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二十六史1(第4页)
《魏书·食货志》是很有意义的作品,它证明了鲜卑贵族在征服了黄河流域广大地区后,又被这一地区的先进生产方式所征服的这个历史事实。其中,所记太和九年(485年)北魏均田诏书和太和十年(486年)李冲关于实行“三长制”的建议,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前者是曹魏屯田、西晋占田以来,中国土地制度的又一个重要变化,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隋书·食货志》写出了南朝和北齐、西魏、北周、隋劳动力占有的品、级制度和课役的等级制度,以及各代的货币制度。
《魏书·官氏志》载明了北魏职官制度因“交好南夏,颇亦改创”的过程及职官建置情况。《宋书·百官志》写出了汉魏迄宋百官的因革,是正史《百官志》中较好的。《南齐书·百官志》比较简单,只叙南齐本朝职官。《隋书·百官志》共三卷,各以一整卷篇幅分述了梁、陈官制和北齐、北周官制,颇为翔实。
《魏书·地形志》以东魏孝静帝武定年间(543—549年)的档案为依据,记述了北魏的州郡建置及户口多寡。《宋书·州郡志》是作者的力作,不仅记载了刘宋一代的州、郡建置情况,考察了汉、魏以来的因革变化,而且于侨置州、郡、县记载尤详。《南齐书·州郡志》比较简略。《隋书·地理志》,主要记有隋一代的建置情况,但于注文中兼记梁、陈、齐、周的建置因革。
《隋书·经籍志》是东汉以来我国目录学专书的新成就,它在一定意义上也概括了唐代以前我国学术文化的源流,是历史文献研究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它在图书分类法上对唐以后直至清代,都有深远的影响。因此,它是每一个学习和研究中国历史的人的必读书。
近代史学大家陈寅恪先生认为:“隋唐之制度虽极广博纷复,然究析其因素,不出三源:一曰(北)魏、(北)齐,二曰梁、陈,三曰(西)魏、周。”[82]他的这个看法,对我们了解、研究南北朝的典章制度是有启发的,对于我们阅读“八书”诸志也是有启发的。
四、两《唐书》和两《五代史》
两《唐书》,是指五代后晋时期刘昫监修的《唐书》和北宋欧阳修、宋祁所撰的《唐书》,史称前者为《旧唐书》,后者为《新唐书》。它们都是记述盛大的李唐皇朝历史的著作。
两《五代史》,是指北宋初年薛居正等所撰的《五代史》,亦称《梁唐晋汉周书》,80年后,欧阳修独力写出《五代史记》。史称前者为《旧五代史》,后者为《新五代史》。它们都是记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短促而相衔接的皇朝历史的著作。
这四部史书产生于五代和北宋时期,是继唐初所修《晋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北史》八部正史之后,又一批重要的正史撰述。
(一)《旧唐书》和《新唐书》
《旧唐书》二百卷(连同子卷,合二百一十四卷),含纪二十卷、志三十卷、传一百五十卷。始撰于后晋天福六年(941年),成书于开运二年(945年),上距唐朝之亡(907年)仅三十八年。始撰由赵莹(885—951年)监修,成书时刘昫(888—947年)为监修,由其领衔上奏,故题为刘昫撰。先后参与撰述的有张昭远、贾纬、赵熙、郑受益、李为光、吕琦、尹拙等,出力最多的是赵莹、张昭远、贾纬、赵熙。赵莹的《论修唐史奏》,对此书的体例、内容、史料搜求、撰述方法提出了具体建议。贾纬“搜求遗文及耆旧传说”,撰为《唐朝补遗录》六十五卷,补武宗以下至唐末事。他们二人在定例、补阙方面,起了重要作用[83]。
《旧唐书》在文献上主要依据唐代史家所撰的国史和实录。国史,自唐初姚思廉首撰,中经令狐德棻、吴兢、韦述等续撰,得一百一十三卷。安史之乱中,韦述不顾自己的“经籍资产,焚剽殆尽”而保全了国史。实录,是唐代史馆的重要撰述,自高祖至武宗,历朝都有实录。《旧唐书》于武宗以前史事,多直接采用唐人所撰国史和实录,保存了丰富的原始材料。书中史论也往往采唐人之说,如“史臣韦述曰”“史臣韩愈曰”“史臣蒋系曰”等。这不免有未改前讳和称谓不确之陋,但也避免了妄加推测、故作雕饰的弊端。《旧唐书》部帙浩繁,成书仓促,也有撰述不精的地方,传有重出,人有遗漏,经籍著录残阙,唐末帝纪单薄,是几个突出的缺陷。
