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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宋元之学校及书院(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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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经》,宋代《九经》为《周礼》、《礼记》、《左传》、《诗》、《书》、《易》、《孝经》、《论语》、《孟子》,为宋代贡举科目。州县学校得到皇帝御赐《九经》始自宋真宗咸平年间,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第一次。

户部侍郎知河阳军范雍奏:“臣昨知永兴军,体量得前资寄任官员颇多,子弟辈不预肯构,唯恣嘲谑轻薄,斗谍词讼。自来累有条约,与诸处不同,有过犯情理重者,并奏听敕裁,然终难悛革。盖由别无学校励业之所,是致轻悍成风。臣到任后,奏乞建置府学,兼赐得《九经》书,差官主掌,每日讲授。据本府分析,即今见有本府及诸州修业进士一百三十人在学,关中风俗稍变,颇益文理。见是权节度掌书记陈谕管句,欲乞特降敕命指挥下本府管句官员,令常切遵守所立规绳,不得隳废,候敕旨。”右奉圣旨:依奏,剳付永兴军准此者。

知宋初各地立学,尚须特奏。关中为自古都会,而学校久废,待范雍而后兴,则自北宋中叶以降,无论路府州军,皆立学校教授,不得谓非文化之巨典也。

路府州军,北宋行政区划名。北宋的地方行政建制分三级。第一级为路,不设长官,以转运使路为主。分设帅、漕、宪、仓四司,分掌军、政、刑、财,互不统属,互相监督。第二级是府、州、带县的军、带县的监四种。主管分别称知府、知州、知军、知监。第三级是县和不带县的军、监。主管称知县或知军、知监。

虽然,宋代学校,究不迨科举之盛。宋之君主,多注重取士,临轩试士,待之极渥。

《文献通考》:“太祖开宝八年,亲试举人,得王嗣宗等三十六人。”“按殿前试士,始于唐武后。然唐制以考功郎中任取士之责,后不过下行其事,以取士誉,非于考功已试之后再试之也。”“开宝六年,李防知举放进士,后下第人徐士廉等打鼓论榜。上遂于讲武殿命题重试,御试自此始。”“然是年虽别试,而共为一榜,亦未尝有省试、殿试之分。”“至八年,复试礼部贡院合格举人王式等于讲武殿内,出试题,得进士三十六人,而以王嗣宗为首。王式者,礼部所定合格第一人,则居其四。盖自是年御试,始别为升降,始有省试、殿试之分,省元、状元之别云。”

而糊名考校、解衣阅视之令又极严,

《文献通考》:“淳化三年,诸道举人凡万七千余人,苏易简知举殿试,始令糊名考校。”“景德四年,令礼部糊名考校。”“大中祥符五年,上闻贡院监门官以诸科举人挟书为私,悉解衣阅视,失取士之体,亟令止之。又令贡院录诸州发解试题以闻,以将廷试,虑或重复,自是用以为例。”

其举也限以年,

《文献通考》:“英宗治平三年,诏曰:先帝以士久不贡,怠于学,而豪杰者不时举,故下间岁之令。而自更法以来,其弊浸长,里选之牒仍故,而郡国之取减半,计偕之籍屡上,而道涂之劳良苦,朕甚闵焉。其令礼部三岁一贡举。”

其取也判以甲,

《文献通考》:“太平兴国八年,试进士始分三甲。第一甲并知县。”

定其解额,先以秋试。

《文献通考》:“绍兴十一年,始就诸路秋试。每五人解一名,省试七人取一名。”

于是天下学者,悉萃精力于考试,反视学校进身不如科举之捷。虽以王安石之提倡经术,

《宋史·选举志》:“王安石对曰:‘今人材乏少,且其学术不一,异论纷然,不能一道德故也。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若谓此科尝多得人,自缘仕进别无他路,其间不容无贤。若谓科法已善,则未也。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科法败坏人才,致不如古。’既而中书门下言:‘古之取士,皆本学校,道德一于上,习俗成于下,其人才皆足以有为于世。今欲追复古制,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专意经术,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则庶几可以复古矣。’于是改法,罢诗赋、帖经、墨义,士各占治《易》、《诗》、《书》、《周礼》、《礼记》一经,兼《论语》、《孟子》。每试四场,初大经,次兼经,大义凡十道,次论一首,次策三道,礼部试即增二道。中书撰大义式颁行。试义者须通经,有文采,乃为中格。不但如明经墨义,粗解章句而已。”

蔡京之主废科举,其弊卒不能革。盖利禄之途既开,奔竞之心日甚,亦势之无可如何者也。

南宋学制,亦沿三舍之法,太学初仅养士七百人。

《宋史·选举志》:“绍兴八年,叶琳上书请建学,而廷臣皆以兵兴馈运为辞。十三年,兵事稍宁,始建太学。置祭酒、司业各一员,博士三员,正、录各一员,养士七百人。上舍生三十员,内舍生百员,外舍生五百七十员。”

庆元、嘉定中,增外舍生至千四百员,申严积分之法。

《续文献通考》:“庆元、嘉定中,增外舍生至千四百员。内舍校定,不系上舍,试年分以八分为优等,外舍生晏泰亨以七分三厘乞理为三优,朝命不许。遂申严学法,今后及八分者,方许岁校三名。如八分者止有一人,而援次优三优之例者,亦须止少二三厘,方可陈乞特放。”

