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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谱学和唐代社会1(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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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唐代谱学著作中,除了这些官修谱牒外,还有许多私家著述的谱牒,其中多以家谱为主。例如,著名史家刘知幾曾撰《刘氏家史》15卷及《谱考》3卷[48]。比刘知幾稍早一点的王方庆(?—702年),“博学好著述,所撰杂书凡二百余卷”[49],曾著《王氏家牒》15卷、《家谱》20卷。武则天时的四门博士、直弘文馆王元感一生中著书数百篇,“年虽老,读书不废夜”[50],撰《姓氏实论》10卷。凡此等等,《新唐书·艺文志·谱牒类》所载甚详,不一一赘述。

综上所述,不论从谱学家来看,还是从谱学著作(主要是官修谱牒)来看,唐代谱系之学的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自唐初至玄宗以前为发展时期,玄宗年间为全盛时期,肃宗以后为衰落时期。唐代谱学的这个兴盛、衰落的发展趋势,是同唐代的政治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尤其是同唐代地主阶级中士族地主与庶族地主的矛盾、斗争相关联的。

二、唐代谱学和唐代的士庶斗争

有唐一代,为什么那么多的史家、学者潜心积思,致力于谱学的研究?为什么最高统治集团如此重视谱系之学,组织修撰了一部又一部大型谱牒著作?究其主要原因,这是唐代政治生活的需要,即是最高统治集团为了调节地主阶级各阶层之间的关系的需要。唐代谱学是唐代政治的附属品和折光镜:它从属于政治,又曲折地反映着政治;它由于政治上的某种迫切需要而发展起来,又随着此种需要的迫切性的逐步消失而衰落下去。

早在南朝时期,士族地主的政治势力开始出现衰落的迹象,庶族地主在政治上的权势则不断上升。庶族地主中的一些人,“有的致位将帅,任专方面;有的作为皇帝的爪牙,出任宗室诸王镇将的典签,实际上掌握了州郡和军府的权柄。在中央政权中,寒族地主充当中书省的通事舍人,参预机密,出纳王命,权势更为显赫”[51]。隋朝统一后,在全国实行均田制和科举制,进一步削弱了士族地主的势力。在轰轰烈烈的隋末农民战争中,起义军“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杀之”[52],给士族地主以特别沉重的打击。但是,士族地主并没有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众所周知,李唐皇朝就是依靠着关陇士族、山东士族、江南士族和一部分庶族地主的支持而建立起来的。因此,唐太宗初年,随着唐皇朝对各地大规模军事征服活动的结束,以及国家统一局面的形成和政治统治的逐步走上轨道,为了巩固中央集权,稳定统治秩序,唐太宗在采取一系列经济、政治措施的同时,还十分注重调整统治阶级内部错综复杂的关系。《氏族志》的修订,就是在这种历史条件下进行的。

贞观五年(631年),唐太宗命高士廉、韦挺、岑文本、令狐德棻等“刊正姓氏”,基本原则有两条:一条是普遍搜集全国谱牒,“凭据史传考其真伪”,真者存之,伪者黜之,即仍然承认魏、晋以来的士族地主的门阀地位。另一条是“忠贤者褒进,悖逆者贬黜”;所谓“忠贤”“悖逆”,自然主要是视其对李唐政权的态度而定。前一条原则注重于历史,后一条原则则着眼于现实。但是,传统的门阀观念很深的高士廉诸人,根据这两条原则,在《氏族志》的初稿中,依然习惯地把山东崔干列为第一等。对此,出身于关陇士族且又身为最高统治者的唐太宗当然是不能接受的。事实上是自唐皇朝建立以来,最高统治者就曾不止一次地批评过山东士族[53],现在居然又搞出了一部把山东崔氏置于天下之冠的《氏族志》来,这使唐太宗不能不感到愤慨。因此,他严厉而又明确地指出:

我与山东崔、卢、李、郑,旧既无嫌,为其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犹自云士大夫,婚姻之间,则多邀钱币。才识凡下,而偃仰自高,贩鬻松槚,依托富贵。我不解人间何为重之?祇缘齐家惟据河北,梁、陈僻在江南,当时虽有人物,偏僻小国,不足可贵,至今犹以崔、卢、王、谢为重。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士,皆功效显著,或忠孝可称,或学艺通博,所以擢用。见居三品以上,欲共衰代旧门为亲,纵多输钱币,犹被偃仰。我今特定族姓者,欲崇重今朝冠冕,何因崔干犹为第一等?昔汉高祖止是山东一匹夫,以其平定天下,主尊臣贵。卿等读书,见其行迹,至今以为美谈,心怀敬重。卿等不贵我官爵耶?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54]

