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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注册之难
吴贻芳一上任,就赶上学院注册这个难题,前校长德本康夫人顾而不问,离开金女大回美国休假去了。
原因很明显,一边是国民政府“大学院”(即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另一边是学校董事会“美国”托事部,也就是学院经费的出资方。
吴贻芳此刻犯了难。面前卧只“拦路虎”,迈不过去,金女大注不了册,就得不到国民政府开列的优待条件:办学招生、学生留学、毕业就职等问题。此时的吴贻芳仿佛置身于一口热锅上,火,在下面不急不慢地燃着,让她十分难受。
这是一个悖论的游戏规则。吴贻芳觉得,做学问、搞科研难,做校长、办事情同样很难。
好友徐亦蓁当董事长也不轻松,她也生活在矛盾堆里,学校从上到下,从大到小,事无具细都得过问,她的压力也不小。虽然她给吴贻芳鼎力相助,但有些事她也帮不上忙。她的丈夫在上海开过骨科医院,对于注册的概念和办理还懂得一些,但金女大的注册全然不同,一时她也没有好的办法。
徐亦蓁也是不久前回金女大任董事长的,就当时情形,有被德本康夫人利用的成分,让她挡一挡国民政府“收回教育权”之急。一九二二年她在北京女高师与吴贻芳分手后也去了美国,在哥伦比亚大学师范学院主修教育行政,副修心理学。第二年获得硕士学位后回到上海。一九二四年,同哈佛大学医学博士牛惠生结婚,并在上海开了一家骨科医院,协助丈夫管理医院事务。如今这对同窗好友回到母校服务,又成了命运共同体。
她们多次交流,商量应对之策,企图找到方案的突破口,完成金女大的注册。然而,双方那些硬性指标很难突破,更谈不上一蹴而就。
大学院一方认为:
教会是保守的,无论什么样尊重科学,一到《圣经》的成语,便绝对不许批评……教会是有差别的,基督教与回教不同,回教又与佛教不同。不但这样,基督教里面,天主教与耶稣教又不但这样,耶稣教里面,又有长老会、浸礼会、美以美会等派别的不同。彼此谁真谁伪,永远没有定论……教育事业不可不超然于多派教会以外。
金女大董事会一方则认为:教会学校尤其是教会大学一定保留宣教目的,保留宗教课程,并要求政府能网开一面。
这样,政府的注册要求和教会学校注册的期待便很难统一,双方意见形成对峙。按学校董事会的意见,注册申请当然不会被政府批准。
这期间,吴贻芳意识到必须做好学院与政府两个方面的工作,找到一个契合点,才能达到注册目的。于是她走访了金陵大学和东吴大学,向他们介绍了自己的注册情况。从交流中得知,向政府申请注册不能载有“基督教”字眼,不然注册就不会被批准。吴贻芳又拜访了教育行政当局,同时把交谈和了解到的情况转述给校董事会,以求问题得到解决。
然而,金女大董事会不仅不接纳教育行政当局意见,仍坚持“发展基督化人格”等字眼。纽约委员会方面更是不顾国民政府教育当局的意见,还提出“不注册”的问题,企图绕开中国政府。
为此吴贻芳再次跑到教育当局商议,回答是:
要求学校注册的目的,是删除那些只有大学名义而实质未达到水准的学校。如果金女大不向政府注册,金女大就得不到一些利益,不能享受某些权力,如进口仪器和设备关税的减免,学生出国留学的政府申请奖学金的资格,毕业生在政府注册的学校找不到教席就业等。
吴贻芳听后,这样做事情将更加麻烦。于是她于一九二九年五月再次给金女大委员会写信,将教育当局上述意见作了转述,并说服校委会修改“办学目标”中的“在基督徒的赞助下”和“发展基督化人格”等字眼,这是国民政府的底线。她鼓励校委会不应放弃最后一里路,曙光就在前头,她愿意再去与政府部门协商。
在这同时,因注册问题严重影响了学校招生,引起学生不满,一些学生质问:“为什么金女大注不了册,时间拖这么久?”这些压力也成为促使校委员做出让步的动能。
吴贻芳经过与教育部官员反复磋商,将金女大办学目标表述为:
指导委员会的目的是要在南京指导一所私立女子高等学校的发展。这所学校将根据作为其创始人的五个基督教差会部设定的最初目的,依照最高的教育效率的标准,提高公民的社会福利,使公民树立起崇高的理想,发展自身的特征,使之成为同类学校的最高典范。
吴贻芳认为,办学宗旨的这种表述仍然不符合教育部有关精神,需要把“五个基督教差会”字眼去掉。最终教育部批准注册中有关办学宗旨部分原文是:
校董事会在南京设立这所女子高等学院,旨在按最高的教育效率来促进社会福利及公民的崇高思想,培养高尚人格,以期符合创办人的宗旨。
经过两年的折腾,金女大于一九三○年十二月,经教育部核准立案,终于完成了注册。然而,学校名称又发生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