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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更新的儒学 主张柏拉图式理念的理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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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更新的儒学:主张柏拉图式理念的理学

程颐逝世(公元一一〇八年)相隔仅二十二年,朱熹(公元一一三三至一二〇〇年)出生于今福建。在这二十二年里,中国政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宋朝虽然孕育了灿烂的文化,但在军事实力上,远远不及汉朝和唐朝,因此,经常处于北方和西北方少数民族的军事威胁之下。公元一一二七年,北宋京城开封为来自中国东北的女真族金国(属通古斯系统)所攻陷,宋朝被迫迁都到长江以南的杭州。以这场灾难为标志,宋朝分为北宋(公元九六〇至一一二七年)和南宋(公元一一二七至一二七九年)两个阶段。

朱熹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

朱熹在中国学术史上,常被称为朱子。他不仅学问渊博、深思明辨,而且留下了大量著作,仅语录就有一百四十卷之多。程颐开创的理学到朱熹而完成。这个哲学体系的领袖地位虽然曾遭到陆王“心学”和清朝一些学者的挑战,但直到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西方学术传入中国之前,程朱的理学始终是中国最有影响的哲学学派。

在第十七章里,我说到中国历代朝廷用科举制度来树立官方意识形态的优势地位。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必须按照官方审定的儒家经书及其注释、注疏,撰写文章为巩固该朝统治献策。在第二十三章里,我还提到,唐太宗亲自审定儒家经书的“正义”(正确含义)。到了宋朝,以推行改革著名的政治家王安石(公元一〇二一至一〇八六年)亲自为一些儒家经书制定“新义”。公元一〇七五年,宋神宗诏令,以王安石制定的经书“新义”为朝廷认可的“正义”。但是这项诏令不久便撤回,因为反对王安石的一派官僚取代王安石派而掌权,王安石所制定的一切便都被否定了。

新的儒家认为《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是儒家最重要的经书,这四部书被称为“四书”。朱熹作《四书集注》,认为这是他的最重要著作。据说他直到临去世前一天还在修改这部注疏。他还写了《周易本义》和《诗集传》。公元一二七九年,元朝取代宋朝统治中国。公元一三一三年,元仁宗发布诏令,以“四书”为开科取士的标准,并以朱熹所作《四书集注》为解释“四书”的依据。凡指望中举的读书人都必须熟读朱熹的经书注疏,不能离开朱熹的集注,另行解释“四书”。明、清两朝沿袭元制,直到一九〇五年,清朝政府废科举,办学校,才废除了这套做法。

在第十八章里,我曾指出,儒家思想在汉朝取得学术界的优势地位,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儒家成功地把思辨哲学与学问结合起来。儒家思想的这两方面特点在朱熹身上充分显示出来。他学问渊博,是当时著名的学者;他又深思明辨,是一位第一流的哲学家。几世纪来,朱熹成为中国思想界的主要人物,不是偶然的。

“理”或原理

在上一章里,我们考察了程颐关于“理”的理论。到朱熹手里,这个理被阐述得更加明晰。他说:“形而上者,无形无影是此理;形而下者,有情有状是此器。”(《朱子语类》卷九十五)一物是它的理的实例,若没有某个理,便不可能有某个物。朱熹说:“做出那事,便是这里有那理。”(《语类》卷一百一)

一切事物,无论是自然的,或人为的,都自有其理。《朱子语类》中有一段:“问:枯槁之物亦有性,是如何?曰:是它合下有此理。故曰:天下无性外之物。因行阶云:阶砖便有砖之理。因坐云:竹椅便有竹椅之理。”(《语类》卷四)

《语类》中还有另一段话:“问:理是人、物同得于天者,如物之无情者,亦有理否?曰:固是有理。如舟只可行之于水,车只可行之于陆。”(同上)还有一段话说:“问:枯槁有理否?曰:才有物,便有理。天不曾生个笔,人把兔毫来做笔,才有笔,便有理。”(同上)这是说,毛笔之性便成为毛笔之理。宇宙万物莫不如此;一类事物便有一类事物之理,在这类事物中,任何一件开始存在,这一类事物的理便进入该物之中,成为该物之性。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该事物,乃是由于其中之理。因此,按照程朱学派的看法,事物分门别类,并非每一类都有“心”,即有“情”,但各类事物都有其特性,就是它们的“理”。

