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参汤(第1页)
此时,居庸关以北三十里,一线天。风停了,雪还在落。但这雪落不到地上,半空里就被热气蒸发成了白雾。那是血的热气,也是迈巴赫引擎滚烫的尾气。整场战斗从坦克冲出峡谷到最后一匹战马倒下,统共用时不到一盏茶的功夫。没有什么来回拉锯,没有什么悲壮冲锋。只有履带碾碎骨头的脆响,和机枪撕裂皮肉的闷音。那辆重达五十六吨的虎式坦克横在峡谷唯一的出口处,炮管上挂着半截被扯断的肠子,还在往下滴着冒烟的黑血。发动机处于怠速状态,发出低沉且有节奏的“隆隆”声,像是一头刚刚进食完毕、正在打着饱嗝的钢铁怪兽。“咔哒。”炮塔顶盖被推开。李锐探出半个身子,摘下那副沾了些许油污的护目镜,随手挂在脖子上。他那双眼睛里没有半点胜利后的喜悦,甚至连一丝情绪波动都没有,冷得像这塞北的冻土。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眉头紧紧拧成了一个“川”字。“黑山虎,滚出来。”李锐的声音不大,但在这一片死寂的尸山血海中,清晰得如同炸雷。驾驶舱的舱盖被人从里面费力地顶开。黑山虎那张平时凶神恶煞的脸,此刻惨白如纸。他哆哆嗦嗦地爬出来,两条腿软得像面条,扶着装甲板干呕了好几声,才勉强站直了身子。“将……将军……”“刚才在那个小土坡,谁让你减速的?”李锐居高临下地盯着他,语气森然,“二档换三档,离合松慢了两秒,转速掉了八百。”黑山虎一愣,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他低头看了看履带下面那摊已经分不清是人还是马的肉泥,脑子里嗡嗡作响。这叫打仗?这他娘的分明是屠宰!那些平日里不可一世的女真铁浮屠,那些能骑善射的大金勇士,在这铁王八面前连个屁都不是。撞过去,碾过去,扫过去,就没了。还要什么转速?还要什么换挡?“说话!”李锐一鞭子抽在炮塔装甲上,“啪”的一声脆响。“是!属下知错!属下……属下就是手抖……”黑山虎从没觉得这位年轻的将军如此可怕过。“下次手再抖,就让你步行跟着装甲车和坦克行军一段路程。”李锐冷冷地收回视线。这时候,侧面的舱门也打开了。张虎和二狗相互搀扶着爬了出来。这两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老兵油子,此刻却吐得昏天黑地。哪怕是见惯了砍头的刽子手,也受不了这种工业化的处决现场。履带缝隙里夹着的肉块,散热格栅上挂着的头皮,还有那股被柴油味烘烤过的血腥气,混合成了一种令人作呕的怪味,直冲天灵盖。“出息。”李锐瞥了他们一眼,从兜里摸出一盒烟,磕出一根叼在嘴里,却没点燃,“吐完了没?吐完了干活。”远处,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响起。李狼带着三百名神机营的狼卫,端着刺刀,像一群嗅到血腥味的鬣狗,从峡谷两侧的掩体后摸了上来。看着满地的碎尸,这些杀人不眨眼的悍匪也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脚步下意识地放轻了,生怕惊扰了那个还在喘气的钢铁怪物。“不用留活口。”李锐站在坦克上,手指在空中随意划了个圈,像是在驱赶苍蝇,“这荒郊野岭的,别浪费咱们的粮食和医药。”“喘气的,补一刀。没喘气的,把脑袋割下来堆路边,当路标。”“是!”李狼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眼底闪过一丝嗜血的红光。枪声零星响起,那是对伤者最后的“仁慈”。更多的则是利刃入肉的闷响。李锐没再看那些死人,他的目光越过尸堆,落在了那一百多辆大车上。这才是他要的东西。“把篷布掀开!”李锐下令。几名士兵冲过去,用刺刀挑开了几辆大车的油布。“哗啦——”虽然早有心理准备,但当看到车里东西的那一刻,现场还是响起了一片吞咽口水的声音。第一辆车上,整整齐齐码放着上百件油光水滑的黑貂裘,每一件都在雪地里泛着幽幽的光泽。这是哪怕在汴梁城里,也只有王公贵族才穿得起的极品。第二辆车,全是厚实的熊皮大氅,那是辽东深山里的老熊皮,裹在身上,哪怕睡在雪窝子里都冻不着。第三辆、第四辆……整箱整箱的高丽棉布,成捆的镔铁箭头,还有散发着浓烈药香味的木匣子。“发财了……这回真他娘的发财了……”张虎连吐都顾不上了,连滚带爬地冲过去,颤抖着手抚摸着那些皮毛,“这一车东西,够咱们全营弟兄换条命啊!”在这滴水成冰的鬼地方,这哪是皮草?这是命!