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告別北境上(第1页)
河间地使节团离开临冬城的时候,灰扑扑的天空静謐无风,飘著粉末状的小雪花。
史塔克公爵劝妻弟等一个晴天出发,可艾德慕表示他们叨扰了大半个月,不宜再逗留下去了,而且后面的行程很紧,还要去谷地拜见另一位姻亲与盟友,东境守护鹰巢城公爵琼恩·艾林。
史塔克夫妇明白“黑鱼”爵士作为名义上的特使访问谷地,也是为了密谋达成討伐佛雷家族的军事协议,艾德专门修书一封,向他的养父兼连襟艾林公爵申明立场,北境已同意出兵,等於是间接的帮助河间地邀请谷地参战。
儘管艾德慕判断鹰巢城公爵拒绝履行盟约的可能性极小,但他依旧诚挚地感谢了姐夫。
年轻的凯特琳夫人稍显多愁善感,她没有再三挽留弟弟和叔叔,不过与亲人离別的前两天,不时会感伤落泪,依依不捨的情绪感染著所有人。
艾德慕的生母早逝,他来到这个世界,实际上是长姐在扮演母亲的角色,从小对他关爱有加,凯特琳成年后又远嫁苦寒之地,承担著徒利家族赋予的联盟重任,作为她的弟弟,艾德慕不得不为长姐多做考虑。
他原想再过几年,等罗柏八岁或十岁了,叫他到奔流城来做侍从,凯特琳也可以隨时回娘家长住,但转念一想,长姐大概率不会同意,那样等於是把私生子琼恩留在姐夫身边培养感情,从而威胁到罗柏与艾德的父子关係。
艾德慕亦有想过把琼恩·雪诺叫到奔流城来当侍从,他又觉得姐夫肯定不会同意这个身世敏感的孩子南下,而且,艾德慕记得琼恩·雪诺似乎背负著救世的预言,他不敢隨便破坏这个私生子的成长轨跡。
临行前夜,凯特琳送给艾德慕一件青金色的绸缎外衣,她一向心灵手巧,工於女工,衣服上用精细的银线绣著鱒鱼,当布料摆动时,绸缎光泽如水波荡漾,那鱒鱼鳞片闪烁,活灵活现,仿佛要跃出水面。
借著两人在客室房间独处的功夫,艾德慕叮嘱了两句。
“姐姐,你听没听说,史塔克家族几乎每一代人,都会有个男丁加入守夜人部队,像是艾德大人的弟弟班杨·史塔克,他现在就是守夜人部队的游骑兵军官。”
“我知道班杨是自愿加入守夜人的。”凯特琳一愣。“可奈德从来没和我说过史塔克家族有这类规矩。”
“兴许只是传言吧,不过你也不用担心,假设艾德大人跟你提起此事,你可以让琼恩·雪诺去。”
出乎艾德慕意料的是,姐姐居然犹疑了,自从她得知那个孩子不是姐夫的私生子后,好像態度完全反转了。
“一旦加入了守夜人,便不能结婚生子,不能袭爵封地,只能一辈子穿著黑衣守望绝境长城,无法退出守夜人部队,至死方休,这样对琼恩真的好么?”
艾德慕忽觉自己犯了个大错,原先的世界线里,琼恩·雪诺选择加入守夜人成就一番功业,一部分原因就是来自凯特琳夫人的敌视与排挤,他光顾著促进家族內部的团结和睦,倒是遗忘了这一点。
出於功利算计,让史塔克家族的私生子进入守夜人部队,以断绝其继承权,是符合徒利家族的利益的,意味著无人有资格与凯特琳的子女爭夺权柄,今后的每一代临冬城公爵身上都將保留徒利家族的血脉。
还是要確保琼恩·雪诺会加入守夜人,完成他既定的无可替代的使命,艾德慕拿定主意。
“姐姐,那你捨得派自己的儿子去么?”
