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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保密法的最后一块遮羞布(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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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不得將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確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將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灯泡的功率是国家秘密吗?”

郑毅的牙齿咬了一下。

“盒饭供应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国家秘密吗?”

咬得更紧了。

“你们问询组工作人员住如意酒店的事实是国家秘密吗?”

郑毅站了起来。

摺叠椅被他推得向后滑了十厘米。

“江默。我最后说一次。你的投诉函已经进入保密审查程序。在程序结束之前,该函件暂缓处理。”

他伸出手。

“同时——你手上关於问询组工作的所有记录材料,包括你自己做的那份供水时间表——按照保密规定,应当移交给巡视组统一保管。”

他要收走江默手里的所有纸。

没有纸。没有证据。

二十三项投诉就变成了口说无凭。

保密审查可以拖三个月。

三个月够了。

够他把所有痕跡抹乾净。

灯泡可以换。盒饭记录可以补。如意酒店的入住信息——打个招呼就能刪。

江默看著郑毅伸过来的手。

“你要收走我的材料?”

“对。保密管控。合规合法。”

江默的右手伸进了帆布袋。

郑毅的身体绷了一下。

——他不知道那个帆布袋里会掏出什么。

上次掏出来的是终身责任承诺书。

上上次掏出来的是寄北京的举报函。

每次从那个帆布袋里出来的东西,都能让一批人整夜失眠。

江默掏出来了。

是一张纸。

机要通道回执。

他把回执放在桌面上。

“yj-2025-jn-0025。”

“昨天下午五点十一分通过省委机要通道寄出。”

“ems特快专递。今天上午十点前到达北京。”

他又掏出一张。

第二张回执。

“yj-2025-jn-0025-a。”

“副本一份。昨天下午五点十四分通过省纪委机要通道寄出。”

“收件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

郑毅的手还伸在半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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