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爱自有品牌(第1页)
§营销爱自有品牌
生产商的商品拥有商标、品牌,毫无疑问。可是在面广量大的零售终端,目前绝大多数还不具有自己品牌的商品即自有品牌。这是他们“生意难做”的原因之一。
这里的自有品牌(Private Label),是指零售商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的需求特性,自行提出新产品在功能、价格、造型方面的开发设计要求,然后选择合适的生产商进行开发生产,最终由零售商使用自己的商标对新产品注册、并在本企业内部销售的营销战略。
从某种意义上说,自有商业品牌可以“救零售商的命。”
零售商为什么生意难做
AC尼尔森市场调查公司从我国宏观、微观经济指数出发,对我国零售市场消费者购物习惯的多项指标进行了10多年的常规监测,最后出台了一份关于中国零售市场的研究报告。
报告认为,中国的零售业充满生机,尤其是现代业态的零售网点更是处于迅速变革之中。
以2003年上半年为例,虽然遭受“非典”影响,可是日用品销售额比上年同期相比仍然增长了16%(该数据是AC尼尔森对营业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有现金收银台的超市,营业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收银台数量在30个以上的大卖场调查所得到的结果,下同)。而同样受“非典”影响的亚洲其他国家则相对一般,甚至还出现了滑坡。
当然这是就总体而言。具体到每个销售终端则不容乐观,甚至大多数终端都感到“生意难做。”
究其原因,AC尼尔森中国区董事长高恩(Glen Murphy)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竞争加剧、消费者要求越来越高。零售终端要赢得这个独特市场,就必须拥有自有品牌。
千人一面的零售店
商业自有品牌的产生一般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商家向生产商提出产品的性能、规格、质量、包装等要求,商品生产出来后由商家贴上自己的品牌进行销售;
另一种情况是,商家干脆越俎代庖,自行组织生产。
零售商拥有自有品牌的好处,首先在于它能将自己和同行相区别。
放眼我们周围,同一个居民小区内就会有几家超市和便利店,而且近在咫尺,相互竞争、互不相让。
实事求是地说,这些小店无论是经营方式、经营品种都大同小异,甚至完全一样。这在给消费者提供极大选择的同时,也让零售商感到苦恼。因为他们无一不在努力争取“所有”消费者。
一方面是“小而全”,另一方面是要尽量争取“所有”消费者,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模糊相互之间的个性特征和品牌形象。
这样的商家数量越多,每个零售商所拥有的消费者就越少,消费者忠诚度就越低。
要增强消费者的忠诚度,高恩认为,惟一的办法就是打出自有品牌、树立品牌形象。
自有品牌商品的业务增长量快
AC尼尔森在2003年所研究的36个市场中发现,有23的市场,其自有品牌增长速度超过了生产商品牌的发展速度,其中有一半比例的自有品牌增长幅度超过10%。在我国上海,2003年1~7月间,自有品牌的增长速度达到32%。
从全球范围来看,调查表明,零售商的自有品牌在各个领域内都在积极推动零售商的业务增长。
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被称为全球最大的“没有工厂的制造商”——美国著名的西尔斯零售公司。该公司所经销的商品中,90%都是自有品牌;还有就是日本最大的零售商——大荣连锁集团,其自有品牌的数量也占到40%左右。
令人遗憾的是,这种自由品牌在我国还远远没有被开发出来。
在我国,除了华联、联华等少数企业拥有自有品牌以外,绝大多数商家还没有意识到自有品牌的作用,或者虽然有了这种意识,可是还没有投入精力去进行开发。
与此同时,消费者对这一点也缺乏认知度。调查表明,在一个月内购买过自有品牌的消费者只占15%。
自有品牌商品的优势
自有品牌商品的优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分享生产商的一部分加工制造利润
自有品牌对商家的吸引力,首先在于它能分享生产商所拥有的一部分加工制造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