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蝴蝶效应下2(第6页)
看完报道,葛菲大口吸下一管冰毒,仰靠在沙发上。在彻底陷入混沌之前,她脑子里最后一个想法,是找时间回旧宅看一看。
对金科来说,沈氏兄弟碎尸案的相关报道,是在伤口上撒盐。他不同于一般看客,他跟那个案子牵连紧密。
在一年零两个月的犯罪生涯中,沈氏兄弟辗转五省,杀害十二名小姐。
在被害人名单中,有一个金科永远不敢面对的名字:金兰。
2009年端午节那天中午,因为一次急刹车,眉钳狠狠划破金兰右侧眉骨上方皮肤,致其破相。在司机眼里,她只是受了一点小伤。那种伤疤,对于普通人算不上大事,可它直接摧毁了金兰的空姐梦。她是农家女孩,没有背景,拼劲全力,才从数千人中脱颖而出。那个梦,倾尽了她所有能量,那是她能描绘出的最好人生。当时,那个出租车司机也算负责,不但把她送到医院,还交了医药费,并且在金兰兜里偷偷放了五百块,权当营养补助。可是对金兰来说,那有什么用呢?
司机放好钱就溜了,没留下名字,也没留下地址。
金兰独自在急诊室接受治疗。她仿佛失去了五感,没有思想,任凭医生摆布。处理完伤口,她终于想起,自己在这座城市有一个亲人。见到金科后,她大哭一场。她想送给哥哥的惊喜,就那么没了只剩无尽委屈。
金兰拼命摇头,事情不是金科说的那么简单。端午节后她必须要回校,要交论文,要拍毕业照……那期间随便一个女生,都能注意到她新添的疤,从而触发某些女孩心中的恶意,把事情传到空姐招考方耳朵里。毕竟,航空公司的宣传海报满校园都是,上面是有联系方式的。
即便端午节后,把学校的事情抛一边不管,听从哥哥的建议,她也不信任美容院。祛疤,动刀还是用药?真能无痕?她不但不信,还认为那么做,会给她脸上增添新创伤。她曾亲眼见到一个同学,割双眼皮后,睡觉时眼睛闭合不全,像女张飞,而后长期失眠,身心被拖垮,遂又去美容院试图恢复原样。如此反复数次,割来割去,徒耗钱财不说,还差点导致一只眼失明。
在不可逆的意外面前,这不谙世事的女孩心里,慢慢只剩绝望。
所有安慰都是徒劳,金科只能不停地说:“没关系,万事有我!”每说一遍,他都会在心里嘲笑自己:有你又怎么样呢?你的未来再精彩,也替代不了妹妹的人生啊!
都是那个出租司机的错!这是金科最初的想法。
他告诉金兰,决不能就这么算了,一定要找到那个司机,起诉他,让他赔偿,赔到他倾家**产。
金兰对“赔偿”二字无动于衷。赔再多,也不能改变事实,更何况即便找到司机,起诉,法院也不可能让他做出巨额赔偿。退一万步,即便法院支持,一个司机能有多少钱呢?
一切都是空话。现实冰冷如铁,这是命运的捉弄。
端午节后,金兰请假一周。不管伤口能否愈合,她只能给出这么多时间。那期间,金科尽力陪着她,生怕她想不开,做出什么傻事。
一周后,金兰回校处理毕设事宜,不然就来不及了。临走时,她努力对金科微笑,叫哥哥不用担心。那笑容令金科心疼不已。
金兰走后,金科对“出租车急刹”发生地做了实地考察,这才确认了那个三号电子眼的存在,从而捋清了逻辑——没有它,出租司机绝不会在顺畅行驶时急刹,把车速从八十降到三十,那么,妹妹就不会破相,毕业后就会顺利做空姐。它,三号电子眼,才是毁掉妹妹人生的罪魁祸首。
这个逻辑冒出来,进而在心里生根发芽——它是金科破坏电子眼的动机。只不过日后行动时,为遮掩动机,他扩大范围,接连破坏了三个电子眼。
一切如预期的那样,金兰没做成空姐。
2009年7月如期毕业后,她告诉家人,自己在A市一家广告公司上班。那是谎言。实际上,她去洗浴中心做了小姐。如果她现在还活着,那么在未来某天,她也许会**当时的心路历程。要么空姐,要么小姐,两者天差地别。她经受过多大的失落,做过怎样的挣扎,才做出那样的决定,只有她知道。
2010年中秋节,金兰没回家。金科给她打电话,怎么也打不通。他上次联系金兰,是在一个月前。金科打了一宿的电话,意识到情况不对,立刻前往金兰所在的A市。到那之后他才意识到,妹妹从来未曾具体说,她在哪家广告公司上班。金科茫然不知所措,这才选择报案。接下来,是漫长的煎熬。从中秋到过年,从过年到春暖花开,尽管人一直没找到,可金科始终心怀希望。直到2011年4月,刑警当面告诉他,金兰被害了,凶手是沈氏兄弟。
那时候,骆琪仍在失忆状态。
通过警方,金科才还原了真相,获知骆琪也是被沈氏兄弟所害。
在沈氏兄弟的口供里,滨海是他们行凶之路的第一站。骆琪出事那晚,他们连夜出逃,去了临省某市,在那儿作案后,又逃到A市。在那儿,他们杀了两个小姐,其中包括金兰。他们不知道金兰的真名,也没保留她的手机,但是他们的手机里,有金兰的电话号码。口供显示,他们在一家名为“蓝调”的休闲会所,点过金兰的钟,后来又打电话约她上门服务,进而抢劫、杀人。根据口供,警方找到了金兰的某些尸块,并通过技术手段进一步确定了身份。
尽管缺乏足够的勇气,金科还是亲眼目睹了妹妹的尸块,那出于他作为哥哥的责任感。
看过尸块后,他发了三天高烧,内心世界轰然崩塌——三号电子眼导致出租司机急刹车,急刹车导致妹妹破相做不成空姐。因为这,我才干掉了三个电子眼,替妹妹出气。这么做有错吗?应该没有。
可是,如果我不破坏电子眼,那么,2010年4月19日凌晨,我就不会去小西关,检视所谓的作案成果。
我不去小西关,骆琪就不会被我的车撞飞。
骆琪不被撞飞,就有能力逃走,进而报警,哪怕她当时已被飞车党划伤。
如果骆琪报警,那沈氏兄弟当晚就得被抓,哪怕他们当时逃脱也一定甩不掉警方的追捕。
如果沈氏兄弟在滨海被抓,就不会继续作恶,那金兰还会死吗?
绝不会!
天啊!我他妈到底干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