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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跟我合作(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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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装成小叫花子混进京城,躲在这破地方。白天蜷缩在城南桥洞底下,靠捡剩饭过活。夜里就悄悄摸回来,在这间废弃的柴房里歇脚。”“这里离相国寺不远,你挑中这个地方,就是为了等柳相夫人每到十五去相国寺烧香的时候动手。”“你要杀了她,给苏家上下一百多口人偿命。这个念头支撑了你整整三年。”“你日日夜夜计算着日子,观察着护卫轮换的时间,记下香客进出的路线。你在心里演练了一遍又一遍,连刺杀之后如何逃跑都想好了。”姑娘手里的刀抖得厉害。冷汗从额角滑落,滴在肩膀上。她瞪着眼前的朝歌,眼珠子都快盯出血来。对方的面容平静得可怕。这种镇定比任何嘲讽或冷笑更令人不安。“你……你怎么会知道?!”她终于开口,带着隐隐的恐慌。“你究竟是什么人?!”朝歌看着她眼里翻腾的情绪,慢悠悠开口。“我知道的不止这些。我还知道,你真动了手以后,会发生什么。”苏知寒眼睛猛地一缩。“那位夫人是会死。”朝歌声音轻飘飘的。“可对柳相来说,死了个夫人算得了什么?不过换个女人进门罢了。他转头就能娶镇国将军家的大小姐,借这门亲事把权势抓得更牢,官还能再升一截。而你呢……”她顿了顿,一字一顿往下说。“用不了几天,衙门就会把你抓住。柳桂姗不会让你痛快死,她要把你扔进最脏的乞丐窝,让一群臭烘烘的流浪汉轮流糟蹋,折磨到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放屁!”苏知寒怒吼出声。她猛地挥起手臂,想要一刀砍下。却发现自己的手僵在半空,使不出力气。她心里清楚,这种事,那些高高在上的人真干得出来!羞辱比死亡更有效,他们惯会用这种方式杀人诛心。她见过流放途中那些尸体。有的被吊在树上示众,有的被剥去衣物暴晒数日。那些画面至今仍会在梦中出现,提醒她这个世界有多残酷。朝歌直直望着她的眼睛。“我说的是真是假,你自己明白。至于我是什么人……我和你一样,和柳家是死仇。他们害了我的爹娘,将来也会毁掉我的命。”“但老天开眼,让我做了一场梦,梦见了还没发生的事。我刚才讲的,就是我在梦里看到的结局。每一个细节都清清楚楚,包括谁在何时说了什么话,谁又在什么时候倒下。”苏知寒死死咬住下唇。“你跟我说这些,到底图什么?”朝歌眼角微微一垂,目光落在那包油纸之上。片刻后,她才开口。“合作。”“跟我走,去柳桂姗跟前站稳脚跟。”“柳家那棵大树根深蒂固,你想单枪匹马刺杀一个女人就想报仇?根本没戏。他们耳目遍布城中,门下走狗成群,你连府门都靠近不了就会被当场拿下。就算侥幸得手,你也逃不出三条街。”“只有钻进他们内部,一点一点布局,才能找到真正的破绽。等它从里头烂透了,自然轰然倒塌。到时候,不需你动手,他们自己就会互相撕咬,直到谁都活不成。”苏知寒眼神忽明忽暗。“我凭什么信你一个字?”“信不信,随你。”朝歌语气平静。她弯腰,把地上的油纸包又往前推了推。油纸的一角已经破损,露出里面冒着热气的馒头。“路你自己选。要么继续蹲在这个破庙里,守着一个可能两败俱伤、也可能白送性命的机会。要么换条道走,也许慢些,但至少能看到仇人倒台那一天。”“我不催你,也不拦你,只要你明白,机会只有一次。”风从破窗吹进来,发出呜呜的响声。整座破庙安静得能听见心跳。过了好久,苏知寒慢慢收回了抵在朝歌脖子上的短刀。然后伸手接过油纸包,声音低哑。“行,我信你一回。”她打开纸包,一把抓起馒头就往嘴里塞。朝歌从袖中取出一块手帕,放在地上。“你先在这儿待着,别乱走。我一会儿就回来。”说完站起身,离开那间破庙。走到马车旁,从车厢角落拎出个小布包。里头装了件旧丫鬟衣裳。她走回庙内,把衣服递到苏知寒手里。“穿上吧,府上刚死了个下人,正好空了个位置。你补进去,别露馅。记住一点,进府以后,什么火气都得压着。要是被人看出你是冲着报仇来的,你不保命,我也跟着完蛋,之前的所有努力全白搭。”苏知寒接过衣裳,看了一会儿,狠狠点了下头。“你放心,我等这一天太久了,不会在这种时候犯浑,分得清轻重。”“还有这个,委屈你抹脸上。”朝歌又递过去一样东西。苏知寒接住,眉头一皱。,!“这是什么?”那是个小陶碗,里面盛着黏稠的褐色浆液。“青核桃捣出来的浆水,往脸上一抹,干了之后黑一块灰一块的,像天生带疤。就算你在京城里撞见从前认得你的人,他们也认不出你来。”朝歌语气平淡地解释。苏知寒眨了眨眼,忍不住打量朝歌。眼前这丫头不过十五六岁,可举手投足间却没有半分怯懦。这真是相府一个普通小丫鬟?这份脑子,比她爹军营里的谋士还精。朝歌瞧见她的目光,知道她在想什么,轻轻开口。“我在梦里死过一次。魂魄散不了,尸身被糟蹋,没法投胎,只能四处游荡。飘了几十年,闲得发慌,就东学一点,西记一些。”苏知寒低声惊叹。“一个梦……居然过了几十年?这也太邪乎了。”“可不是嘛。要不是醒来之后,每件事都跟梦中经历对得上号,我自己也不会信,那些都是真的。”朝歌叹了口气,手指抚过左手腕内侧的一道浅疤。苏知寒不再多问。她利落换上衣服,洗掉脸上的泥灰,涂上汁液。换下的绸裙被她塞进包袱,脸上那层汁液已经开始发干。她对着铜镜照了又照,直到确信无人能认出为止。两人一起走出破庙。郑辞看见朝歌带着个陌生丫头出来,怔了一下。本想开口询问,却被对方的模样震慑住了。那丫头穿着旧衣,脸上斑驳不平,活脱脱是个乡野粗婢。:()婢子天生孕体,嫁绝嗣公爷多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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