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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文艺和创作03(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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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文艺和创作03

正像整个画像拆散开来看,也许可以说他的眼睛还不如某一个普通人的眼睛,其他部分又不如另外某一个普通人的相应部分,但当它们被集合成为某一个整体,将所有的优点集合成为一个整体,就成为集众美于一身的整体的美,或成为美的整体。

这里,亚里士多德实质上认为,艺术家模仿真实的事物的再现,不是刻板的摹本,而是创造性的再现,是一种再创作或创制,是一种典型化。所谓典型化,就是指艺术家在艺术创作中通过个别来反映一般,通过丰满、鲜明、独特的人物个性、事件和环境揭示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生活、人们心理感受的某些本质方面。塑造典型形象的过程,包括个性化和概括化两个方面。亚里士多德在这里主要是强调艺术作品的概括化的特征,它在广泛集中、概括大量生活形象的基础上塑造典型。亚里士多德这里所说的集众美于一身成为整体的美的观点,也正是鲁迅所说的“杂取种种人,合成一个”。

因此,亚里士多德所理解的艺术创作中的模仿,不是对客观对象或现实生活的刻板的摹写、复写、摹本,而是一种再创作,一种再创造。这点,美学史家们是认识到了的。

波兰美学史家塔塔科维兹指出过,亚里士多德本人尽管对“模仿”没有作出过明确的解释,“不过,某个定义是隐含在他的种种著作中:很清楚,他不是指忠实的摹本”[171]。苏联美学史家阿斯穆斯也持相类似的观点。他声称,亚里士多德把诗歌和戏剧一样,也列入了模仿的艺术,或造型艺术、描绘艺术,全篇《诗学》都在发挥这个见解,他承认艺术是再现式的模仿活动或造型活动,因此他把艺术列入了认识的领域。[172]基于这种理解,阿斯穆斯一再强调:“亚里士多德的美学,从根本上讲,就是反自然主义的。在他看来,与其说艺术是艺术家的作品的总和,毋宁说是社会上人的特殊创造,因此在亚里士多德的眼中,艺术是一种比单纯自然主义地复制自然大得无可限量的东西。”[173]

亚里士多德之所以反对将艺术品看作是对客观事物的简单的复制,是与他对技艺创制品、对整个创制学科(知识)的观点相联系的,它的根本特征正是在于创造自然原先所没有的、不存在的东西。这点,在前面已经详细申述过了。正因为这样,他的反对艺术品、艺术创作中的自然主义的立场是自觉的,在《诗学》第二十五章,针对对史诗或悲剧出现的可能的批评作出的回答,正是针对这种类似自然主义的模仿说的。

第二,艺术创作再现“应当有的事”。

亚里士多德承认艺术是模仿,但并不能因此将艺术创作的特征缩小到消极地摹写客观事物,依样画葫芦地复制自然的一切细节。艺术(技艺)在模仿过程中出现差错是可能的,即便在自然中,这种差错也是存在的:

然而,差错的现象在技艺的过程中是有的,如文法家会写错文句,医生会用错药。因此,在自然过程中差错显然也是可能有的。如果说有些技艺产物造得正确,达到了目的,在出现了差错的产物里,就是想达到目的而没能达到,那么在自然产物里也会有这种情况的,畸形物就是没能达到目的。[174]

正因为这样,技艺、艺术作品的创作中出现差错是客观存在的,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对差错的性质要进行专门的研究和解释。诗的真,不同于政治学科和其他技艺的真。诗本身有两种错误:本质的和偶然的错误。要是诗人挑选某一件事物来模仿,由于缺乏表现能力而失败,那是本质的错误,即艺术的错误,即诗人没有能力表现他心目中想象的事物。但要是诗人因取舍不当,例如,写马的前后两只右脚一齐向前伸,或是某种特殊技艺的知识上的错误,或因为写出不可能有的事项,这些都不是本质的错误,即都不是艺术(技艺)本身的错误。所以,在艺术创作里,绝不能容许的只是前一种错误,即违反艺术本身的错误,例如,诗人要模仿诗所不能模仿的事项,那是不能容许的。然而:

如果诗人写的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他固然犯了错误,但是,如果他这样写,达到了艺术的目的(所谓艺术的目的前面已经讲过了[175]),能使这一部分或另一部分诗更富有惊奇感,那么这个错误是有理由可辩护的。[176]

