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南史北史在编撰上的特点(第2页)
总之,《南史》、《北史》在记述人物的社会活动时,往往把人物活动跟家族兴替与传统联系起来,进而又把这种家族的兴替跟封建皇朝的命运联系起来。这是《南史》、《北史》在历史编撰上为什么要采用家传的形式之基本的思想出发点。或者也可以这样认为:上面所说的这两个方面的内容,需要史学家用家传的形式把它们表现出来。
从史学和历史的关系来看,《南史》、《北史》的这种家传,不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是对于那个时代的反映。南北朝时代是门阀时代。门阀地主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文化上都占据统治地位。上面说的那些大家族,大多是门阀地主。这种门阀地主不同于其他地主的一个显著特点,在于它有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家族声誉的积累过程。那些不具备这个条件的地主,当时被称为庶族地主。门阀地主为了保持他们在各个方面的优势,便特别注重严格门阀和庶族之间的界限。在政治上,门阀地主一般多世代为官,而且往往占据高位;此外,他们不同庶族地主通婚,标榜自己的门第,炫耀家族的传统和门风等。为此,门阀地主把撰写家传和研究谱学[36]视为文化领域中的两件重要事情。南朝宋代诗人谢灵运写过一首《山居赋》,其中有两句是:“国史以载前纪,家传以申世谟。”认为国史记载前代的历史,家传表述当世人的谋略,这是当时人对撰写国史和家传的认识。南朝梁武帝时,皇家设立谱局,选派精晓谱学的学者从事研究和撰述,说明当时统治者对谱学的重视。现在,我们还可以从《隋书·经籍志二》的《杂传篇》和《谱系篇》看到南北朝时人们撰写的各种家传和谱书的一部分目录。同这些家传和谱书反映的当时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一样,《南史》和《北史》在撰述人物上采用家传的形式也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特点和社会风貌。
《南史》和《北史》在撰述人物上采用家传的形式,也有史学上的渊源。这就是说,在“正史”中采用家传的形式,并不始于《南史》和《北史》。如沈约《宋书》列传中,有关门阀地主的传,几乎占了半数。仅王、谢二族,《宋书》里王氏立传的十五六人,谢氏立传的也近十人;而且《宋书》已开以子孙附祖、父传之例。又如魏收《魏书》不厌其烦地罗列那些门阀士族的谱系和亲戚关系,旁及疏支远族。如赵郡李顺,传中列举五十九人。陇西李宝,传中列举五十人。鲜卑贵族穆崇,传中列举六十六人。此外,辨别门阀真伪、高低的记载也屡见不鲜。所以清人赵翼说:“若一人立传,而其子孙、兄弟、宗族,不论有官无官,有事无事,一概附入,竟似代人作家谱,则自魏收始。”[37]就《宋书》、《魏书》本身来说,这是对当时时代特点的反映;而就《南史》、《北史》在历史编撰上采用家传的形式来说,这也可以看作是史学上的一种渊源关系了。
互见的方法
互见的方法是《南史》和《北史》在历史编撰上的第三个特点。
互见的方法是纪传体史书在撰述上常用的一种方法,也可以说它是这类史书在撰述上的一种规范。然而,《南史》、《北史》所用互见的方法比起一般纪传体史书来说,又有新的创造,因而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书影二元大德刻本《北史》