在这里,唐太宗强调了:第一,必须突出皇室的崇高地位,以歌颂其“平定四海,天下一家”的盛德;第二,“崇重今朝冠冕”,以肯定开国元臣们的“功效显著”;第三,重新评定山东士族的门第,以符合他们“世代衰微,全无冠盖”的现实状况。为此,他重新规定了总的修撰原则,即:“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这个总原则,不仅是对以山东士族为代表的旧士族的沉重打击,而且也是对魏晋南北朝以来谱学传统的重大改变。按照这个总原则修订的《氏族志》,必将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即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样的)谱牒著作了,因为它看重的是现实而不是历史,它突出的是官爵高下而不是门第、郡望。

根据唐太宗的意见,高士廉等对《氏族志》初稿作了修改,以皇族为第一等,后族为第二等,“遂以崔干为第三等”[55],全书“合二百九十三姓,千六百五十一家,分为九等”[56]。《氏族志》的修撰和颁行,从政治上和理论上确立了皇室和新贵的地位,有些非士族出身的新贵也由此进入士流;对于历来地位崇隆的山东士族,一方面限制和打击,另一方面也实行某些妥协,故使崔干居于皇族、后族之下列为三等,也还是二族之下、百族之上了;对于江南士族,虽自南朝以来已渐陵替,但经过“考其真伪”,也予以承认。总之,最高统治者通过修订《氏族志》,取得了抑制山东士族的胜利,提高了最高统治集团的威望,也做出了不妨碍大局的妥协,故《氏族志》颁行后,“升降去取,时称允当”,起到了在一定程度上调节地主阶级内部相互关系的作用。从谱学的发展、演变来看,像《氏族志》这样混士、庶于一书之中的谱牒,自然已不同于魏晋六朝旧有谱牒。这是谱学发展中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新的动向。

随着唐代科举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由科举踏入仕途[57],有些庶族地主并由此登上显位。因此,《氏族志》所规定的门第等级状况,也越来越不符合那些出身于庶族寒门的新贵们的意愿了。唐高宗永徽六年(655年),出身于商人地主家庭的武则天被立为皇后,参预朝政,与高宗并称“二圣”。武则天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治地位,打击那些在皇后废立问题上反对她的关陇贵族(多数是开国功臣),争取更多的庶族地主的支持,便积极主持了对《氏族志》的修改工作。

首先提出修改《氏族志》的是许敬宗和李义府。许敬宗认为《氏族志》“不载武后本望”,应当删正;李义府则出于“耻先世不见叙”,建议对《氏族志》进行修改。他们的主张得到了唐高宗、武则天的支持。这次修改《氏族志》的总的政治原则是:“以仕唐官至五品者皆升士流”[58]。这个原则,比起唐太宗所制定的“崇重今朝冠冕”“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这一原则来说,不仅明确得多、具体得多,而且范围也扩大得多了。这将使大批庶族地主涌入士流,也使许多由科举入仕的土族地主得以继续保持其门第。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个政治原则事实上已经打破了传统的士、庶界限,进一步促使了士庶合流。修改后的《氏族志》更名为《姓氏录》,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颁行,其具体情形如下:

合二百三十五姓,二千二百八十七家,帝自叙所以然。以四后姓、酅公、介公及三公、太子三师、开府仪同三司、尚书仆射为第一姓,文武二品及知政事三品为第二姓,各以品位高下叙之,凡九等,取身及昆弟子孙,余属不入,改为《姓氏录》。当时军功入五品者,皆升谱限,搢绅耻焉,目为“勋格”。[59]

由于《姓氏录》所排列的姓氏等级是“各以品位高下叙之”,故虽出身士族而品位低下者当然不得入谱,相反,虽出身庶族而位至五品者则可升入谱限。可见,《姓氏录》所载“士流”,已非魏晋六朝之士族;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唐代谱学,自然也有别于魏晋六朝之谱学。