因此,在具体事物存在之前,这些事物的理便已存在。朱熹在一封《答刘叔文书》中说:“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尝实有其物也。”(《朱文公文集》卷四十六)举例来说,在人未曾发明舟车之前,舟车的“理”已经存在。所谓“发明”舟车,无非是人发现了舟车之理,于是按照它去制成舟车而已。在宇宙未生成之前,一切“理”便都已存在了。《朱子语类》卷一有一段话说:“徐问:天地未判时,下面许多都已有否?曰:只是都有此理。”又说:“未有天地之先,毕竟也只有理。”理是早已存在的。这就是说,理是永恒的。

太极

每类事物都有它的“理”,这“理”便是事物之所以然。这“理”便是该事物的“气”,这就是说,“理”是事物的终极标准(“极”字原意是屋脊的大梁,新的儒家用以表示事物的最高原型)。整个宇宙也必定有一个终极标准;它是至高的,又是无所不包的。它包括了万有的万般之“理”,又是一切“理”的概括,因此称为“太极”。朱熹说:“事事物物,皆有个极,是道理极致。总天地万物之理,便是太极。”(《语类》卷九十四)

他还说:“无极,只是极至,更无去处了。至高至妙,至精至神,是没去处。濂溪(周敦颐——引者注)恐人道太极有形,故曰无极而太极。是无之中有个至极之理。”(同上)由这些话中,可见太极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的地位,相当于柏拉图思想体系中的“善”的观念,或亚里士多德思想体系中的“神”的观念。

但是,在朱熹的思想体系中,有一点使得他的思想体系中的“太极”,比柏拉图的“善”的观念或亚里士多德的“神”的观念,更具有神秘性。这一点便是在朱熹的思想体系里,太极不仅是宇宙万有之理,同时还内在于每类事物的每个个体之中。每个事物继承了它这类事物的理,在这个个别的理之中,又有太极整体之理。朱熹说:“在天地言,则天地中有太极;在万物言,则万物中各有太极。”(《语类》卷一)

但如果这样,太极是否失去了它的统一性呢?朱熹回答说,否。在《语类》中,朱熹说:“本只是一太极,而万物各有禀受,又自各全具一太极尔。如月在天,只一而已;及散在江湖,则随处可见,不可谓月已分也。”(《语类》卷九十四)

我们知道,在柏拉图哲学中,理念世界和感觉世界的关系,以及“一”和“多”的关系,怎样解释清楚,是一个难题。朱熹也同样遇到这个难题。朱熹用月亮这个实例来解释,这本是佛家常用的比喻。至于一类事物之理和个别事物之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否涉及“理”被分裂的问题,这未被提出。如果有人提出的话,估计朱熹会用同样的月亮比喻来打发这问题。

“气”

如果存在于外界的只是“理”,那么世界只是一个“形而上”的世界。但是,我们的外部世界还有物质世界,这是由于在“气”之上还加上有“理”的模式。朱熹曾说:“天地之间,有理有气。理也者,形而上之道也,生物之本也;气也者,形而下之器也,生物之具也。是以人、物之生,必禀此理,然后有性;必禀此气,然后有形。”(《答黄道夫书》,《文集》卷五十八)

他又说:“疑此气是依傍这理行。及此气之聚,则理亦在焉。盖气则能凝结造作;理却无情意,无计度,无造作。……若理则只是个净洁空阔的世界,无形迹,它却不会造作。气则能酝酿凝聚生物也。但有此气,则理便在其中。”(《语类》卷一)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本是张载可以讲的话,但是张载没有讲,这话由朱熹讲了出来。任何个别事物乃是气的凝聚,但这个别事物不是独立自存的,它还是一类事物中的一分子。作为一类事物中的一分子,它不仅是气的一般性的凝聚,而是按照这类事物的理的模式而凝聚的。这就是何以任何时候气的凝聚总有理在其中。

关于理和气孰先孰后,这是朱熹和他的门生讨论很久的问题。朱熹有一次说:“未有这事,先有这理。如未有君臣,已先有君臣之理;未有父子,已先有父子之理。”(《语类》卷九十五)朱熹显然认为,在物质世界里,有事物之前,已经先有一事物之理。但是,一般说来,理是否在气之先?朱熹说:“理未尝离乎气。然理形而上者,气形而下者,自形而上下言,岂无先后?”(《语类》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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