《旧唐书》在历史思想上有值得重视的地方。首先,它对于得失兴亡的认识,不怎么讲到“天命”,而强调“治乱时也,存亡势也”[84]。比之于《隋书》,它的“天命”痕迹要淡化得多。其次,它对于唐代历史上一些影响到政治得失的重大问题,提出了有价值的分析。这在《宦官传》《酷吏传》《儒学传》《文苑传》等类传的序中有突出的反映。《宦官传》序揭露宦官集团说:“自贞元之后,威权日炽,兰锜将臣,率皆子蓄,藩方戎帅,必以贿成,万机之与夺任情,九重之废立由己”,“元和之季,毒被乘舆”,“昭宗之季,所不忍闻”。最后,它对待民族关系的看法,认为应当从历史上总结出这样的经验:“当修文德以来之,被声教以服之,择信臣以抚之,谨边备以防之。”[85]又说:“但患己之不德,不患人之不来,何以验之?贞观、开元之盛,来朝者多也。”[86]它还提出“理乱二道,华夷一途”的见解[87]。一方面强调自身的“德”,一方面对“夷”也不一概骂倒。这固然同当时的历史条件有关,也可以看出自隋唐以来民族关系思想的影响。
《旧唐书》作为第一部记述唐代历史的著作,虽有不少粗率的地方,但它保存了丰富的原始文献,写出了7世纪初至10世纪初中国历史上一个盛大皇朝统治时期的历史面貌,至今仍有不可代替的史学价值。
《旧唐书》撰成百余年以后,北宋史家欧阳修(1007—1072年)、宋祁等写出了《新唐书》。据曾公亮《进唐书表》所说,《新唐书》的修撰约始于仁宗庆历四年(1044年),至嘉祐五年(1060年)成书奏进,历时17年。参加撰写的还有范镇、王畴、宋敏求、吕夏卿、刘羲叟等,“并膺儒学之选”。《进唐书表》阐述了宋人重修《唐书》的缘由,主要强调了两个原因。第一,认为前史“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需要“补缉阙亡,黜正伪缪,克备一家之史,以为万世之传”。第二,认为对于“为国长久”的唐朝历史,处于五代时期的“衰世之士,气力卑弱,言浅意陋,不足以起其文”,因而难以起到“垂劝戒,示永久”的作用[88]。这两条,前者是针对《旧唐书》本身说的,后者是着重从史学的社会作用来说的,它们反映了北宋中期人们对唐史撰述的新的认识和要求。
《史记》《汉书》以后,正史撰述中史表久废,《新唐书》继续了这一传统,创《宰相表》《方镇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突出地显示出纪传体史书的综合性的优点。其中,《方镇表》谱列唐代藩镇割据的局面,《宰相世系表》从一个方面反映出唐代门阀政治的盛衰,都鲜明地显示了历史时代的特点。二表的序,文少意深,有马、班之风。
《新唐书》的撰成,上距唐朝之亡“盖又百有五十年,然后得发挥幽沫”,其所据唐人文献及有关唐史著述,都远远超过《旧唐书》,兼之行文精炼,体例齐全而严谨,是故“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90]。对此,清人赵翼论之甚详。[91]如前所述,《旧唐书》较多地保存了唐代原始文献的面貌,《新唐书》则因删节、改写而失其原貌,故不可完全取代前者。可以认为,两《唐书》在记述唐代历史方面,各有千秋,相辅相成。
(二)《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
《旧五代史》和《新五代史》都成书于《新唐书》之前。
《旧五代史》一百五十卷,北宋初年薛居正(912—981年)奉诏监修,卢多逊、扈蒙、李穆、张澹、李昉等同撰。开宝六年(973年)四月,宋太祖下达《修五代史诏》,指出:“唐季以来,兴亡相继,非青编之所纪,使后世何以观?近属乱离,未遑纂集,将使垂楷模于百代,必须正褒贬于一时。宜委近臣,俾专厥职。”[92]至次年闰十月,历时一年半,全书修成奏上。
《旧五代史》行于两宋,元代以后逐渐不行于世,清修《四库全书》时即无原本可据。上面所列其结构、卷帙,以及现今流传的本子,是四库馆臣邵晋涵等从明《永乐大典》中辑录编次,又以《册府元龟》《资治通鉴考异》等所引用的《旧五代史》材料作补充而成。
