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表外筹资方式的蒙蔽性(第2页)

章节目录保存书签

转移表外筹资

主要特点是:把表内筹资转化为表外筹资。

转移表外筹资的主要方式是以下几种:

应收票据贴现

它实质上是把应收票据作为抵押。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企业在法律上仍然要负有完全或者部分的连带偿还责任,但是在会计处理上,却不作为负债对待。

也就是说,如果贴现票据到期付款方无力偿还银行的时候,贴现方应该承担全部或者部分的偿还责任。但是,这是一种不确定性的负债,而且不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中加以反映。所以,可以把它归为转移表外筹资类型。

应收账款筹资

企业出售有效的应收账款追索权利,从本质上讲就是以应收账款为抵押,向被出售方的一种借款。从实际意义上看,它与应收票据贴现的性质是相同的。因为,如果应收账款到时候收不回来,贷款人仍然有权向出借人进行追索。

产品筹资协议

这是一种筹资企业与贷款企业通过订立协议、由筹资方向贷款方“出售产品”,并且在相关的交易中购回该项产品的行为。

在会计核算上,它与存货抵押借款相类似,只是在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表中,既不反映借款,也不记列存货。产品筹资协议将负债变为收入,记入利润,这部分虚记的利润实质上是企业的负债。

表外筹资在满足企业资金需求的同时,给企业财务带来了多方面的积极和消极影响。

例如,它有利于企业调整资本结构,拓宽了筹资渠道;

当投资利润率高于举债成本率的时候,可以提高自有资金利润率;

可以相应减少报表上的固定费用和资产总额,有利于降低利息成本;

有利于掩盖投资规模,夸大投资收益率,给报表使用者提供虚假的乐观信息。

与此同时,表外筹资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很可能威胁到投资者和债权人利益。

例如,承租企业有可能精心设计租赁合同,想方设法规避融资租赁为经营租赁,从而获得了表外筹资的好处。

为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应比照自有固定资产核算,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长期应付款包括应付引进设备款、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长期应付款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账”。

另外,我国企业中的普遍现象是,设备闲置过多、利用率低、占用大量资金,企业完全可以采用售后回租的方式来进行筹资,但是我国在这方面目前显然还没有完善的会计制度来加以规范。

应收账款的存在是我国企业中的一大严重问题。然而,我国在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贴现筹资方面的“转移表外筹资”行为,还基本上没有得到开展。

代销商品和来料加工的筹资行为,在我国企业运用中比较普遍,收到了好的效果。但是,我国股份公司会计制度规定,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包含有“受托代销商品”,同时在流动负债中增加了“代销商品款”与此相对应。

在这种处理方式下,受托代销业务规模较大的企业,读者在分析它们的会计报表时会产生不良影响。所以,这些企业的受托代销商品,可以在报表附注中加以揭示,以更加客观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