例如荷马在史诗《伊利亚特》中写到希腊英雄阿喀琉斯在特洛伊城下追赶特洛亚英雄赫克托耳时,向希腊兵士们摇头示意,不让他们向赫克托耳投掷标枪,以免他们夺去他的战功。亚里士多德针对当时左伊罗斯[177](前4世纪)和其他批评家对荷马的指责,就刻板的模仿说提出他的模仿说的系统观点,强调艺术家应以描绘人物的应当有的面貌为自己的宗旨。他声称艺术家可以不限于描绘人物的实有面貌,而是应该以描绘人物应有的面貌为自己的宗旨。诗人正如肖像画家和肖像雕刻家一样,是模仿的艺术家,所以他的模仿对象,必然是下述三者之一。

过去有的事或现在有的事,传说中的或人们相信的事,应当有的事。[178]

作为模仿的对象,这三者都是允许的,并不限于“过去有的事或现在有的事”。比较而言,欧里庇得斯的悲剧是比较接近这种类型的,“欧里庇得斯则按照人的本来样子来描写”[179]。而另一位悲剧诗人索福克勒斯则倾向于“按照人应当有的样子来描写”[180]。至于“传说中的或人们相信的事”,更不是来自对现实的刻板的模仿。诗人是创造者,他们对待流传下来的故事固然不得大加变动,否则人们会不相信,但细节的变动是允许的。

对于流传下来的故事,克吕泰涅斯特拉被俄瑞斯忒所杀,厄里费勒为阿尔克迈翁所杀,应不作变动。但诗人们必须有所更新创造,使用一种妥当的方法来处理这些传统故事。[181]

这种观点,同亚里士多德关于神话是悲剧故事来源的学说,以及诗人服从神话传统限度的学说是完全一致的。诗人在脱离传统的神话故事时,如果自己添加的东西违反了神话的基本内容,那是不能允许的。但是,在不超过这个限度之内,亚里士多德允许艺术家进行自由创作,以及增添新的内容。

更其重要的是,艺术家应该创作“应当有的事”。亚里士多德认为,由于艺术必须理想化,所以即使描绘不可能的事,也是允许的:“如果诗人所模仿的东西被指责为不真实,他可以这样来反驳:这些东西或许应当如此。”[182]诗人在创作不可能的事物时,一般都应注意理想化的问题,或人们所相信的流行观念:

一般说来,写不可能发生的事,可用如“为了诗的效果”、“比实际更理想”、“人们相信”这些话来辩护。为了获得诗的效果,一桩不可能发生而可能成为可信的事,比一桩可能发生而不能成为可信的事更为可取。像宙克西斯所画的人物,虽不可能有,但是这样画更好,因为画家所画的人物,应比原来的人更美。[183]

从事诗、画等的创作,不能停留在单纯的、机械的模仿,而是要着眼于比现实的事物“更理想”,但必须使人认为是可信的,并又要注意到效果。据说宙克西斯画美女海伦的像时,用五个美女作模特儿,把各人的美集中表现在所画的海伦画像上,所以亚里士多德这里说他画的人物“比原来的人更美”。

每一种艺术都有理想化的潜能。任何一种艺术,创造出的形象都可以或者和常人一样,或者比常人坏,或者比常人更好、更美。但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最有价值的大师,总是创造比常人更好、更美的形象。他声称,相比较而言,波吕格诺托斯笔下的形象是理想化的,比常人更美,“善于刻画性格”[184],“笔下的肖像比一般人好;泡宋笔下的肖像比一般人坏;狄奥尼修斯笔下的肖像则恰如一般人。”[185]

这里虽然是集中讨论绘画,但是艺术家凭借模仿(再现)而创造的形象,同原型之间的这三种关系,则是有普遍意义的。因此亚里士多德接着指出,对舞蹈、音乐、散文、韵文等同样也是适用的,但也由于艺术的种类不同,模仿的对象等也就会有所差别:

甚至在舞蹈、双管箫乐、竖琴乐里,以及在散文和不入乐的“韵文”里,也都有这种差别。例如荷马写的人物比一般人好,克勒俄丰写的人物则恰如一般人;首创戏拟诗的塔索斯人赫革蒙和《得利阿斯》的作者尼科卡瑞斯写的人物却比一般人坏。酒神颂和日神颂也有这种差别,诗人可以像提摩忒俄斯[186]和菲罗克塞诺斯[187]模仿圆目巨人那样模仿不同的人物。悲剧和喜剧也有同样的差别:喜剧总是模仿比我们今天的人坏的人,悲剧总是模仿比我们今天的人好的人。[188]