凯特琳摇摇头,来自南方的她可不像北境人那样尊崇长城上的黑衣骑士,更不忍心让儿子受那种苦楚。
“於心不忍的话,你可以对琼恩好一点,但別太过了,更別主动和艾德大人提及守夜人的事。”
“我会掌握好分寸的。”凯特琳若有所思。
若非琼恩·雪诺的特殊命运,艾德慕其实很想將他招揽至麾下,悉心培养,叫他在南方博得一份家业,自己阵中又能再添一位俊才豪杰。
临冬城的轮廓逐渐隱没於霜色苍茫的天边,远离了那座温泉暗涌、热气四溢的城堡,寒冷与冰雪重新包围了上来。
艾德慕迫使自己摒弃杂念,专心评估他北方之旅的收穫。
借兵组建联军是十拿九稳了;两国扩大贸易取得了良好开端;改善了徒利家族与北境诸侯的关係;叔父的婚事终於有了眉目;私生子琼恩產生的影响暂时平息;异鬼將现和政局变化的警告也及时传递给了艾德·史塔克公爵。
河间地使节团的北境访问可谓是大获成功,艾德慕去临冬城想做的事情,基本上都做了,余下的都是些琐碎事。
从河间地带来的商品货物全部卖光,扣除生產和物流成本,哪怕在孪河城过桥被宰了一刀,依旧盈利颇丰,艾德慕的贵族朋友们都很满意,他们不少人把积攒多年的私房钱都搭进了货款里,成千金龙的利润按出资比例一分,足以令大多数人强烈盼望著还有下一趟商队,一旦大家想要赚得更多,忍受不了孪河城过桥费的敲诈是迟早的事。
去时的队伍比来时队伍短了大概一半,艾德慕在避冬市镇卖掉了十五辆马车和近六十头骡子,剩下的十辆马车装著史塔克家族及部分北境封臣的回礼,其中以兽皮居多。
北境苛刻的气候造就了七国中种类最多、最丰厚的动物皮草,艾德慕在颈泽收到了十张蜥狮皮,路上剥了几十头冬狼皮,北境诸侯的回礼里也有不少冬狼皮,导致他手上的冬狼皮有一百几十张,其他的是大量的黑貂皮、部分白貂皮、少量紫貂皮,以及百来张海豹皮,棕熊皮、黑熊皮加起来有二三十张,珍贵的雪熊皮也有几张。
这几百张毛皮在北境是一笔不菲的財產,若是运到南方贩卖,价格会继续往上翻。
北境诸侯还凑了十匹能適应雪地的良种军马回赠艾德慕,都是能披上马鎧背著板甲骑士衝锋的重型战马,其中就有那匹给他带来近二十场校场骑枪连胜的青驄马,史塔克公爵把马送给妻弟时,大致说了一下青驄马的来歷和状態,声称这是十匹马里的头等。
艾德慕给青驄马起名叫“雷蹄”,用来纪念它在比武时踢翻波隆坐骑的那一脚,波隆还为这个事儿碎碎念了一阵子,彼时他摔下马时反应算快,略有淤青和擦伤,並无大碍,艾德慕把雷蹄借他骑了几回,他不得不承认这真是匹良驹宝马,强壮有力、步伐灵巧、聪慧狡黠,脾气固然坏,可求胜欲强烈,所以才会在赛场上攻击主人对手的马。
念及雷蹄未满五岁,没到適合军旅的年龄,艾德慕也捨不得终日用它代步,仅仅是每天骑著它热热身,加深人与马的默契。
使节团的队伍如今是六十个人、三十匹马、四十头骡子、十辆货运马车,马车没有满载,装著北境诸侯的回礼和为谷地诸侯预留的礼物,此外,再就是从临冬城到白港这段路途的饮食燃料等补给品。
因为避冬市镇的物资不宽裕,物价也高,而白港作为北境的对外商埠,有大量的商货在那里集散,艾德慕认为去白港採买补给要划算得多,轻装赶路也更快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