如果说,《氏族志》是庶族与士族、新门与旧家相互斗争和相互妥协的产物的话,那么,《姓氏录》则是前者对后者的斗争取得进一步胜利的产物。从谱学的变化来看,《士族志》与《姓氏录》都是将当时官高者收入谱限,混士(魏晋以来旧家)庶(唐代新起豪门)于一书,反映了唐代士庶合流的客观趋势:如果把《氏族志》比作士庶合流的滥觞,则《姓氏录》就是士庶合流的巨澜了。

这里,有必要简略地讨论以下两个问题:

其一,有的论者认为,由于经过隋末农民革命战争的打击,在唐代,“士族地主作为一个特殊阶层,便退出了历史舞台”,“士族和庶族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差别已经基本消失,地主阶级中也就不存在这两个等级的区别了”[60],因此,不应当用士庶斗争来解释唐代地主阶级内部斗争。笔者对于唐代经济史、政治史所知甚少,本文也不打算就此进行专门讨论。但是,通过谱学曲折反映出来的若干事实来看,在唐初,不仅士族没有“退出了历史舞台”,而且士、庶之间的矛盾还是很尖锐的。唐太宗修订《氏族志》,矛头对着魏晋六朝以来影响最大的士族门阀。如北魏太和年间(477—499年)“定四海望族”,陇西李宝,太原王琼,荥阳郑温,范阳卢子迁、卢浑、卢辅,清河崔宗伯、崔元孙,前燕博陵崔懿,晋赵郡李楷等均为天下冠族;“其后矜尚门地,故《氏族志》一切降之”[61]。唐太宗认为,山东士族“世代衰微,全无冠盖”,重新评定他们的门第是理所当然的。他这样做的目的,当然是为了突出皇室的崇高地位,同时也是为了“崇重今朝冠冕”,以新贵(其中有些乃是庶族出身)代替旧家。许敬宗建议修改《氏族志》,是为了巴结非士族出身的武则天;李义府建议修改《氏族志》,则是为了使自己跻身士流。他们的出发点,格调不高,但却说明士、庶差别是存在的。《姓氏录》规定以仕唐品位高下叙其等级,把大批庶族地主“升入谱限”,目的就是为了从政治上打掉魏晋六朝旧家“矜尚门第”的威风,所以《姓氏录》才被旧士族谥为“勋格”。这不也证明士、庶区别是客观存在的吗?当然,唐代士族不同于魏晋六朝士族,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唐代士族的存在。同样,唐初出现了士庶合流的趋势,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士庶之间的差别,因为这种差别的缩小乃至消失,是一个历史发展过程。韩国磐《隋唐五代时的阶级分析》一文根据对于大量历史材料的分析,指出:

隋唐时的士族就是魏晋以来士族的继续,他们仍然享有很高的社会地位和政治特权,有着很大的经济势力。固然,在阶级斗争和统一局面下中央集权的发展,其势力已日趋衰落,其经济和政治特权已发生了若干变化,但不是士族这一等级已不存在了。唐末农民大起义,才基本结束了士族势力,直到宋代,才“不复以氏族为事”,这是我国中世纪等级关系的一大变化,不可忽略的。[62]

笔者认为,韩国磐对士族地主的历史发展过程的论断,是符合历史本来面貌的。

其二,有的论者也认为唐代存在着士族地主和庶族地主这两个阶层以及他们之间的矛盾、斗争,但是,在对于唐太宗修订《氏族志》和唐高宗、武则天修订《姓氏录》的评价上,却提出了不完全一致甚至完全不一致的见解。如,认为唐太宗修订《氏族志》,“对于提高现政权的威信,削弱门阀观念,显系具有进步意义的”;唐高宗、武则天修订《姓氏录》,“以五品人士流(包括军功者在内),不过扩大了士族的队伍,并没有打击或贬抑士族,有何进步可言?”[63]如前所述,唐太宗修订《氏族志》,是要“崇重今朝冠冕”,规定“不须论数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级”的原则,对于“削弱门阀观念”确实起了积极的作用。根据同样的道理,武则天修订《姓氏录》,是“各以品位高下叙之”,规定“以仕唐官至五品者皆升士流”的原则,对于“削弱门阀观念”当然起了更加积极的作用。一个十分明显的问题是:修订《氏族志》和修订《姓氏录》的总的政治原则是一致的,前者是后者的依据,后者是前者的发展,它们所起的作用,当然是在同一个历史发展方向上的作用。因此,不能认为《氏族志》“具有进步意义”,而《姓氏录》反倒“有何进步可言”了。至于说“扩大了士族的队伍”,那也是《氏族志》开其端,《姓氏录》继其后。再说,这种“扩大了”的“士族队伍”中,已包括了大批仕进的庶族地主在内,因而与魏晋六朝旧有士族有别。可见,这种“士族队伍”的出现,并不是历史的倒退,而是历史的前进。一言以蔽之,武则天修订《姓氏录》同唐太宗修订《氏族志》一样,都是应当给予肯定的。