亚里士多德这里所讲的诗、散文、戏剧、音乐、绘画等,由各类艺术家通过模仿再现,创造出的艺术形象的三类差别,显然不是凭空杜撰出来,而是对当时希腊各类艺术家的创作品的总结,它同时也是对理论上的刻板、机械模仿说的强有力的批驳。

正因为这样,任何将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和艺术观说成是自然主义的,都是缺乏根据的。美学史家鲍桑葵尽管对亚里士多德的艺术观评价很高,但将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归结为自然主义,并从人性中去找到其根源的观点,无疑也是错误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模仿出于人的本性,这是无可非议的,不能因此说他是人性论者。但亚里士多德进而将这点加以夸大,认为由于作者的本性不同,决定了他或者去模仿高尚的行动,或者去模仿卑劣的行动。这就将艺术家本人的品性,同他所创作出来的人物形象的性格相等,这无疑是错误的。可是,鲍桑葵却全面肯定这种观点,他在介绍完亚里士多德的这种极其片面的观点后,作出如下的论断:

即令这一不完备的综述中,读者也会感觉到这位伟大的自然主义者给自己的主题注入了生气,并且认识到人的天性在它的种种极其灿烂的自我表现中都有其一致性。[189]

鲍桑葵之所以把这种观点和作家本人人性决定创作人物形象的性质,不加分析地归之亚里士多德,是同鲍桑葵本人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有联系的。他在《美学史》开宗明义第一章“我们的研究方法以及这一方法同美的定义的联系”中,在讨论到“自然美同艺术美的关系”时,将自然美和艺术美都说成是主观的,都说成是“以人的知觉为转移的”:

一切美都寓于知觉或想象中。当我们把大自然当作一个美的领域而同艺术区别开来的时候,我们的意思并不是说,事物具有不以人的知觉为转移的美,像万有引力或刚性一样可以相互作用。因此,必须认为,在我们所谓的自然美的概念中暗含有某种规范的、通常的审美欣赏能力。[190]

鲍桑葵这里实质上强调客观事物“以人的知觉为转移”,这是一种典型的类似贝克莱(1685—1753年)的主观唯心主义观点。鲍桑葵在认定这种主观唯心主义观点后,就进一步申述道:“大自然”只是在程度上和“艺术”有所区别,实质上“大自然”和“艺术”都“存在于人们的知觉或想象这一媒介中”,即两者都依存于人们的主观的知觉或想象。其区别仅仅在于,“大自然”(这里出现在正文中的“大自然”,鲍桑葵都是打上引号的)是“存在于通常心灵的转瞬即逝的一般表象或观念中”而“艺术”(同样也是在正文中打上引号的)“则存在于天才人物的直觉中。这种直觉经过提高固定下来,因此,可以记录下来,并加以解释”[191]。即“大自然”和“艺术”都是主观的,都依存于人的主观意识中,唯一的区别是“大自然”存在于“通常心灵”,即存在于群氓的主观意识中,“艺术”则存在于天才人物的主观意识(即他所谓的“直觉”)中。很可能正是这种主观唯心主义的世界观,导致鲍桑葵对亚里士多德的模仿说作出扭曲的解释。

六文艺创作:再现普遍本质和理想

亚里士多德将艺术地再现的模仿看作是体现普遍真理的感性媒介,或向人们传达普遍真理的感性媒体,从而将艺术看得高于对个别事物的感性认识,并对艺术的作用和目的等,得出同柏拉图不同的结论。亚里士多德这里所讲到的通过可感的艺术形象来表现和传达普通真理,正是他在有关本体学说中,批评柏拉图的理念论的缺点之一是个别和一般的分离,而他则强调个别和一般的统一的观点,在艺术理论中的具体体现,也是他一贯强调的艺术的认识作用、模仿对象过程中理性的作用等观点的具体体现。归结到一点是,亚里士多德肯定艺术的感性形象,体现它所模仿的客观事物的本质。这点,他在《诗学》第九章再次专门讨论情节的部分,曾经进行了具体的申述。

前面已经讨论过,艺术家所模仿的对象,亚里士多德看作“应当有的事”。这类所谓“应当有的事”,也就是体现了事物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性、普遍性或本质,由艺术家通过个别的感性形象再现出来。这点,他在阐述诗和历史的区别时讲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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