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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陷阱三:贫富分化
贫富分化首先表现在收入分配差距悬殊上,但又不仅仅局限于此。从我国的情况看,贫富格局的成因错综复杂,至少有这样四个方面:当年创造财富的分配状况、财富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转移、个人存量财富的变化、个人和群体之间的财富转移。
第一节 新创造财富的分配不公
一个国家或地区每年新创造的社会财富,可以简单地用GDP来表示。从数据看,2011年我国GDP规模超过47万亿元,位居全球第二。现在我们要问的是:当年新创造的这些财富都到哪里去了呢?
总体来看集中在国家、企业、劳动者个人三者之间进行分配。现在的问题是,在这三者之间是如何进行分配的,这个话题最重要[1]。
从这几年的发展趋势看,在这三者之间,企业和政府所得比重越来越高,从而必然挤压劳动者个人从中得到的越来越少。
先看企业这部分。我国企业利润留成占GDP的比重,已从几年前的19。0%上升到2010年的31。3%。主要原因是国有垄断企业利润大幅度增加,从而拉动了企业利润留成在总体上的不断提高。
据国家财政部发布的数据,我国国有企业2011年实现利润22556。8亿元,同比增长12。8%。2010年我国国有化工、电力、有色金属、交通等行业的利润增长率超过1倍,就更能说明问题了。
与此同时,政府从中得到的比例也在同步提高。政府所得主要是财政收入。2011年我国财政收入达103740亿元,比上年增长24。8%[2]。
相比而言,我国劳动者个人所得比重越来越小。
2002年以前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基本上在50%以上,2003年首次下跌到49。6%,到2007年就更是只有39。7%了。这一数据虽然有指标调整的影响,但剔除这一点后的同口径比较,劳动者报酬仍然只占当年GDP的40%,差不多比过去减少三分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劳动者报酬这一块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垄断企业劳动者拿走的。一种说法是,我国行业间的收入差距高达15倍;也可以说,我国垄断行业的职工总数只占全国职工总数的8%,可是他们的工资、奖金、津贴加上福利却占全国工资总额的55%。这样算来,就知道剩下的那些非垄断行业的职工工资收入为什么只有这么一点点了。
平心而论,在当年新创造的财富收入分配上,政府拿得多并不一定是坏事,关键是政府能不能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这一点在西方国家表现得尤其突出。西方国家政府的财政收入也不少,但它们基本上都用在了公共服务、公共福利、公共保障等方面,实际上最终还是用在了每个公民头上。并且,由于这些钱掌握在政府手里,所以政府在调节贫富差距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可是在我国,政府收入的大部分是用来直接投资、维持行政机构运转的,用来进行再分配的部分很有限,这就是问题了。从这个角度看,我国政府收入比重现在太高了,应当降下来才是。
当年新创造财富的转移,是指政府财政收入的分配和使用。归根到底,政府得到的财政收入是用来“用”的,用得合理不合理、科学不科学,里面大有讲究。如果用得不明不白,稀里糊涂地钱就没了,里面就存在着巨大的问题。
据经济学家王小鲁研究,2008年我国的GDP是30万亿元,可是当年我国的隐性收入却有9。3万亿元,而隐性收入中的63%又集中在10%的家庭中。当年我国灰色收入高达5。4万亿元,相当于这30万亿元的18%。不用说,既然叫灰色收入,当然就是分得糊里糊涂的。这些灰色收入主要出现在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腐败行为、寻租行为、公共资金流失、垄断性收入的不合理分配上。
王小鲁据此推断,2008年我国城镇实际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人均收入为13。9万元,实际收入最低的10%的家庭人均收入却只有0。53万元,两者之间相差26倍,大大高于统计部门得到的9倍的数据。
如果把分组继续扩大到20%,那么当年全国城镇实际收入最高的20%的家庭人均收入为9。7万元,全国农村实际收入最低的20%的家庭人均收入只有0。15万元,两者之间相差65倍,同样大大高于统计部门得到的23倍的数据。这65倍,就可以简单地看作是全国收入最高的10%的家庭与最低的10%的家庭的收入差距。
为什么会有65倍和23倍的巨大区别呢?原因很可能就在于灰色收入在拉大收入差距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换句话说就是,收入最低的家庭组几乎得不到任何灰色收入;可是在收入最高的家庭组中,灰色收入要占家庭实际收入的很大一部分,而这是官方统计所不掌握的。所以说,这时候的官方统计不准确。
第二节 个人和国家之间的财富转移
国家和个人之间的财富转移,实际上是一种双向过程:首先是个人财富通过一些途径如税收、社会保障费缴纳、出让土地收入等,转移到国家手里;然后是国家把自己手中掌握的公共财富转移到个人手里,如社会补助、救济费等。所不同的是,这里前后所指的个人并不是同一个人,甚至不是同一群人,所以这种财富转移当然会导致贫富分化了。
先从个人财富向政府转移的过程看,这主要表现在:
税收负担增加
研究表明,1994~2010年间我国税收收入从5126亿元快速增长到77390亿元,17年间增长15倍,年平均增长速度18。6%,大大超过同期9。21%的年平均经济增长速度。2010年我国政府收入[3]占GDP的比重高达49。5%,差不多是西方国家的两倍,如2008年美国的这一比重为26。9%、日本28。3%、韩国26。6%、墨西哥21。1%,它们均呈逐年下降趋势[4]。
社会保障费缴纳
我国的社会保障费缴纳比重之高,超过全球绝大多数国家。据清华大学教授白重恩的研究,我国五项社会保险法定缴费之和,相当于职工工资水平的40%,有的地区甚至高达50%。如果按世界银行2009年测算的实际承受税率计算,我国的社会保险金缴纳在全球181个国家中排名第一,是香港和台湾的4。6倍!
社保费缴纳比例高了,就说明从个人向政府转移的财富多了;政府富了,可是老百姓却更穷了。
土地出让收入
土地出让收入就是百姓所说的“卖地”收入。按理说,土地出让收入不一定能说是个人财富向政府的转移,但实际上,这其中就有一部分个人(尤其是农民)在土地收益上造成了损失。
这部分损失有多大呢?从国家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数据看,2009年我国土地出让总收入是1。5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63。4%;2010年这一数据更是高达2。7万亿元,比上年又增加70%。也难怪,有人要把现在的各级政府称为“卖地”政府了。
物价上涨
物价上涨必然促使个人多花钱,这部分多花的钱到哪里去了呢?部分就消耗在国有垄断企业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抬高上,从而曲径通幽,最终到了政府手里。
例如,根据“移动通讯与中国社会课题组”进行的调查,手机资费支出已经占到我国居民收入的5。4%;尤其是在年收入不到1万元的手机消费群体中,支出比例更是高达10。31%。
此外,世界银行在2007年的报告中认定,由于高速公路通行费过高,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物流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全社会物流总成本占GDP比重高达21。3%,大大超过高收入国家的10%。
百姓在消费同样的商品和服务时,比过去多花不少钱,从而把个人财富的一部分直接转移到了国有垄断企业那里去,变相实现了个人财富向政府(国有垄断企业)的转移。
由此可见,由各种垄断造成的财富转移效应在扩大贫富差距方面的作用不容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