现在,让我们再回到这一部分的本题上来。

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年),柳冲等撰成《姓族系录》,上距《氏族志》成书的贞观十二年(638年)已经将近80年,士、庶力量的消长又发生了一些变化,即所谓“门胄兴替不常”。但柳冲等人修订《姓族系录》的宗旨仍然是“叙唐朝之崇,修氏族之谱”,继承了《氏族志》和《姓氏录》的遗风。《姓族系录》是唐代最后一部重要的大型官修谱牒,是唐朝政权建立以来,地主阶级内部各种矛盾、斗争反映到谱学上的一个总结。此后,皇家也还陆续组织了一些谱学家撰写谱牒,但不论是在规模上还是在重要程度上,都已经大不如前了。这种现象,曲折地反映出唐代建立以来的近百年中,士、庶斗争日益缓和(不是矛盾消失了,而是被新的矛盾所代替),士、庶界限日渐缩小;唐代谱学(主要是官修谱牒)作为士、庶斗争的一个工具,已逐渐失去它的重要作用而不断走向衰落。有的学者认为:六朝以前,谱学在官,唐宋而下,谱在私家,唐代实谱学转变的关键时期之一[64]。我认为这个看法是对的。《姓族系录》便是这个“谱学转变的关键时期”的一个重要标志。

唐代宗时,谱学家柳芳论谱学源流以及谱学与政治的关系,认为:“人无所守,则士族削;士族削,则国从而衰”;又说:“隋氏官人,以吏道治天下,人之行,不本乡党,政烦于上,人乱于下……故亡”[65];等等。显然,柳芳把国家衰落的原因归结为士族的衰落,认为隋亡于“以吏道治天下”,没有紧紧依靠士族云云,都是错误的。

唐代后期,由于士、庶界限十分模糊,官修谱牒不再受到重视,谱牒著述上亦出现严重的紊乱、不实等情况。唐宣宗大中六年(852年),宗正寺修图谱官李宏简奏称:

伏以德明皇帝之后,兴圣皇帝以来,宗祊有序,昭穆无差。近日修撰,率多紊乱,遂使冠履僭仪,元黄失位,数从之内,昭穆便乖。今请宗子自常参官并诸州府及县官等,各具始封建诸王、及五代祖、及见在子孙,录一家状,送图谱院,仍每房纳,于官取高,处昭穆取尊,即转送至本寺所司,磨勘属籍,稍获精详。[66]

宗正寺是专门掌管序录皇室诸王及诸宗室亲属远近的机构。现在,在这个机构任职的修图谱官李宏简都认为,皇家宗室图谱“冠履僭仪,元黄失位”,紊乱无稽。这就充分证明,唐代后期,官修谱牒已成强弩之末,走到了它的尽头了。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是需要简略地加以说明的。旧说:唐代后期的牛李党争,是出身于“关东著名士族地主的后裔”的李德裕、郑覃为首的“李党”,同进士出身的“进士贵族”牛僧孺、李宗闵为首的“牛党”的斗争[67]。这样,牛李党争无疑便成了唐代前期士、庶斗争的继续,岂不是与上文所述唐代后期士、庶界限日渐缩小的论点相抵牾?其实,在9世纪上半叶唐代历史上延续了数十年之久的牛李党争,并不是什么士、庶斗争。众所周知,唐代后期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是藩镇割据。所谓牛李党争,即是唐代后期官僚集团在如何对待这一割据势力方面所形成的两种政见、两个派别的斗争。至于说“科场出身与非科场出身的互相排斥,不过是争夺(官位)时若干借口中的一个,事实上首领出身门荫的朋党也容纳进士,首领出身科场的各个朋党,互相间也同样仇视,并不因出身相同有所减轻”[68]。

