去了,真是好不羡慕哇。」
「这两口子不容易啊,总算也是能沾到儿女的光啦。」
观音那边正听妇女们的家常话津津有味,老庄这边接到了小庄从马城来的电话。
起初谁也不知道电话里父子二人说了什么,只晓得老庄放下电话,走了没两步,壮硕黝黑的身躯就扑通栽倒在地。炎炎的日头曝晒着空旷的黄土地,老庄仿佛高级西餐厅里的一块黑椒牛排,被放在炭火上炙烤着。他内心的委屈、愤然和煎熬,旁人都无从得知。第一个发现他的,还是颇有天命的独眼张,他远远望见一团巨大的黑色卧在黄土中央,怀着惶恐之心上前查看,随即尖叫起来:「快……快来人,救人啊……」
自那天起老庄便瘫了,厂里提前给他办了退休,老庄媳妇也从外地回来,出门摆摊卖烤红薯,时不时回来给老庄喂饭、把屎尿。
小庄的婚礼,老两口也没去成。
观音像下满载祝福的新婚被,在婚礼前夕,捆了结结实实四大包,托人带去了首都马城。没多久,大家就收到了小庄寄来的进口喜糖,老庄媳妇挨家挨户地发了整整一天,从清晨到深夜,她笑得脸都僵硬了,却始终不愿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