其学规,有关暇、迁斋、夏楚屏斥诸目。

《续文献通考》:“学规五等:轻者关暇几月,不许出入,此前廊所判也。重则前廊关暇,监中所行也。又重则迁斋,或其人果不肖,则所迁之斋亦不受,又迁别斋,必须委曲人情方可。直须本斋同舍力告公堂,方许放还本斋,此则比之徒罪。又重则下自讼斋,比之黥罪,自宿自处,同舍亦不敢过而问焉。又重则夏楚屏斥,比之死罪,自此不与士齿矣。”

吴自牧《梦粱录》详载临安学校规制,观之可以见南宋国学及府县学校之概:

《梦粱录》,描写南宋都城临安市情风物的笔记体著作。南宋学者吴自牧(生平不详)著。

太学有二十斋,扁曰服膺、提身、习是、守约、存心、允蹈、养正、持志、节性、率履、明善、经德、循理、时中、笃信、果行、务本、贯道、观化、立礼。十七斋扁,俱米友仁书。余节性、经德、立礼斋扁,张孝祥书。各斋有楼,揭题名于东西壁。厅之左右为东西序,对列,位后为炉亭,又有亭宇,揭以嘉名甚夥。绍兴年间,太学生员额三百人,后增置一千员,今为额一千七百一十有六员。以上舍额三十人,内舍额二百单六人,外舍额一千四百人,国子生员八十人。诸生衫帽出入,规矩森严。朝家所给学廪,动以万计,日供饮膳,为礼甚丰。宗学在睦亲坊,按国朝宗子分为六宅,宅各有学,学各有训导之官。中兴后,惟睦亲一宅,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专以训迪南班子弟。嘉定岁,始改宫学为宗学,凡有籍之宗子,以三岁一试,补入为生员,如太学法。置教授、博士、宗谕,立讲课,隶宗正寺掌之。学立大成殿、御书阁、明伦堂、立教堂、汲古堂。斋舍有六,扁曰贵仁、立爱、大雅、明贤、怀德、升俊。……杭州府学在凌家桥西,士夫嫌其湫隘,故帅臣累增辟规模,广其斋舍,总为十斋,扁曰进德、兴能、登俊、宾贤、持正、崇礼、致道、尚志、率性、养心。又有小学斋舍,在登俊后,以东西二教掌其教训之职,次有前廊录正等生员,各斋有长谕。月书季考,供膳亦厚,学廪不下数千,出纳、学正领其职。仁和、钱塘二县学,在县左,建庙学养士。仁和学有斋舍四,扁曰教文、教行、教忠、教信;钱塘学斋舍六,扁曰友善、辨志、教行、教信、教文、教忠。诸县学亦如之。各县有学官,次有学职。生员日供饮膳,月修课考,悉如州县学。各州县学廪,不下数百,以为养士之供。医学在通江桥北,又名太医局。建殿扁曰神应,奉医师神应王,以岐伯、善济公配祀。讲堂扁曰正纪。朝家以御诊长听充判局职,本学以医官充教授四员,领斋生二百五十人。月季教课,出入冠带如上学礼,学廪饮膳丰厚不苟,大约视学校规式严肃。局有斋舍者八,扁曰守一、全冲、精微、立本、慈和、致用、深明、稽疾。

《癸辛杂识》痛诋当时学者:

《癸辛杂识》,南宋词人周密所著的史料笔记。分前、后、续、别四集,内容涉及政治军事、遗闻轶事、典章制度、都城胜迹、医药历法、风土人情等。

三学之横,盛于淳祜、景定之际。凡其所欲出者,虽宰相、台谏,亦直攻之使必去,权乃与人主抗衡。或少见施行,则必借秦为谕,动以坑儒恶声加之。时君时相,略不敢过而问焉。其所以招权受赂,豪夺庇奸,动摇国法,作为无名之谤,扣阍上书,经台投卷,人畏之如狼虎。若市井商贾,无不被害,而无所赴愬,非京尹不敢过问,虽一时权相如史嵩之、丁大全,亦未如之何也。大全时,极力与之为敌,重修丙辰监令,榜之三学,时则方大猷实有力焉。其后诸生竭力合党以攻大全,大全终于得罪而去。至于大猷,实有题名之石,磨去以为败群之罚。自此之后,恣横益甚。至贾似道作相,度其不可以力胜,遂以术笼络,每重其恩数,丰其馈给,增拨学田,种种加厚。于是诸生啖其利而畏其威,虽目击似道之罪,而噤不敢发一语。

然太学诸生,能直攻宰相、台谏而使之去,其权至与人主抗衡,则正宋室养士之效。以贾似道之奸,而不敢得罪学生,仅思以术笼络,其贤过于今之政府多矣。

元代京师有国子学,及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盖其文字不专用一国也。蒙古国子学以教蒙文。

《续文献通考》:“世祖至元八年正月,立京师蒙古国子学。命于随朝蒙古汉人百官及集赛台官员,选子弟俊秀者入学。并令好学者兼习算学,以《通鉴》节要,用蒙古语言译写教之。俟生员学习成效,出题试问,观其所对,精通者量授官职。十四年,又立蒙古国子监。至成宗大德十年二月,增生员廪膳为六十员。”“仁宗延祜二年,生员百人:蒙古五十人,色目二十人,汉人三十人。而百官子弟之就学者,常不下二三百人。”

回回国子学以教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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