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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史北史散论1(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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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延寿父大师,多识前世旧事,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天下参隔,南方谓北为“索虏”,北方指南为“岛夷”。其史于本国详,佗国略,往往訾美失传,思所以改正,拟《春秋》编年、刊究南北事,未成而殁。

延寿既数与论撰,所见益广,乃追终先志。本魏登国元年尽隋义宁二年,作本纪十二、列传八十八,谓之《北史》;本宋永初元年,尽陈祯明三年,作本纪十、列传七十谓之《南史》。凡八代,合二书百八十篇。[38]

晁公武、陈振孙二人在介绍《南史》《北史》时,也都充分注意到李大师、李延寿父子的著述宗旨[39]。他们虽然没有明确地指出李氏父子倾向统一的思想,但却中肯地指出了李氏父子在撰述目的上的继承性与一致性。宋人所关注的这个事实,我们是不应当忽视的。

第二,应当肯定其较旧史“叙事简径,无繁冗、芜秽之词”。

《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八史共537卷,而《南史》《北史》仅180卷,占原书的1/3。这是李延寿“删落酿辞”“叙事简径”的功劳。王鸣盛指斥李延寿专以删节为能事,“任意割裂”[40],“信手涂抹”[41],认为:“《南、北史》增改无多,而其所以自表异者,则有两法:一曰删削,二曰迁移。夫合八史以成二史,不患其不备,惟患其太繁。故延寿一意删削,每立一传,不论其事之有无关系,应存应去,总之极力刊除,使所存无几,以见其功”[42]。李延寿删节八史,确有失当之处。如北魏李费世关于均田的奏疏,梁范缜关于神灭的辩论,是研究当时的阶级关系和意识形态的宝贵材料,《南史》《北史》或全部删弃,或所留无几,都是很不妥当的[43]。但是李延寿的删节八史绝非王鸣盛所指斥的那样。赵翼曾举《南史》删《梁书》为例,证明李延寿“意存斟酌,不尽以删节为能者”[44],而对于一些有关人之善恶、事之成败的史实,亦每有增补[45]。经李延寿增删笔削后撰成的《南史》《北史》,不仅在文章上比原八史简洁易读,而且在史料上也对原八史作了一些补充。李延寿的这一功劳,是不应抹杀的。

第三,应当肯定其流传广、影响大,对传播南北朝时期的历史知识起了积极作用。

赵翼指出:“南北八朝史,《宋书》成于齐,《齐书》成于梁,《魏书》成于北齐,其余各史皆唐初修成。然虽成于唐初,而天下实未尝行也。……各正史在有唐一代,并未行世。盖卷帙繁多,唐时尚未有镂板之法,必须抄录,自非有大力者不能备之。惟《南、北史》卷帙稍简,抄写易成,故天下多有其书。世人所见八朝事迹,惟恃此耳。”[46]这一段文字,说明北宋以前,《南史》《北史》在流传和影响上,确是南北八史所不可企及的这一事实。八史之中,最早的刻本,是《隋书》宋天圣二年(1024年)刻本,今已不存。据《宋天圣二年〈隋书〉刊本原跋》所云:“天圣二年五月十一日上。御药供奉蓝元用奉传圣旨,赍禁中《隋书》一部,付崇文院。至六月五日,差官校勘,仍内出版式雕造。”其余诸史,多系宋嘉祐年间(1056—1063年)始校勘谬误,流传于世[47];至于这些史书的刻本的出现,又多是北宋末年以后的事情。因此,宋以前,《南史》《北史》的流传较广,影响较大,就是必然的了。王鸣盛认为《南史》《北史》是由于“人情乐简,故得传世”[48],并把《魏书》《北齐书》的散失零落归咎于《南史》《北史》的广为流传,是没有道理的。

《南史》《北史》也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缺点:有的地方因首尾照应不周而自相矛盾,也还存在着因避讳而形成曲笔,还有因不应增补而增补形同蛇足,以及因不应删节而删节使重要史实阙书,等等[49]。对于《南史》《北史》的这些缺点,我们也是应当给予足够的认识的。

李延寿的《南史》和《北史》以其倾向统一的历史思想、简净扼要的叙事方法和广泛流传的社会影响,在“二十四史”中是具有自己的特色的。

[1]原载《史学月刊》1981年第1期。

[2]据李延寿《北史》卷一百《序传》记,李大师卒于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年),“时年五十九”,其生年当为570年。

[3]李延寿:《北史》卷一百《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343页。

[4]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三《经籍二》、卷六十六《郎茂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87、1555页。

[5]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三《经籍二》、卷七十七《隐逸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987、1757页。

[6]刘昫等:《旧唐书》卷三《太宗纪下》,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5页。刘知幾:《史通》卷十二《古今正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第371页。《唐会要》卷六十三《史馆上·修前代史》,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090~1091页。

[7]宋敏求:《唐大诏令集》卷八十一唐太宗《修〈晋书〉诏》,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第467页。刘昫等:《旧唐书》卷六十六《房玄龄传》,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2463页。

[8]以上均见李延寿:《北史》卷一百《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343~3344页。

[9]李延寿:《北史》卷一百《序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345页。

[10]八史之中,《隋书》是统一国家唐皇朝的史官所撰写的统一国家隋皇朝的历史,它的倾向统一是不言而喻的。

[11]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三《〈魏书〉多曲笔》,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64页。

[12]参见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五十四“《宋书》讳齐高帝名,《南史》不讳”条,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87年,第12页。

[13]姚思廉:《梁书》卷二十二《太祖五王传》,北京:中华书局,1973年,第341页。

[14]李延寿:《南史》卷五十一《梁宗室上》,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277页。

[15]参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一《〈南史〉与〈陈书〉歧互处》,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30页。

[16]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五十九“以家为限断不以代为限断”条,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87年,该卷第2页。

[17]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六十八“并合各代每一家聚为一传”条,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87年,该卷第1页。

[18]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五十九“以家为限断不以代为限断”条,北京:中国书店出版社,1987年,该卷第2页。

[19]赵翼:《廿二史札记》卷十三“《南、北史》两国交兵不详载”条,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275页。

[20]王尧臣等:《崇文总目》卷二杂史类,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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