在编纂上看,《旧五代史》以五代史事相次,不同于《三国志》的“三国”分述;它也不同于梁、陈、齐、周、隋“五代史”的各自独立成书,而且还有世袭、僭伪列传记述“五代”以外的“十国”史事。它的纪、传部分,在结构上更近于《南史》《北史》。这是它在编纂上的特点。它在十篇志中,立《选举志》,以明“审官取士之方”,这是受到《通典》的启发而在正史的志中属于首创。大致说来,《旧五代史》在反映五代十国这个很特殊的历史时期的历史方面,是做出了成绩的。
《旧五代史》多取材于五代实录,撰人又多是五代仕进之士,修撰时间去五代之亡不远,故资料丰富,叙致详赡。纪之详,志之备,是它在内容上的两个特点。其纪,五代共为六十一卷,内中《唐书·明宗纪》长达十卷、《梁书·太祖纪》有七卷、《晋书·高祖纪》和《周书·世宗纪》都是六卷。这在正史中是不多见的。其志,以食货、刑法、选举、职官、郡县等志比较重要。《食货志》写出了对赋役、田租的整顿,《刑法志》写出了刑法的紊乱和整饬,《选举志》记载了五代“审官取士之方”,《职官志》记载了五代之命官及其“厘革升降”的情况,《郡县志》反映了这个时期地理建置的变迁而以后唐最详。《旧五代史》以五代为正统,故在撰述思想上以“十国”为世家、载记、僭伪看待,这对当时的史家来说,是很自然的。但它多少记述了“十国”史事,反映了作者对这一时期历史尚有一个全局处置的观念。它对少数民族史事的记载特详于契丹,这是当时民族关系和政治形势使然。
薛居正等人反映在《旧五代史》中的历史思想是苍白的和矛盾的。于诸本纪后论,反复称说“天命”和历史比喻的失当,是其苍白的方面。纪、传史论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对历史人物的评价,虽不无精当之笔,但大多陷于自相矛盾而难得提出深刻的历史见解。这一方面和撰人多出身于五代仕宦有关,另一方面也是成书过速,未及做更深入的思考所致。
欧阳修撰《新五代史》着意于表达自己的撰述思想。他在致友人信中谈到“五代纪传”时说:“铨次去取,须有义例,论议褒贬,此岂易当?”[93]其书重在“义例”和“褒贬”,这也是时人的评论。陈师锡《五代史记序》批评以往的五代史著作“或文采不足以耀无穷,道学不足以继述作”;认为“惟庐陵欧阳公慨然以自任,盖潜心累年,而后成书。其事迹实录详于旧记,而褒贬义例,仰师《春秋》,由迁、固而来,未之有也”。这里说的“褒贬义例,仰师《春秋》”,正是欧阳修的撰述主旨。《新五代史》之师法《春秋》,反映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五代为乱世而比于春秋时期,故“父子骨肉之恩几何其不绝矣”,“夫妇之义几何其不乖而不至于禽兽矣”,“礼乐刑政几何其不坏矣”,“中国几何其不夷狄矣”[94]。另一方面是以史法明道义,以正乱世之非,用当时人的话来说是贯彻“道学”的要求。故作者于《新五代史》卷九后论中,不惮其烦地解释“余书‘封子重贵为郑王’,又书‘追封皇伯敬儒为宋王’者,岂无意哉”这句话,并两次引用礼书以证其说。《新五代史》独创《家人传》,意在提示“亲疏嫡庶乱矣”[95]。欧阳修评价五代时期历史人物说:“孟子谓‘春秋无义战’,予亦以谓五代无全臣。无者,非无一人,盖仅有之耳,余得死节之士三人焉。其仕不及于二代者,各以其国系之,作《梁》、《唐》、《晋》、《汉》、《周臣传》。其余仕非一代,不可以国系之者,作《杂传》。夫入于杂,诚君子之所羞,而一代之臣未必皆可贵也,览者详其善恶焉。”[96]孔子修《春秋》,其属辞,有一定的例,但孔子是否一字褒贬、微言大义,历来有不同的看法。而这里,欧阳修是真正要在历史撰述上寓褒贬于一字之中了。所有这些,在历史思想上和历史撰述上,都没有什么重要的意义。当然,这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某种思想对于史学的影响。
