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红(第1页)
老庄偏瘫后,他家的房门就不上锁了,为的就是邻居们能随时照应。
我拎着酒推门进去时,一股浓烈的劣质香水味扑面而来,虽然我早已习惯,但每次开门的瞬间,仍不免反胃。我们都清楚这香水是为了遮掩什么。
拉开窗帘,不算温暖的阳光洒进屋里,干枯的老庄缓缓地转动眼球,仿佛童年里的恐怖洋娃娃。他微张的嘴角源源不断地流着口水。在他偏瘫的这几年里,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把自己从将近两百的壮硕体重,流成了如今不足一百二十斤的干巴样子。那从嘴角日夜不停汩汩涌出的,是他的命数。我们都知道,老庄时日无多了。
「老庄,别睡了,来整口洋的。前些天,我帮吴侑珍写了首情诗送给她私会的小白脸,这是她给我的酬谢,王小小我都没舍得,独独留着来给你。」
我拧开瓶盖,先倒了半拉瓶盖,喂进老庄半睡半醒的嘴里。
老庄瞬间被酒味唤醒大半,像一头年迈的雄风不再的老公牛般,细细慢慢地咀嚼起来。
我抓起床头柜上老庄的水杯,将水泼在地上,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自顾自地说起来:「有饭那小子,最近变了,从前我与他讲做历史学家的经历,他总是扑闪着一双大眼睛,充满好奇地听,时不时问上一两个滑稽的问题,从来没有过不耐烦,最近这半年,他几乎很少主动跟我说话,回家很晚,进门就匆匆洗澡吃饭,回房间锁门,我根本不晓得他在那门里头鼓捣些什么,从前我以为自己很开明,如今好像也沦落成忍不住想偷看孩子日记本的坏蛋父母了,不对,是坏蛋父亲,毕竟我代替不了古秀梅。说起古秀梅,她最近整日忙于议会的事情,她说这关乎人民的权利和政治民主,我并不在意,如今这世道,就算真实现全民票选制又能如何,你我都是自顾不暇的蚂蚁,真给安化厂人人一张选票,估计也就用来卷满烟丝,一根火柴烧掉了。不瞒你说,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了,我觉得自己越来越不行了。」
说到这里,我忽然意识到在此时的老庄面前说自己不行似乎欠妥:「老庄,我没有别的意思,你别多想。」
酒喂了一瓶盖接一瓶盖。
老庄两眼直勾勾地盯着年久发霉的屋顶。酒精给了他久违的活力,但也仅限于思想。他追忆着年轻时,在媒人家里,自己第一次见到爱人的那个霏雨绵绵的下午,那时她还叫展青红,多好听的名字,可是后来人们都叫她庄嫂或者黑婆娘了。他想起儿子和女儿分别出生在春天和秋天,春是青,秋是红,多好看的名字,可是后来除了自己,人们几乎没人叫她本名。庸俗的世人啊,竟然埋没了一个这么美好的名字,简直是犯罪。老庄想起与妻子青红新婚的当天,两人在火红的新房里生涩而热烈,缠绵得惊天动地,连家里的小猫都被吓得夺窗逃了出去。次日清早,两人带了鲫鱼肉,满街地找,傍晚才找到小猫一同回家。确定婚姻之后,两人感情和睦工作勤恳,一双儿女也都出落成人,儿子去了北方首都,女儿去了南方羊城,都是厂里人人羡慕的大城市。
想到这里,老庄眼神里刚刚焕发的光亮熄灭了。
他迟钝地调动自己几乎僵硬的肌肉,边淌着混合洋酒的口水,边像只树懒般缓慢说道:
「那天,我接到立春的……电话,满心欢喜,那孩子却说,爸,婚礼你和妈……别来了,我丈人和……朋友们一直都以为……我是孤儿,你和妈也别怪我,你们……不知道,这边哪个家里不是……非富即贵的,我靠自己……摸爬滚打在首都扎根,你们根本不晓得……我吃了多少苦,这些年,你和妈……供给我也不容易,这份恩情……我会记得的,爸,你放心,等我……出人头地,一定……好好报……答你们。」
我遥想起冰河时期,身负重伤的自己曾与一只高原秃鹫合居。大雪封山数日,我伤口化脓奄奄一息,秃鹫整日饮雪为食,直至雪后天明。此间经历三十六天,它未曾动过半分舍我独活的念头。
