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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保密法的最后一块遮羞布(第3页)
“机关、单位不得將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確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將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灯泡的功率是国家秘密吗?”
郑毅的牙齿咬了一下。
“盒饭供应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国家秘密吗?”
咬得更紧了。
“你们问询组工作人员住如意酒店的事实是国家秘密吗?”
郑毅站了起来。
摺叠椅被他推得向后滑了十厘米。
“江默。我最后说一次。你的投诉函已经进入保密审查程序。在程序结束之前,该函件暂缓处理。”
他伸出手。
“同时——你手上关於问询组工作的所有记录材料,包括你自己做的那份供水时间表——按照保密规定,应当移交给巡视组统一保管。”
他要收走江默手里的所有纸。
没有纸。没有证据。
二十三项投诉就变成了口说无凭。
保密审查可以拖三个月。
三个月够了。
够他把所有痕跡抹乾净。
灯泡可以换。盒饭记录可以补。如意酒店的入住信息——打个招呼就能刪。
江默看著郑毅伸过来的手。
“你要收走我的材料?”
“对。保密管控。合规合法。”
江默的右手伸进了帆布袋。
郑毅的身体绷了一下。
——他不知道那个帆布袋里会掏出什么。
上次掏出来的是终身责任承诺书。
上上次掏出来的是寄北京的举报函。
每次从那个帆布袋里出来的东西,都能让一批人整夜失眠。
江默掏出来了。
是一张纸。
机要通道回执。
他把回执放在桌面上。
“yj-2025-jn-0025。”
“昨天下午五点十一分通过省委机要通道寄出。”
“ems特快专递。今天上午十点前到达北京。”
他又掏出一张。
第二张回执。
“yj-2025-jn-0025-a。”
“副本一份。昨天下午五点十四分通过省纪委机要通道寄出。”
“收件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
郑毅的手还伸在半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