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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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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睫如羽“轻抚着”牌位上的名字——

喜馒头比喜英小两岁,是第一个被亲娘送进悲田坊的女婴。

亲娘走得匆忙,都没来得及给她取名字。

日子呼来喝去地过,没人理会被遗弃的人叫什么。

她像个旗杆又像个尾巴,不是跟在喜英身后就是远远杵在一边看。

她长得出奇的白,又喜欢吃馒头,喜英就叫她喜馒头。

馒头的骨头里好似按了发条,三五岁还没学会看人脸色,就学会了帮喜英干活。

没有她不想帮的忙,也没有她不能干的活儿。

夏日一早,她们从笼屉一样的屋子起来,吃几口剩饭,开始浆洗衣服。

踩着木盆里的水,佯装卖力是夏天里馒头最喜欢的事。

待到了冬日,她们互相把对方从被子里刨出来,一同吃几口冷饭,继续在冻出冰碴的水里浆洗。

稚童肩并肩长成少女,也许日子不是一味地难捱。

可记忆里只有馒头提上裤子,焦急地冲到她身边的样子。

喜英是待售的商品,悲田坊的男人不敢践踏。

他们就把私欲发泄在馒头身上,从记事到她死,从未停止过。

男人的私欲不分时间也不分地方,如同随地撒尿的野狗。

沆瀣一气的阿鼻地狱,反抗只会再添一顿毒打。

馒头学会顺从不再反抗,学着如何让男人快一点。

更快一点。

她赶着回到喜英身边,以免喜英弄伤自己。

十二岁那年,某位宫闱局令要寻异瞳美人,阿爷献上喜英。

那位局令最爱用少女的背皮做鼓,从深到浅要做不同颜色的鼓面。

肤色白于常人的馒头,同样被局令花重金定下。

阿爷安排十日后,一抬轿子把两人一道送去,局令要在良辰吉日,用刚绷好的皮鼓,敲响了迎。

把她送给谁都行,但馒头不能被剥皮做鼓。

蝼蚁不能反抗命运,就对自己下手。

喜英亲手剜了异瞳。

阿爷一气之下甩袖而去,他急着去向局令告罪,发誓回来要将喜英送进军营。

半日未过,馒头用一把火,将喜英从命运安排好的轨道里推了出来。

猩红色的记忆一遍遍出现在梦里。

馒头疯了似的站在大火尽头,风卷着火如潮水一样吞下房舍。

悲田坊里的人惊慌失措,蓬头赤脚地往外跑,顾不上她们几个孩子。

喜英流着血泪,握着刚刚失去的右眼祈告:“跑吧,有多远跑多远,再也别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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