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两难(第1页)
汴京。
辰时三刻,杨邠入宫求见。
刘承祐正在万岁殿西暖阁批阅奏章,闻言搁下笔,让閆晋引他进来。
杨邠入內行礼,从袖中取出一份奏报,双手呈上。
“陛下,郭威昨夜有奏报送至枢密院。”
刘承祐接过,展开细阅。
奏报写得详尽:常思违令出战,三战三败,损折將士逾三千。郭威依军法將其看押,並请削夺其兵权,召入京师,授散官荣衔。
刘承祐看完,將奏报放在案上,抬头看向杨邠。
“杨相公怎么看?”
杨邠显然早有成算,躬身道:“回陛下,臣以为,常思是郭枢密族叔,有养育之恩、举荐之情。郭威不因私废公,依军法处置,事后又能如实奏报,不掩不饰,足见其公忠体国。此当嘉奖,以彰朝廷信重之意;常思身为昭义军节度使,受命討逆,却三番两次违令出战,三战三败,损兵折將。军法如山,不容私废。臣以为,当斩。”
刘承祐没有立刻接话。
杨邠又道:“常思之罪,非寻常败绩可比。三次违令,三次败绩,若此等人尚可宽宥,日后诸將谁还敬畏军法?陛下,军心不可乱,法度不可废。不斩常思,不足以正军心。”
刘承祐仍没有说话。
他当然知道杨邠说得对。
三次违令,三次败绩,损兵折將,按军法確实该杀。杀了,谁也说不出什么。
但他想的不是“该不该杀”。
他想的是另一件事。
杨邠见他沉默,又道:“陛下可是顾虑郭威?”
刘承祐抬目看他。
杨邠道:“郭威虽与常思有旧,但其奏报中已明言『军法无情,不容私废。他既肯將此事奏明朝廷,便是做好了常思被处置的准备。陛下若因郭威而轻饶常思,郭威反倒难做。”
刘承祐点了点头,却仍没有表態。
“杨相公所言,朕知道了。”他道,“容朕再想想。”
杨邠只好旋即躬身:“臣告退。”
待杨邠退出,刘承祐重新拿起那份奏报,又看了一遍。
常思当然该杀,这一点,他心里清清楚楚。
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郭威奏报里那句“幼年失怙,赖思收留教养,方有今日”,他看了不止一遍。郭威是能臣,是將才,但也是人。他也有恩情,也有旧谊,也有不忍。
若杀了常思,郭威嘴上不说,心里会怎么想?
况且,杀了常思,就一定是最优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