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书述作(第1页)
辑书述作
雍正的著述,与他的勤政相适应,颇为丰富。他的述作记录雍正一朝的政事,包括他的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对外关系等各方面的方针、政策,从人即位开始的几次重大政治斗争,以及他的时代的社会生活。反映了他本人的思想、经历和部分的生活状况。
《上谕内阁》:
这是把雍正的谕旨辑录而成的著作。
雍正的口谕,有的由御前大臣、侍卫、奏事官、奏事太监转传的,每次传谕他都要求传谕之人传达准确。为了便于查考、核对,他于雍正二年(1724)七月决定,凡转传谕旨的人,都要做记录,立为档案,奏事处每月汇总奏呈。这就使他的上谕比较完整地保存下来。他习惯于多讲话,上谕比较详细。他认为朋党斗争激烈,他对朋党的打击,如果不详细说清,人们不明原委,会对他的行为不理解。既然详细说了,在形成文字的时候,就要求臣下记录得完整,公布以后,又怕外间传播有误,就加以刊刻颁布。雍正三年(1725)四月,他说:“朕每下谕旨,必令票签全写,或有遗漏,即令添补。朕侍圣祖数十年,每见票签简要,岂不欲效法成式,盖以时势不同,非委曲详尽,恐人不能喻朕之志,则小人乘隙议朕之非也。朕所下谕旨,一字一句皆有关系,恐后世有朋比余党,欲蔽惑朕之子孙者,忽将紧要字句私行删节,甚关朕用人行政之声名,则朕抱不白于千古矣。故多刊刻颁布者,有深意也”。他对此颇为用心,因而使他的上谕详明,而且随颁布随刊刻,得以广为流传。雍正五年(1727),他下令各省督抚,将所奉谕旨全部缮写成册,一一详载,不仅自己每日观览,还要传给后任,以便继续遵循御旨办理。这是把对各省发的专门谕旨加以汇集。雍正七年(1729),侍读学士康五瑞提出汇编上谕刊刻颁发的请求,他说“皇上训谕数百万言,精微广大,无不备举,实于二典三谟媲美先后”,若加汇辑刊发,可使内外臣民知晓遵守。允祥、马尔赛等予以转奏。八月,雍正考虑到所发谕旨,有的是为一个地区作出的,有的是因某一事件发出的,只有有关人员了解,众人不能知晓;他还考虑到,谕旨加以传写,字句之间,可能会有错误,也需加以纠正,遂允许诸大臣的请求,命庄亲王允禄负责编辑刊布,以便所有臣民获知圣训,“遵道遵路,易俗移风”。
允禄主持编选的上谕,所收谕旨,自雍正即位开始,即从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所发谕旨起,至雍正七年(1729)止。雍正九年(1731)书成,颁发全国。乾隆即位以后,认为应当把其父的上谕编完,于是命和亲王弘昼主持编务,将雍正八年(1730)至十三年八月的上谕加以厘定,至乾隆六年(1741)告成。使雍正一朝的上谕成一汇集。这些上谕,大部分由内阁宣示的,所以取名《上谕内阁》。它汇集了雍正公开宣布的大部分谕旨。
允禄等人编辑《上谕内阁》,采取编年体方式,按时间排定,每月一编。原来不分卷,亦有作一百五十九卷的,因雍正在位一百五十九个月,这样就是每月一卷,所以分不分卷没有任何不同。
雍正当政时完成的部分,所收上谕较多,统观全书,前七年的分量占全书的四分之三,换句话说,乾隆时收辑的较少,这一方面是因七年以前的上谕多,后来较少;再一方面则是乾隆不如其父对这件事那样认真,也就不能多收了。
《上谕内阁》所收谕旨,是否是雍正实发上谕的全部呢?这是可以用《雍正朝起居注》《清世宗实录》的有关部分对照出来的。“起居注”的书写,一月一清,第二年年初要把头一年的缮清定稿,因此,雍正九年
(1731)完成的《上谕内阁》部分,都出于前七年的《起居注》之后。《清世宗实录》成书于乾隆六年(1741),与《上谕内阁》中雍正八年(1730)以后部分完成的时间恰相一致。将这三部分加以对照,发现《上谕内阁》与《实录》两见的文字,从雍正八年起,几乎完全相同,这本是乾隆间同时搞的,也是互抄的,相同就是很自然的了。但是《上谕内阁》前七年部分与《起居注》两见的文字则有一些不同。如元年四月二十日向大学士九卿谕朋党之弊,“起居注”云:
……一结朋党,两党必致一伤。皇考执中宥物,各与保全,不曾戮及一人。尔诸臣内不无立党营私者,即宗室中亦或有之,尔等若以蒙皇考宽大,幸免罪愆,仍蹈前辙,**朕之无知弟侄,不改恶习,徒致杀身灭族,有何益处,昏昧极矣。
《上谕内阁》则称:
……两相结党,必致一伤。唯我皇考允厥执中,至仁至宥,各与保全,不曾戮及一人。尔诸大臣内不无立党营私者,即宗室中亦或有之,尔等若以向蒙皇考宽大,幸免罪愆,仍蹈前辙,**朕之无知弟侄,必致杀身覆族。昏昧极矣。
由此可见,《起居注》记载最接近雍正原话,《上谕内阁》则是在文字上作了一些更动,以便文气流畅,而在意思上没有什么两样。还有一些改动就不同于此了,如“起居注”雍正二年(1724)五月二十七日记雍正指斥允裸朋党,原文是:
廉亲王至今与朕结怨,特为此(指朋党)耳。廉亲王之意,不过欲触朕之怒,必至杀人,杀戮显著,则众心离失,伊便可以希图侥幸成事,虽然伊不过作此妄想耳。……即今党羽之人尚犹末息,譬如抄没石文桂家产时,大学士马齐不知从何得信,于先一日晚间通知将各样物件俱皆藏匿。
《上谕内阁》则记为:
廉亲王至今与朕结怨,亦即此故。今廉亲王之意,不过欲触朕之怒,多行杀戮,使众心离散,希图挠乱国家耳。
《上谕内阁》只说允裸等人结党“希图扰乱国家”的罪责,比《起居注》说的“希图侥幸成事”轻得多。同时把对马齐的那段指责删掉了。为了疏通文字而发生的改变,没有多大关系,变更意思的改动是说明认识上发生了变化,又要维护皇帝的威信,而作出的骗人之举。总之,就改动情况而言,文字上居多,在涉及某些人物和事件评价时,有的作了变动,但并非变异原貌,而是局部的变化。《上谕内阁》前七年部分与《实录》两见的文字,后者又对前者作了一些变异,其情形大体上与《上谕内阁》对《起居注》的改变相同。所以从史料价值上看,《起居注》最高,《上谕内阁》其次,而《实录》最差。
雍正在汇编《上谕内阁》时,命允禄编辑关于八旗事务的谕旨,允禄也于雍正九年(1731)完成,命名为《上谕八旗》。
《朱批谕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