有了这些,神机营就能在零下三十度的雪原上急行军,而不用担心第二天早上变成一营的冰雕。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将军!”一名负责清点的小校抱着一个精致的红木盒子跑过来,脸上全是狂喜,“辽东老参!全是百年份的!”“足足有五十多斤!这要是拿回汴梁,能换半个城!”李锐从坦克上一跃而下,军靴踩在一具金兵尸体的胸口上,发出骨骼断裂的声音。他接过那个盒子,看了一眼里面那些根须完整、形似人形的老参。这是真正的续命宝药。在战场上,一口参汤吊着,重伤员就能多撑一口气等到急救。“换个屁的城。”李锐把盒子盖上,随手扔给身后的伙头军老王,“支锅,烧水。”老王一愣,抱着盒子有点发懵:“将军,这……这是要炖肉?”“炖什么肉?”李锐冷笑一声,“把这些人参,全给我切了,连同车上那几袋子红枣、枸杞,全都下锅!”“全……全切了?”老王手一哆嗦,差点把盒子扔地上,“将军,这可是老参啊!”“这一根就能顶咱们全营一个月的伙食费!是不是给您和几位统领留点……”周围的士兵也都瞪大了眼睛,一脸肉疼。这等宝贝,平时连见都没见过,现在要像炖萝卜一样炖了大锅菜?“老子说的话,你听不懂?”李锐眼神一厉,吓得老王差点跪下。他转过身,看着周围那一双双满是渴望又带着畏惧的眼睛,声音拔高了几分。“我李锐的兵,命比这几根破草根金贵!”“咱们是要去杀人的,是要去把天捅个窟窿的!身子骨不热乎,手里的枪就端不稳!”“都给我听好了!”李锐指着那几车皮货,“不论官职大小,不论是老兵新兵。所有人,把你身上那破烂宋军号坎给老子扒了!”“这貂裘,这熊皮,谁抢到是谁的!一人一件,谁要是敢多占,老子毙了他!”“是!!!”短暂的死寂后,爆发出一阵惊天动地的欢呼声。三百多名汉子像是疯了一样冲向那些大车。什么军纪,什么上下尊卑,在这一刻都被抛到了脑后。他们疯狂地扒下身上那单薄且满是虱子的鸳鸯战袄,换上带有女真腥膻味的华贵皮裘。十分钟后。一线天里,出现了一支极其诡异的军队。他们穿着金国猛安谋克才能穿的顶级皮草,戴着护耳的狗皮帽子,脚上蹬着厚实的牛皮靴子。乍一看,这就活脱脱是一支刚从白山黑水里杀出来的女真精锐亲卫。但他们手里端的,却是p40冲锋枪,背上背的是毛瑟98k,腰间挂着的是24手榴弹。这是一种极具视觉冲击力的混搭。野蛮与工业,原始与现代,在这群土匪兵身上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大锅里的水开了。浓郁的参汤味混杂着肉香,在峡谷里飘荡,瞬间盖过了那股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李锐端着一碗滚烫的参汤,没急着喝。他重新跳上坦克的炮塔,坐在那根冰冷的炮管上,看着底下这群因为热汤和新衣而面色红润的士兵。他们的眼神变了。那是吃饱了、穿暖了之后,滋生出来的野心。“好喝吗?”李锐问。“好喝!谢将军赏!”士兵们齐声高吼,声音里透着一股子从未有过的中气。“好喝就对了。”李锐仰头,将那一碗价值千金的参汤一饮而尽,随手将粗瓷大碗摔得粉碎。“啪!”碎片四溅。李锐站起身,用马鞭指着北方,那是风雪吹来的方向,也是金国腹地的方向。“这才哪到哪。”“这几根萝卜,几件破皮子,就是金人手里漏出来的一点残渣。”“在北边,在燕京,在会宁府!完颜家的仓库里,这样的东西堆成了山!他们的皇帝喝的酒池肉林,睡的是锦绣罗帐!”李锐的声音透过寒风,钻进每一个人的耳朵里,像是钩子一样勾出了他们心底最深处的贪婪。“告诉我,那是谁的东西?”“是咱们的!”黑山虎第一个红着眼珠子吼道。“那是咱们汉人几百年攒下来的血汗!”李锐纠正道,语气却更加森冷,“现在,他们抢走了。”“咱们不仅要抢回来,还要连本带利地要回来!”他猛地拍了拍身下的钢铁巨兽。“这辆车,还没吃饱。我也没吃饱。”“既然换了这身皮,那咱们就是‘金兵’。”李锐嘴角勾起一抹极度危险的弧度,那是猎人看到猎物时的表情。“传我军令!”“全军整备,目标——燕京!”“咱们去给那些金国人见识见识坦克的威力!”……坦克轰鸣再起。这一次,所有的恐惧都消散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群披着狼皮、手里拿着屠刀的饿鬼,在他们唯一的领袖带领下,冲进了漫天风雪之中。而在他们身后。那一堆失去了头颅的金兵尸体,很快就被大雪覆盖,变成了这个冬天里,第一批无人问津的路标。:()手握现代军火库,我在大宋当军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