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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
如果把发生在学校里的包括身体伤害、言语攻击、性骚扰、欺负、财产破坏(包括偷窃)、体罚,都认定为校园暴力的话,那么,现在这种情形非常严重。
据2004年浙江省中小学生校园暴力行为状况调查,87%的中小学生受到过校园暴力、17%遭受过性侵害。这些暴力行为既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也发生在学生家长、学校员工和学生之间。
暴力行为的普遍性,与目前青少年崇尚暴力有关。更间接的关系是家长在默许和鼓励孩子这样做。
尤其是在大中学生毕业离校前夕,许多孩子都要吃“散伙饭”、“情感饭”,请别人、别人请,有的学生从早到晚都有饭局,“趁最后机会痛痛快快聚一聚。”
喝酒助兴之余,搅和着离别情绪的感染、生活环境即将改变引起的迷茫,许多孩子的心理、行为暂时失常,包括斗殴在内的“毕业综合症”纷纷出现就不难理解了。
专家指出,目前20岁以下的青少年群体身上,普遍有一种比较明显的暴力倾向,有的甚至会出现一些极端个案、直至付出生命代价。
从社会学角度看,这属于一种“人格断代”现象——应该天真烂漫的幼儿时期没有天真烂漫、应该有理想目标的小学阶段缺少了理想目标、应该养成文明礼貌的中学阶段缺少了道德教育的环境和土壤,家庭和学校都只要求他们搞好学习。所有这些社会环境的改变,都使得他们没条件形成该有的道德文明体系。
再加上市场经济环境的开放、多元化,不稳固、不和谐家庭大量增多,独生子女身上所承受的各种压力,对传统计划经济观念没有印象,都会导致他们只臣服于自己的个体感受,成长过程中心理、生理各方面的压力,很容易通过暴力方式释放出来。
懂得了这一点,家长就应当知道,出现在孩子身上的暴力倾向,实际上是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在他们身上的反射。要解决孩子身上的问题,根子还在家庭和社会身上。
中小学生一味崇尚暴力的情形主要表现为以下4种:
小事一桩,往往造成人命关天
中小学生中发生的斗殴行为,通常都是由小事引发的。所以,家长应当重视这些小事,通过恰当的家教方式,帮助他们处理好这些矛盾和纠纷、消除心理障碍。
2003年11月25日晚上,内蒙古宁城县某中学高三学生陈同学到学校开水房去泡开水,遇到另一个班级的王同学。联想到一个月前在学校餐厅吃饭时,王同学在他脸上吐了一口唾沫,当时就积下宿仇,而现在王同学又用眼睛斜瞥了一眼陈同学,陈同学觉得这是王同学对自己的极大不恭,于是生气地对他说“你看我干啥?”王同学说“我就看你咋的?”好啦,就为了这一点小事两人发生口角。
后来,双方都觉得吵架不过瘾,便来到开水房外边扭打起来。一阵拳脚对打之后,王同学觉得自己个子小,这样对打不是办法,自己一定会吃亏,就威胁陈同学说“你等着”。意思是说,他要马上去搬救兵。
就在王同学转身之际,陈同学掏出水果刀捅向他背部。由于刀峰扎至骨髓,致使王同学伤口以下部位麻木,左腿无知觉、下肢瘫痪。
就为了一个眼神、一口唾沫,两位即将上大学的高中生一个致残,一个被刑事拘留。
同样的一件小事是,仅仅被人踩了一脚,4名中学生就动手斗殴,造成1人死亡。
2002年10月11日下午,广州市海珠区的一名中学生小华(化名)在学校小卖部买东西,被比他高一年级的黎某踩了一脚,于是骂了黎某一句。黎某当天放学后就纠集一帮同学去“教训”小华,幸亏被周围群众发现,得到及时制止。小华回家后越想越不服气,于是便找来黄某、周某、苏某等几个“铁哥们”帮忙。
14日中午,小华等人气势汹汹地找黎某算账。黎某见势不妙,也喊上叶某等数十名同学前去应战。一场混战过后,3人倒在血泊中,年仅17岁的叶某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黎某被刺伤胸部。事后,小华等4人向公安机关自首,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
2004年12月28日,北京市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古(化名)给同学小红(化名)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你觉得舟(化名)这个人怎么样?”她随口答道:“有点牛B。”后来,小红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舟。
30日下午,小红因为“翻闲话”被5名同班女生、4名其他年级的女生叫到学校女厕所,然后2人守在厕所门口,其他7人围住她,用脚踹她的小腿,煽她耳光。她们临走时说,如果她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她们将见她一次打一次。
就这样,14岁的小红在她们的围攻下,出现了严重的急性应激反应。不敢一个人呆着、不敢去学校、晚上不敢一个人睡觉,只会莫名其妙地笑和哭,也不敢告诉家长和老师。在家长的反复盘问下,直到1月4日她才说出事情真相。
经医生诊断,小红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头面部软组织损伤,左下肢软组织挫伤并伴有局部皮下出血。随后,她在家长陪同下多次到北京大学精神卫生中心儿童门诊进行心理干预治疗。参与此事的9名女孩都受到了警告等处分,并且共同负担小红治病的医药费。
2004年10月10日傍晚,贵州省独山县某中学高三学生彭某,在县城一家网吧上网,因为一件小事,与社会青年孟某发生口角。
第二天,认为自己吃了亏的孟某,得知彭某又在网吧上网时,随后就通知他去大会场。彭某知道来者不善,于是带了2位同学如期赶到,双方话不投机便打斗起来,后被人劝开。
20分钟后,得知彭某遭到“欺负”,彭某所在学校的40多名同学前往增援,随后发生混战。等警方赶到时,孟某的弟弟已经死亡,其他4人受伤。
仅仅是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引发了40多名学生群体斗殴,造成1死4伤,这账又怎么算呢?
2004年9月15日下午,湖北省某技校的一名学生,因为洗衣与同学发生冲突,17日晚自习结束后,他找来几十名同乡,将对方同学的宿舍团团围住,并且在外面叫骂。该宿舍里受到刺激的6名学生拿着砍刀和棍棒冲出宿舍,一阵乱砍乱打。结果,前来挑衅滋事的学生一人被砍中喉咙当场死亡,另一人的右手掌被砍断掉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