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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他们来的人可谓是非常谨慎,不方便被他们刺杀的人追查真凶,却方便了荣珍捡漏发家。
她把剑插在蓑衣里,再用大块的包袱皮裹好,而后在路边的草丛中挖呀挖,挖出一排浅浅的坑,将被她扒过东西的尸体都搬进去,盖上泥土和石头,简单的坟堆就成了。
大雨阻碍了她的发挥,这项工作断断续续耗时许久才完成。
有人可能觉得荣珍伪善,或者说并不需要这样做,但她只希望自己问心无愧。
嗯,拿钱拿东西拿的问心无愧。
做完这一切,荣珍擦把汗准备回到大路上,转头却看到路边大树下正停着一辆桐油小马车,身穿蓑衣的车夫坐在车辕上无声地控着马,而车帘被掀开露出一张俏丽的芙蓉面。
对方眨了眨那双极其灵动的眼睛,万分好奇地询问她:“你就是江湖传说中的捡尸人?”
荣珍:“……”
这是哪家跑出来的大小姐?
什么捡尸人,她只是为了生活捡个漏而已。
多说多错,荣珍并没有回答,只是站在那里目光沉沉地望着他们。
大小姐顿觉无趣,瘪瘪嘴撂下车帘,下一秒又重新掀开气呼呼地说:“我在问你话哎,你不回答我会显得很没有礼仪教养。”
荣珍一头问号,你特喵的有病吧,谁说被莫名其妙问话就一定得回答的。
还礼仪教养,你以为你是谁?管天管地管得着
别人说不说话?
荣珍没好气道:“我是什么人不重要,但若是你们再在那棵大树下停留,怕是要遭遇厄难。”
就像在印证她的话一样,几乎在她话落的那一瞬间,另一棵大树下躺着书生尸体连同他身前插着的墓碑剑都被闪电噼里啪啦地劈个正着。
同时遭殃的还有他靠着的那棵大树,全变得乌漆嘛黑冒着黑烟。
大小姐惊道:“怎么会?!”
拉车的马也被惊到,没等大小姐吩咐,马儿便带着马车快速朝前奔跑,甩起一阵泥浆。
马夫顺势控制住马车,拉着大小姐迅速远离大树跑远了。
荣珍舒畅地打了个喷嚏,感觉身上又是汗又是雨的,得尽快赶到红叶镇修整,不然怕是要得病。
钱财是重要,可命更重要啊。
索性该拾捡的东西,她都已经拾捡好了,可以骑上驴子立刻出发。
毛驴被她喂得饱饱的,让干啥就干啥,驮着她和几包东西在路上跑得丝毫不慢。
尽管速度依旧比不上剑客的枣红马和大小姐的桐油马车,但荣珍已然很满足了,至少有了个代步工具,不用自己再在雨中徒步。
三四公里的路程,单靠正常人的步速,都只需大半个小时,何况马匹驴子,耗时只会更短。
更别提荣珍之前已经走过一公多里,剩下的那点路乘着毛驴不一会儿便到了。
红叶镇之所以叫红叶镇,是因为镇子外面种满黄栌,每到秋季降温之时,叶片就会全部变成红色,美如红霞漫天,镇子由此得名。
不过此时尚是开春之际,镇外的黄栌别说变叶子,连花都没开。
所以荣珍骑着驴子路过那些黄栌林时都没怎么注意,一心想着快快进镇找家旅店下榻,再好好泡个热水澡睡一觉。
因为下着大雨,镇上十分安静,驴蹄踩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哒哒哒地将主人带到一家打着酒旗的二层门店前。
看来它对这里很熟悉,很有可能之前跟着旧主来过。
荣珍心下猜测着,落地将辔头拴在店门前的马桩上,提着大包袱走了进去。
店内的大堂坐满人,原本喧闹的氛围因她的走入而为之一静,众多目光顿时全朝她投注过来,包含各种隐晦的打量和评估,意味不明。
刚忙完一波的店小二殷勤地跑过来迎客:“客官,是打尖还是住店?”
荣珍不理会那些目光,自顾说:“住店,加外面一头毛驴。”
趁他们交谈的空当,两个衣衫褴褛的孩子追逐着从旁边路过,一不小心撞到荣珍,被她及时用包袱挡住。
那本该落在她腰上的刀片因此转道将包袱皮划破,呼啦啦掉出一堆干粮和水囊。
“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