互见的方法是司马迁著《史记》时首创的。例如,《史记·秦本纪》末了有一段文字说:“秦王政立二十六年,初并天下为三十六郡,号为‘始皇帝’。始皇帝五十一年而崩,子胡亥立,是为二世皇帝。三年,诸侯并起叛秦,赵高杀二世,立子婴。子婴立月余,诸侯诛之,遂灭秦。其语在《始皇本纪》中。”这里,关于秦始皇和秦二世的统治,以及秦朝灭亡的经过,都是虚写、略述,作者的详细叙述是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记载的,所以说“其语在《始皇本纪》中”。那么,既不详述,为什么要提它呢?从这里来看,作者是为了完整地表述历史。试想,在《秦本纪》中怎么可能会不讲秦始皇和秦二世呢,但秦始皇、秦二世的事又必须单独去讲;为了使《秦本纪》能够完整地记述历史,所以不能不简略地提到秦始皇和秦二世。这就是互见的方法。
从史书编撰的体例来看,这种互见的方法,是在于交代事物之间的联系,以提示读者注意。那么,为什么说互见的方法是纪传体史书在编撰上的一个特点呢?这是因为纪传体史书是以记载大量的人物活动为主的一种史书。或者说它是以人物为中心的一种史书。由于一个人可能涉及许多事,或者一件事会涉及许多人,而纪传体史书并不是以事件为中心,所以它在讲到一个人的行事的时候,往往要牵涉另一个与此事有关的人;或者为着撰述上的搭配需要,把一个人的不同事分解到不同的场合(即不同的人物列传中)去叙述。这样,这种互见的方法就好像是沟通一部史书内部各篇之间联系的纽带一样。可见,因为采用了互见的方法,纪传体史书才可能具有内部结构上的完整性。编年体史书或其他体裁的史书都没有这种情况,所以互见的方法是纪传体史书在编撰上的一个特点。
《南史》和《北史》的互见的方法,一是表现在它们各自内部的互见,这是一般纪传体史书所共有的;二是表现在它们相互间的互见,这是《南史》和《北史》所特有的。这后一方面,是《南史》、《北史》在史书互见方法上的创新,值得我们格外重视。
《南史》和《北史》各自内部的互见,大致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比较常见的,如以上所举《史记》那样,即作者在讲到某人某事时,涉及与此人此事有关系者,即注明“语在某传”。
例如,《南史》中《王韶之传》在讲到王韶之被免去黄门侍郎[38]时,注明“事在《谢晦传》”。《隐逸传》在讲到孔默之之子孔熙先时,说:“事在《范晔传》”。《恩幸传》在讲到唐寓之起义的起因时,说:“事在《虞玩之传》”,等等。
又如,《北史》中《陈元康传》在讲到高澄家的仆人兰固成谋害高澄耐,说:“(兰)固成,一名京,事见《齐本纪》”;《牛弘传》在讲牛方裕与裴虔通谋杀隋炀帝时,注明“事见《司马德戡传》”,等等。
这些,都是作者在同一部史书中采用互见方法的一种形式。
第二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情况,即作者在同一卷(篇)中采用互见的方法。如《北史》卷七十三《宇文述传》附《司马德戡传》,在讲到司马德戡乘隋末大乱反叛隋朝时,说:“语在(宇文)化及事中”。这里指的是同卷《宇文述传》的另一篇附传《字文化及传》。《北史》卷三十三《李灵传》讲到李恢之弟李综时,说:“事见于后”。《北史》卷一百《序传》记:李皓弟李晓,“事列于后”。这也都是同卷中的互见方法。所不同的是,这后两个例子是要提示读者注意下文,而前一个例子是提示读者重览上文。
第三种情况更加特殊,它是在作者阐述史书编次过程时,附带出互见的方法来的。如作者在讲到《北史·隐逸传》同《魏书·逸士传》、《隋书·隐逸传》的关系时,指出:原先列于《魏书·逸士传》的李谧、李士谦,不记入《北史·隐逸传》而“附其家传”,即记入《北史·李孝伯传》。在讲到《北史·恩幸传》同《魏书》的《恩幸传》、《阉宦传》以及《北齐书·佞幸传》的关系时,指出:原先列于《魏书·恩幸传》的郑俨,“今从例附其家传”,即附于《北史·郑羲传》,不记入《北史·恩幸传》。像这样的例子,一方面固然说明李延寿对家传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可以看作是一种互见的方法,即已经分别“附其家传”的李谧、郑俨,也可以分别把他们看作隐逸者和恩幸者的。作者虽然没有这样明说,却有这个意思[39]。
