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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的逃税特长(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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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的逃税特长

为什么越富越不缴税?因为他们艺高胆大、精于此道。

上了一些年纪的人都知道,在“人民公社”那阵子,经常会有公社社员偷生产队的庄稼,而实行“包产到户”以后这种现象就几乎绝迹了。

为什么会有这种转变呢?难道是每个人的思想觉悟都提高了吗?其实不然。究其原因就在于,人们的心里有一种普遍的价值判断标准:偷公家的东西不算偷,而偷农民私人的庄稼则十分缺德。前者也许会受到生产队的处罚,而后者则意味着严重恶化其生存的道德环境。

孔乙己当年“窃书不为偷”,今天的企业和老板个人偷税漏税也就“不为偷”了!而且还很“光荣”,因为偷税漏税的企业并不表明它的经营状况不好,不会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制约、道德制约以及群众监督的环境。

亿万富翁偷税漏税司空见惯

2002年6月,有人将美国《福布斯》杂志评选出的“中国大陆富豪排行榜”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中国民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加以对比,发现前50名的富豪同时进入纳税前50名的竟然只有4名!

这说明什么呢?除了这两种评选所依据的基础数据不同,至少还有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那就是怎样的高收入才算具有合法性?因为归根到底,一个真正的富豪必须为社会、为国家、为民众创造财富。正如朱镕基总理所说的那样:“最好的民营企业家就是交税的企业家。”如果你的富豪是通过偷税漏税而来的,至少可以说是一个非法的富豪。

其实,与国外相比,我们的富豪还“不够富”,所以在偷税漏税方面还显得有些“小巫见大巫”。可以这样说,亿万富翁偷税漏税已经成为一个司空见惯的全球性问题。

在2002年美国《福布斯》杂志和英国《星期日邮报》各自进行的评选中,现年76岁的汉斯·劳辛均名列英国富豪榜榜首。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亿万富翁,在日常生活节俭到了抠门的同时,仍然不忘记利用英国税收制度的种种漏洞逃税,为自己聚敛了更大的财富。

英国《卫报》2002年4月11日和12日,连续2天对此进行了报道,从中揭开了种种令人匪夷所思的内幕。

逃税是英国亿万富翁的惟一使命

在过去的20年中,汉斯·劳辛一直居住在英国萨塞克斯郡东部乡下瓦德赫斯特公园内,那里有他自建的像皇宫一样的豪华住宅。属于他的私人领地覆盖了方圆几十平方公里的范围,一年到头他不用自己动手做任何事情,所有事情都有其他人代劳。

在过去的20年里,汉斯·劳辛只要有可能就不会放过逃税的一切机会。

根据英国议会通过的法律规定,任何英国人只要年收入达到33935英镑就必须交纳40%的所得税。奇怪的是,绝大部分中产阶级在模范执行这项法律,但是绝大部分更富裕的人却不喜欢参与这样的“游戏”。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有钱人需要顾及面子,即使偷税漏税也有妙计,最常见的就是捐赠善款,因为捐赠是不需要纳税的。

对于汉斯·劳辛来说,他和他的纳税顾问会想方设法把他标榜成“英国不是他的户籍所在地”,因为他出生在瑞典。就这样,他只需要缴纳从英国取得收入的那一部分税收,而不是全部收入。只要他不把收入带回英国,他就不用向英国缴纳一分钱的税。在纳税问题上,他在国外的大量收入变成了不用纳税的“预算外”收入。

也许有人会问,如果汉斯·劳辛没钱带回英国,那么他以及他的一大家人在英国怎样生活呢?在这里,他又玩了一次文字游戏。

根据英国法律规定,带回英国的“收入”和“资本收益”需要纳税、而没有提“资本”,而他带回英国的就是“资本”!

汉斯·劳辛把从国外取得的收入存入外国银行、生出的利息转移到另外一个户头里,这样就不用交纳利息税了,并且可以把几百万几百万英镑的资本带进英国而继续不用交纳一分钱的税,因为这些钱不是“收入”,也不是“收益”。

除此以外,汉斯·劳辛还自己给自己贷款以逃避税收。

税法面前无法做到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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