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法 反向收购(第2页)
(2)定期向证监委提出申报,但没有做市商买卖股票。企业在收购这种公司后,一般4~6个月能顺利上市交易。
(3)没有向证监会提出申报,可是有做市商在买卖股票。收购这种公司后,一般需要6个月才能顺利上市交易。
(4)没有向证监委提出申报,也没有交易的股票。收购这种公司后,一般需要9~12个月才能上市交易。
看壳公司的经营性质
壳公司仅仅“干净”、价格合理还不够,还要看经营性质,这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破产类
如果是被法院判决已经破产了的壳公司,根据破产法规定,这样的公司可以免除所有债务和诉讼,表明后面是“很干净”的。它吸引企业的价值只是上市资格,其他什么都没有,所以很理想。
停业类
最典型的是一些资源类公司,资源开采完了就会处于暂时停业状态,但因为没有破产,所以债务和法律责任也都还在,既不是资不抵债,也没有丧失上市资格。
“空白支票”类
当初这些公司上市时就向证券监管部门说明,自己不经营任何业务,而是专门等人来收购的。有点类似于我国国内的“代开发票”公司。例如在美国,这样的壳公司数量虽然没有以前多了,但依然存在。
分拆型
就是一家上市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业务分拆出来进行上市,这样,原来的这家上市公司就成了壳公司。由于这家壳公司仍然在运营,所以可能会存在遗留债务和诉讼。
“504壳”和“419壳”
“504壳”是指根据美国证券法规定,直接利用网络公开发行的股票,资金规模一般在500万美元以下。“419壳”有点类似于前面提到的“空白支票”类股票。
对你的公司进行重组改造
不用说,不同类型的壳公司千差万别,既为企业提供了多种选择,在公司重组和离岸公司建立方面也各不相同。当企业敲定了壳公司以后,就要对企业原来的中小企业进行重组,明晰产权、减少关联、优化配置,以符合国外证券法规的要求。
这时最常用的一种办法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区设立离岸公司,一方面是规避我国相关法律限制,另一方面为下一步进入国外资本市场创造条件。但不要耍小聪明:不要转移资产,不要违反我国和目标国的政策法律,否则只会两头不讨巧,导致最终目的无法达到。
牢记言多必失
反向收购有许多工作要做,企业的一举一动都在众目睽睽之下,切记不要信口开河、朝令夕改,甚至也不能过于夸张。因为你面对的是国外投资者,所以一定要把握好分寸,尤其是一定要诚实,否则就可能会言多必失。
例如,某中国概念股创业之初连续好几个月发不出工资,这曾经被该公司首席执行官当作励志故事来宣扬。可是在全球做空中国行动中,做空机构香橼研究就是抓住这一点不放。因为其中抹去了时间背景,所以那些看不懂中文的国外投资者根本搞不清这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结果纷纷以为这是发生在“现在”的事情呢,从而对该公司产生莫大的怀疑,导致股价发生暴跌,你说这又冤不冤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