以上所说的三种互见的方法,都不超出《南史》范围或《北史》范围,是同一史书之内的互见的方法。这种互见的方法,在《南史》、《北史》以前,史学家在撰写纪传体史书时一般都曾经采用过。
《南史》和《北史》之间互见的方法,是一部史书同另一部史书之间的互见的方法,这是李延寿在历史编撰上的新的创造。这种互见的方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关于同一人、同一事在《南史》、《北史》的互见。如《北史》卷二十七《韩延之传》记:韩延之在东晋司马休之手下做事时,适值刘裕率军讨伐司马休之。刘裕听说韩延之“有干用才”,就写了封密信给他,希望他配合行动。韩延之不为所动,并作书答刘裕,“辞甚励,事见《南史·宋本纪》”(韩延之答刘裕书,见《南史》卷一《宋本纪》)。同卷《朱脩之传》记:朱脩之投奔冯弘,冯弘把他送到江南,“脩之在宋显达,事并具《南史》”(《南史》卷十六有《朱脩之传》)。只有通观《南史》、《北史》的有关纪、传,才能了解这些人或事的全貌。
(二)是关于传主事迹同其父祖辈事迹的互见。如《北史》卷四十二《王肃传》记:王肃之父王奂为南朝“齐雍州刺史,《南史》有传”(《南史》卷二十三《王彧传》附载《王奂传》)。《北史》卷七十四《裴蕴传》记:“祖之平,父忌,并《南史》有传”(见《南史》卷五十八《裴邃传》附《裴之平传》、《裴忌传》)。这在《南史》、《北史》中所见甚多。
(三)是关于传主事迹同其子侄辈事迹的互见。如《南史》卷五十《刘瓛传》记:刘显有数子,即刘莠、刘恁、刘臻,“臻早有名,载《北史》”(《北史》卷八十三《文苑传》中有《刘臻传》)。《北史》卷九十《艺术传》下《姚僧垣传》记:“长子察,《南史》有传”(见《南史》卷六十九《姚察传》)。
上述第(二)(三)两种形式表明,只有通过综览《南史》、《北史》的有关列传,才可能全面认识传主两代人或三代人的事迹,也才可能由此窥见南、北之间在政治、思想、文化上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应当注意的是,《南史》、《北史》间的互见,并不只限于上面所说的三种形式。如《北史》卷二十七所记诸人事迹,与《南史》所记宋、齐、梁三朝的《宗室传》都有联系,这也是一种互见的形式,只是作者没有一一注明出来,因而不大容易被人们注意罢了。
《南史》、《北史》在编撰上的互见的方法,尤其是《南史》和《北史》间的互见的方法,沟通了许多人物、史事之间的联系,便于人们从历史发展的全局来看待这一时期的历史,这是我国古代在史书撰写上采用互见方法的新发展。当然,《南史》和《北史》间的互见的方法,又不只是一个方法问题或表现形式问题,它反映了作者在撰述思想上的一个基本出发点。这就是:作者虽然把南、北朝的历史分撰成《南史》和《北史》,但他在思想上是把南朝和北朝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因而把《南史》和《北史》也是看作一个统一的整体的。这正是李大师的“编年以备南北”的撰述思想。李延寿虽然采用纪传体写《南史》和《北史》,但他仍遵循着他父亲的通观全局、兼顾南北的遗训。可见,《南史》和《北史》之间的互见的方法,恰恰是作者这一撰述思想的反映。清代纪昀等人在编纂《四库全书》时,对于这一点是有所觉察的。他们在为《北史》写的“提要”中指出:“南、北史虽曰二书,实通为一家之著述”,因为二书之间存在着“互相贯通之旨”[40]。
当然,《南史》、《北史》的作者通观全局、总揽南北的撰述思想,并不仅仅局限在《南史》、《北史》之间互见的方法这一表现形式上,它还包含着广泛而深刻的历史内容。这就是我在下面要着重讲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