《新五代史》在撰述形式上,改变了《旧五代史》以各朝君臣纪传相次的体例,而采用李延寿《南史》《北史》的体例,通叙五代之史,按历朝之本纪(十二卷)、家人传(八卷)、大臣传(十一卷)、类传(七卷)、杂传(十九卷)编次;还有《司天考》(二卷)、《职方考》(一卷),记天文与方镇军名;世家(十卷),及年谱(一卷),记“十国”史事;四夷附录(三卷),记少数民族。《新五代史》晚出,故吸收了一些新见的资料,取材范围较宽;它又成于一人之手,经过多年推敲、锤炼,故体例严谨,史笔凝练。这两点,是它的长处。但其伤于过简,叙事难得丰赡,从而削弱了史书应有的分量。这是它不如《旧五代史》的地方。
《新唐书》和《新五代史》问世后,《旧唐书》和《旧五代史》的地位一度受到影响,以致被排斥于官学之外。清代“钦定二十四史”,乃使两《唐书》、两《五代史》并行于世。今天看来,两《五代史》同两《唐书》一样,二史各有长短,未可偏废。
五、辽、金、宋三史
辽、金、宋三史是指元朝官修的三部正史,即《辽史》《金史》《宋史》。
早在元世祖即位之初,王鹗就有撰修辽、金二史的建议。他认为:“宁可亡人之国,不可亡人之史。若史馆不立,后世亦不知有今
日。”[99]元世祖接受了他的建议,建立了修史机构。元灭南宋后,又不断有撰修辽、金、宋三史的措施,但皆“未见成绩”[100]。这主要是“义例”即三史之间关系难以确定。当时人们的主张主要有两种,一是以宋为正统,仿《晋书》体例,以辽、金为载记;一是效《南史》《北史》之法,以北宋为宋史,南宋为南宋史,辽、金为北史。所谓“义例”,本质上是正统问题。[101]直到元后期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右丞相脱脱等人再次奏请撰修辽、金、宋三朝史书,顺帝随即下达有关撰修三史的诏书,这项工作才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并陆续撰成三朝正史。而三史凡例的确定,则实为关键所在。这上距修辽、金二史之议,已近80年了。
修三史诏着重讲了纂修辽、金、宋三朝历史同元朝统治的关系,指出:辽、金、宋三朝“为圣朝所取制度、典章、治乱、兴亡之由,恐因岁久散失,合遴选文臣,分史置局,纂修成书,以见祖宗盛德得天下辽、金、宋三国之由,垂鉴后世,做一代盛典”。这是明确表明了元皇朝的现实同辽、金、宋三朝历史的联系。诏书还强调了要选拔“文学博雅、才德修洁”的人参与纂修,同时任命右丞相、监修国史脱脱为都总裁,并任命了总裁官和提调官,负责修史事宜和提调购求辽、金、宋三朝实录、野史、传记、碑文、行实等散在四方者。诏书最后要求总裁官、修史官商订修史凡例。这篇诏书,显然是总结了数十年中议修三史的得失,故对修撰宗旨、史职任命、文献搜求、撰述凡例几个重要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帝纪:三国(指辽、金、宋三个皇朝——引者)各史书法,准《史记》《西汉书》《新唐书》。各国称号等事,准《南史》、《北史》。
——志:各史所载,取其重者作志。
——表:表与志同。
——列传:后妃,宗室,外戚,群臣,杂传。人臣有大功者,虽父子各传。余以类相从,或数人共一传。三国所书事有与本朝相关涉者,当禀。金、宋死节之臣,皆合立传,不须避忌。其余该载不尽,从总裁官与修史官临文详议。
——疑事传疑,信事传信,准《春秋》。[103]
其中,第一条是回答了几十年中所争论的“正统”问题。第二、三条是关于志、表的原则。第四条是指出了列传的范围及撰写中可能遇到的重大问题。最后一条是提出了遵循撰写信史的传统。三部正史的编写,只用了一百三十五个字的凡例作为遵循的准则,这篇《三史凡例》称得上是一篇言简意赅的文字了。
(一)关于《辽史》
《辽史》,始撰于至正三年(1343年)四月,次年三月成书,首尾不足一年。它包含本纪三十卷,志三十二卷,表八卷,列传四十五卷,国语解一卷,共一百一十六卷。《金史》亦始撰于至正三年四月,次年十一月成书,历时一年又七个月。它含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共一百三十五卷。另有目录二卷。它们都是体例完整的纪传体史书。至正五年(1345年)九月,《辽史》《金史》分别在浙江、江西开版印制一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