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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浮生(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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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梦到醒不来的梦,红线里被软禁的红——”

郑东汉敲击的手指停住了。

他转过身,看著郑辉,眼神里多了一些东西。

接著是《十年》、《k歌之王》、《单身情歌》——

十首歌,四十分钟。

这四十分钟里,办公室里没人说话。

只有郑辉的歌声,在这个空间里迴荡。

或是撕心裂肺,或是低吟浅唱,或是冷眼旁观。

最后一首《不浪漫罪名》的尾音落下。

郑东汉关掉音响,拿起那盘参考母带,在手里掂了掂。

“好。”

只有一个字,但他脸上的表情,说明了这个字的分量。

成了。

郑东汉走回沙发坐下,把母带放在茶几上,看著郑辉。

“辉仔,这十首歌,你打算叫什么名字?”

郑辉指了指母带上的手写標籤:“就叫《七日情歌》。”

“为什么?”

“因为我就是七天写出来的。”

郑辉的声音里带著少年人的锋芒:“他们不是骂我没深度吗?不是骂我只会写口號吗?”

“我就要告诉他们,我用七天时间,隨便写写,就能写出这种质量的歌。”

“我要用这七天,打他们的脸。”

“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精心打磨了一年的专辑,还不如我七天的涂鸦。”

房间里静了几秒。

郑东汉拿起雪茄,修剪点燃,吸了一口,吐出烟雾。

透过烟雾,他看著郑辉那张年轻气盛的脸。

“不行。”郑东汉摇了摇头。

郑辉一愣:“为什么?”

“你这样话题性有了。”郑东汉弹了弹菸灰:“七天写出一张大热专辑,確实够轰动,够狂,够打脸。”

“媒体会疯狂报导,你会上头条,你会成为天才。”

“但是,內涵就没了。”

郑辉皱眉:“歌在这里,內涵怎么会没?”

“因为人家记住的,只会是七天写出来这五个字。”

郑东汉指著那盘带子:“当你把快作为卖点的时候,你就已经输了。”

“人们会带著猎奇的心態去听,会去数你用了多少个和弦,会去挑你录音里的瑕疵。”

“他们会说,哦,这確实是个天才,但他只是在炫技。而且,你这个专辑名字,是在和谢霆峰斗气。

“一旦叫了这个名字,这张专辑就会被贴上反击谢霆峰的標籤。”

“以后人们提起这张专辑,想到的不是歌里的感情,而是你和谢霆峰的那场骂战。”

“辉仔,你的歌,不应该只是用来打架的噱头。”

“你知道我刚才听到了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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