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原则(第1页)
§第一节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原则
事实上,要制定一个好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是很不容易的,因为农村社区现实的复杂性以及社区发展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都使得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困难重重。但农村社区发展是有一定规律的,只要能认识到社区发展的规律,并在规划的过程中确定科学的规划方向和内容,制定出合理的规划方案还是可能的。因此,合理制定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应以下几个原则为主导思想。
一、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
农民是发展农业农村经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主体,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纵观中国农村改革实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村民自治等,无一不是农民的创举,都是农民主体作用得到发挥的体现。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为的就是要让农村更好发展,农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这是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根本出发点,如果做出的规划让农民不满意,那就是失败的规划。在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力求做到:
第一,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以改善村民生活为目标。在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中,应规划社区合理的居住用地,设计优美的景观环境,配置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设计符合农民生活习惯的农宅;农村社区的住宅设计,绝不能一味照搬城市的别墅和多层住宅,而是应从农民的实际需要出发,体现农村的生活特点,反映农民家庭生产的需求,考虑农民对新住宅的购买能力和使用时所能承受的生活支出水平;农村社区的设置要有助于向农民群众提供公共服务,能满足农民群众的公共需求,有助于公共服务供给的公平与效率。简单地讲,就是要最大程度地降低农民生活成本的支出,达到改善村民生活的目标。
第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根据农村社会的组织与治理需要来确定。必须考虑农村社区的设置是否有助于对乡村社会的有序和有效管理,是否有助于将农民群众有效的组织起来,是否有利于农民群众参与社区事务的管理。
第三,在农村社区建设规划时,要注重规划休闲和交流的公共空间,并与自然环境相结合,合理配置以乡土树种和果树为主题的公共绿化。以方便村民的休闲交往,利于开展乡土民俗文化活动,以增强农村社区的凝聚力,推动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使搬入新村的农民在提高生活质量的同时,又尽可能多的体会到原有熟悉的生活氛围,从心理上产生满足感。
第四,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尊重农民意愿,听取农民意见。在传统的建设规划中,由于规划的制订只是少数几个领导的事,结果必然是规划的制订和规划的实施相脱节。新农村建设开展以来,出现的很多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忽视乡村与城市差别,忽视农村和农民的需要。因此,在制订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过程中,要为社区群众提供一个机会,使他们既作为规划的制订者,同时也是规划的实施者。因为社区发展规划涉及未来一定时间里社区内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他们有权利参与到规划的过程中。通过社区所有人在规划制订过程中的参与,一方面提供所有人表达其需求和意愿的机会,并形成社区的协商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另一方面通过规划加强社区组织的建设,在共同认可的发展目标下,使分散的力量形成合力。
第五,农村社区建设的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一项需要各个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大事。规划要把好农户建房安全的第一关。一是建房的选址要安全,不能在有危险隐患的地段选址,必须在这种地段选址时,要做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二是对于一些长期处于危险地段的村镇建筑要提出搬迁或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要求。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危房的巡查,及时了解村镇建设的房屋安全状况,提醒农户提早做好房屋的修整或重建。
二、坚持发展是硬道理
农村产业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重要支撑。农村社区既是农民生活的场所,也是农民生产的场所。因此,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应充分考虑农民生产活动。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一定要服务于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农村经济越发展,农村建设就越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基础仍然薄弱,最需要加强;农村发展仍然滞后,最需要扶持;农民增收仍然困难,最需要加快。所以,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不能脱离农村现实,模仿城市,不顾农村的承受能力,盲目大拆大建,劳民伤财。
第一,要合理划分城乡经济区。统筹城乡发展,以经济联系紧密程度为基础划分的城乡经济区更具有实际的操作意义。城乡经济区是以中心城市(镇)为依托,城市与其腹地之间因经济联系形成城市(镇)地域综合体,以中心城市(镇)为核心进行区域经济空间布局,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各个城乡经济区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各自的综合比较优势,形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合力。划分城乡经济区应注意三个环节:一是合理选择中心城镇,选定的中心城镇必须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或优势;二是客观地划定联系腹地范围,腹地是一个中心城镇的吸引力和辐射力对其周围地区的社会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的地域;三是适当兼顾行政区划,当行政区划和经济吸引范围相差悬殊的时候,可提出行政区划调整建议。
第二,在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中,要力求打通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渠道,促进农村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和城市的人才、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双向流动和有效组合。比如说,要把农民就业的着眼点从农村内部转移、就近转移转向跨区域、跨城乡间的大范围转移,把转移渠道从单纯的农村二、三产业拓宽到整个城乡二、三产业,把转移方式从单纯自发的、分散式转移转向有组织的、集群式转移。
第三,在农村社区建设规划中,对于以务农为主的村落,选址则要兼顾社区与耕地之间的交通距离,并要组织好两者之间以步行为主的交通联系,做到既便捷,又安全。同时,要合理配置当地农村的产业发展空间;注重配套设施的共建共享、资源的循环利用等,便于村民开展生产活动。
第四,应突出产业布局规划。根据农村的不同情况,合理规划布局乡村第二、三产业,切实为农村经济服务。要使城市的产业布局与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合理分工,形成紧密的产业互动链条。由城市二、三产业带动农村二、三产业,由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推动城市产业层次的提升。农村社区的空间规划则要从区域范围着手,分析其产业发展的前景,包括农业及其他第一产业的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和二、三产业项目、现代农村流通业等。要充分考虑家庭产业发展;在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强化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的规划,重视农民生产培训的需求,规划设计教育培训场所;适当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和建设水平,保障农村产业发展的需求。
第五,应充分考虑农民生产活动的空间需求,提供更多的混合空间。例如商业空间与居住空间的混合,养殖空间与居住空间的混合,家庭生产空间与居住空间的混合等。
第六,在交通规划中,应该充分考虑生产活动的交通需求,考虑生产性车辆的停放,包括流线作业和停车空间的设置,做到既安全方便又与村民的生活互不干扰。同时,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社区规划也要考虑私人机动车的发展需求。在农宅设计中,要考虑庭院经济的场地,家禽家畜的养殖场所、家庭的生产用房等需求。
三、着眼全局,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社区就是一个“小社会”。任何一个社区内的人、物和事都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一方面的改变都会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对某一方面的调整必然会对其他方面产生效应,形成好的和不好的影响,需要有相应的安排。因此,在进行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时候,要从全局着眼,对局部进行调整,也就是要先规划出森林,然后再确定种树的行动。这叫做“不谋全局,不足谋一域”。同时,发展是一个连续的过程,我们对各种关系的调整需要有长远的观点。这正是“不谋一世,不足谋一时”。
农村社区建设规划要综合考虑社区生态、社区社会秩序、社区政策、社区技术和社区经济。从社区整体运行的角度来看,这些方面的相互适应是社区存在的必然要求,社区发展则意味着要将他们在低水平下的适应状态改变到一个高水平上的适应状态。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我们总从一个方面开始,但在改变一个方面的关系时,会受到其他方面的制约,这就需要我们从整体上去把握,使一方面的改变能促进其他方面的改变。因此,为了建设好农村社区,所做规划应扬弃城市社区的设计手法,以促进农村地区发展为目标,从经济、产业、土地、社会伦理、地域文化、资源节约、自然环境等多层次、多角度来综合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