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浮生(第2页)
“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郑东汉敲击的手指停住了。
他转过身,看著郑辉,眼神里多了一些东西。
接著是《十年》、《k歌之王》、《单身情歌》——
十首歌,四十分钟。
这四十分钟里,办公室里没人说话。
只有郑辉的歌声,在这个空间里迴荡。
或是撕心裂肺,或是低吟浅唱,或是冷眼旁观。
最后一首《不浪漫罪名》的尾音落下。
郑东汉关掉音响,拿起那盘参考母带,在手里掂了掂。
“好。”
只有一个字,但他脸上的表情,说明了这个字的分量。
成了。
郑东汉走回沙发坐下,把母带放在茶几上,看著郑辉。
“辉仔,这十首歌,你打算叫什么名字?”
郑辉指了指母带上的手写標籤:“就叫《七日情歌》。”
“为什么?”
“因为我就是七天写出来的。”
郑辉的声音里带著少年人的锋芒:“他们不是骂我没深度吗?不是骂我只会写口號吗?”
“我就要告诉他们,我用七天时间,隨便写写,就能写出这种质量的歌。”
“我要用这七天,打他们的脸。”
“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精心打磨了一年的专辑,还不如我七天的涂鸦。”
房间里静了几秒。
郑东汉拿起雪茄,修剪点燃,吸了一口,吐出烟雾。
透过烟雾,他看著郑辉那张年轻气盛的脸。
“不行。”郑东汉摇了摇头。
郑辉一愣:“为什么?”
“你这样话题性有了。”郑东汉弹了弹菸灰:“七天写出一张大热专辑,確实够轰动,够狂,够打脸。”
“媒体会疯狂报导,你会上头条,你会成为天才。”
“但是,內涵就没了。”
郑辉皱眉:“歌在这里,內涵怎么会没?”
“因为人家记住的,只会是七天写出来这五个字。”
郑东汉指著那盘带子:“当你把快作为卖点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人们会带著猎奇的心態去听,会去数你用了多少个和弦,会去挑你录音里的瑕疵。”
“他们会说,哦,这確实是个天才,但他只是在炫技。而且,你这个专辑名字,是在和谢霆峰斗气。
“一旦叫了这个名字,这张专辑就会被贴上反击谢霆峰的標籤。”
“以后人们提起这张专辑,想到的不是歌里的感情,而是你和谢霆峰的那场骂战。”
“辉仔,你的歌,不应该只是用来打架的噱头。”
“你知道我刚才听到了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