我知老庄气数将尽,起身,脚步匆匆赶到街口。不远处,老庄媳妇正忙着往烤炉里送红薯。
那个曾经压塌床板的强悍妇女,此刻依然屹立不倒。流感笼罩之下,人类文明灭亡前的仅剩不多的阳光,几乎在此刻都拢聚在了她的头顶。毫不夸张地说,她宛若古往今来无数哲人追寻的真理降世,无比神圣,不容侵犯。
可惜这个时代太过狭隘,政府为了扼杀人类思想的进一步萌芽,剥夺了普通人从事文艺创造工作的可能。照相机、颜料、画纸、摄像机以及一切乐器都不被允许私人持有,其禁令程度等同枪支。
所以无论我多么热切地期望能够记录下这充满神性的一幕,并将其作为礼物送给老庄。事实上,我甚至觉得这是苍天不忍老庄所受折磨,而大发善心送来人间的一味救命药。可是我除了自己的眼睛,没有任何可以记录的工具。
乌云从城北殡仪馆方向压过来,我几乎不加犹豫地反身朝老庄家奔去,像个同乌云赛跑的孩子。
奔跑中,我回忆起自己的其中一位母亲,她个头高高的,脚却出奇的小。
小时候,母亲要每天早出晚归去地主家做工。梅雨过境时节,家中晾晒与收取的杂务皆是我一力承担。每逢乌云压境,我总是不遗余力地往家狂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母亲交代的事情我定要完成,切不可令她失望。这个念头支撑了我兵荒马乱的半生,保住我不曾误入歧途。
后来母亲被带枪闯入地主家的军阀□□,并因过程中激烈反抗咬伤了军阀的耳朵,导致他成了人人喊打的一只耳。军阀在求遍名医无果后,愤然下令,在老家的祠堂前,将母亲□□鞭笞。
我仍记得那天也是乌云累累。我在私塾先生家收到了她正在受刑的消息,但我坚守与她的承诺,夺门而出,如同千百次那般不遗余力地往家狂奔。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要下雨了,母亲交代过收衣服,我一定要完成,切不可让她失望。
雷雷跳进同心湖,也是害怕让许绣蓝失望。
「我没有,打火机不是我偷的。」
独眼张正在厨房沏茶水,听到客厅里传来雷雷的声音。他端了茶壶茶杯回来。
休值的保卫员杨海军,斜倚在沙发窝里,正冷脸盯着脸红的雷雷,厉声道:「小兔崽子,你晓得老子那打火机多珍贵不,国外的老物件,比你这一条小贱命都值钱,趁老子现在跟你好好说道,麻利交出来。」
雷雷愈发气愤地满脸涨红:「我没做过的事情,你凭什么冤枉人。」
杨海军鲤鱼打挺般坐立起来,抬手指着雷雷的塌鼻子:「你个老鼠孙子,惯偷,小流氓,还敢说冤枉,自己之前干过什么事情不记得了是吧!我警告你,不交出打火机,把你腿打断。」
「你血口喷人,我做过什么事情啦!我虽然调皮捣蛋,但偷东西的事情从来不干,我妈妈教过我的,再穷也不能拿别人的,这叫骨气。」
听到雷雷如此义正言辞,杨海军气得暴跳如雷:「妈的,小流氓,跟老子面前讲骨气是吧。」他以压倒性的优势揪起雷雷的衣领,将他悬空拎起,「信不信,老子今天打到你没骨气。」
独眼张见状忙上前劝架,他挪动跛着的腿:「杨哥,消消气,先喝口茶,跟小孩犯不着动手不是,我来问问他。」
他将茶杯送到杨海军手边。杨海军见台阶也很识趣地顺势而下,松手,接过茶水。
雷雷平日里经常和独眼张玩在一起。独眼张因为面容缺陷,腿有残疾,加之工作又见不得光,所以冷眼冷语受尽。素日里交心的朋友寥寥,雷雷便是他唯一的忘年交。雷雷虽然举止偶有顽劣,但对独眼张言语上从来都很有分寸。他只是喜欢捉弄人、恶作剧,好面子的成年人大都不喜欢他,但渴望被看见的边缘人群却很欢迎他。因为在他眼里,人人平等,人人都是他捉弄的对象。
同样的一盆尿水,他既会挂在胡得为的头顶,也会泼在独眼张身上,还会倒进古秀梅的高跟鞋里。这让独眼张觉得自己跟胡得为、古秀梅没什么两样,甚至他为此感到开心。
当然,这不重要,没有人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