现在,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唐代的谱系之学(特别是官修谱牒)是政治斗争的工具,是为最高统治集团加强中央集权、调整地主阶级各阶层相互关系(主要通过提高庶族地主地位、限制士族地主势力发展以造成士、庶合流的新关系)服务的。唐代前期,由于士、庶矛盾、斗争比较尖锐,官修谱牒自然受到最高统治集团的重视,得到了相当程度的发展;唐代中、后期,随着士庶矛盾、斗争的缓和以及它终为新的矛盾、斗争所代替,这种官府谱学也就随之失去了它存在的必要性而衰落下去,此其一。其二,唐代的谱系之学既是魏晋六朝谱学的继续和发展,又不完全同于魏晋六朝的谱学,即继承了形式,改变了内容。郑樵云“姓氏之学最盛于唐”,只是看到了唐代谱学发展中的表面现象,而未窥见谱系之学在唐代的这种形式上的“发展”,正是它开始自我否定的表现。如果用“官之选举,必由于簿状;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这两条原则来检验“姓氏之学最盛于唐”的结论的话,人们不难看出:前一条原则在唐代已经越来越不管用了,而后一条原则在唐代却还起着相当的作用。这是唐代谱学不同于魏晋六朝谱学的又一个方面。至于这后一条原则在唐代究竟起着多大作用,这可以从唐代的社会风气中得到进一步的证明。

三、唐代谱学和唐代的社会风气

唐代的谱学,不独是当时政治生活的记录,而且也是当时社会风气的反映。

魏晋六朝谱学的突出特征之一是鲜明的门阀观念和森严的等级界限。刘宋谱学家王弘因“日对千客而不犯一人讳”[69]传为美谈。唐代谱学本脱胎于魏晋六朝谱学,因而这种鲜明的门阀观念和森严的等级界限当然也就得以继续传播。它们在官谱(如《氏族志》《姓氏录》)中虽一再遭到削弱,但在大量的私谱中却仍旧保持着相当的影响。

郭沫若指出:“中国封建时代的地主阶级,一般都以氏族传统的‘高贵’而自豪”[70]。这种炫耀家庭出身而与众不同的门阀观念,正是魏晋以来士族地主的意识形态的重要支柱之一。唐代地主阶级中的许多人承袭了这种庸俗的世风,竞相吹嘘,以其家世不凡而自鸣得意。与此密切相关的,便是十分讲究宦婚,即在婚姻关系上严格计较门第,鼓吹“门当户对”,否则就会遭到物议。

唐代地主阶级中的许多人,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世“高贵”,也为了给宦婚提供依据,因而热衷于谱系之学。这是唐代私家谱学发展的重要原因。例如,凡大臣显官,均“各修其家法,务以门族相高”[71];许多学者、史家,亦以谙于谱学为荣;有些非士族出身的官僚,则厚着脸皮与山东士族叙昭穆、拉关系,强行“合谱”;有的人甚至滥用职权,为所亲者“曲叙门阀”;凡此种种,证明谱牒之学与唐代的社会风气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

在夸耀身世方面,唐高祖李渊算得上是一个庸俗透顶的人物。唐皇朝刚刚建立,他十分得意地与内史令窦威作了这样一番谈话:

武德元年,高祖尝谓内史令窦威曰:“昔周朝有八柱国之贵,吾与公家,咸登此职。今我已为天子,公为内史令,本同末异,无乃不可乎?”威曰:“臣家昔在汉朝,再为外戚,至于后魏,三处外家。今陛下龙兴,复出皇后,臣又阶缘戚里,位黍凤池,自唯叨滥,晓夕兢惧!”高祖笑曰:“比见关东人崔、卢为婚,犹自矜伐;公世为帝戚,不亦贵乎!”[72]

李渊对自己的家世引为无上的荣耀,而窦威也以与皇室屡次联婚,以至“再为外戚”“三处外家”,用来吹嘘。像李渊这样公然夸耀自己出身的人,竟批评山东士族“崔、卢为婚,犹自矜伐”,岂不是绝妙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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