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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史家的通史撰述(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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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史家的通史撰述

——兼论中国史学发展中的一个转折[1]

一、刘知幾提出的问题

自司马迁、班固以下,至唐初刘知幾止,六七百年间,中国史学有了长足的发展。从历史编纂来看,这个发展有两点是很突出的:一是史书种类的增多,一是断代史书的撰述风靡一时。这从《隋书·经籍志》史部所著录的13类史书中,看得很清楚。而在这几百年中,史学家的通史撰述则寥若晨星,司马迁的“通古今之变”的撰述思想,好像已经被大多数史学家遗忘了似的。隋朝陆从典,曾经执行一个宏大的撰述计划,即“续司马迁《史记》迄于隋”,可惜他没有把书写完就被免职了[2]。其间值得提到的只有两部书。一部是北魏元晖召集史家崔鸿等所撰的《科录》270卷,凡“百家要事,以类相从”,“上起伏羲,迄于晋、宋,凡十四代”[3]。另一部书是南朝梁武帝命吴均等所著的《通史》600卷,上起“三皇”,下迄齐、梁[4]。这两部书,是司马迁以下至唐初刘知幾时,后者所能见到的规模较大的通史撰述[5]。

然而,刘知幾对这两部通史的评价都不高。他批评《通史》说:

其书自秦以上,皆以《史记》为本,而别采他说,以广异闻;至两汉以还,则全录当时纪传,而上下通达,臭味相依……大抵其体皆如《史记》,其所为异者,唯无表而已。

这说明,《通史》是纪传体通史。至于《科录》,刘知幾认为:“其编次多依仿《通史》,而取其行事尤相似者,共为一科,故以《科录》为号。”他进而指出,这两部书的共同特点是“芜累尤深,遂使学者宁习本书而怠窥新录”[6]。刘知幾对《通史》和《科录》的批评是否恰当,已不可深考,但他对通史撰述多有微词,则是显而易见的。他批评《史记》“疆宇辽阔,年月遐长,而分以纪传,散以书表。每论家国一政,而胡、越相悬;叙君臣一时,而参、商是隔。此其为体之失者也。”他甚至认为撰述通史是“劳而无功”的事情。反之,他对断代为史的《汉书》则给予很高的评价,认为:“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7]刘知幾还把历代史书分为六家,认为:《尚书》《春秋》《国语》《史记》等四家“其体久废”,现在还能“祖述”的,只有《左传》和《汉书》两家了。他指的是断代的编年史和断代的纪传史。由此,刘知幾进而断言:“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8]班,是指班固和他的纪传体断代史《汉书》;荀,是指荀悦和他的编年体断代史《汉纪》。在刘知幾看来,班、荀二体的断代为史是大有发展前途的;至于通史之作,那是“述者所宜深戒”[9]的。

诚然,刘知幾的这些看法,是他根据当时史学发展情况而概括出来的,因而不能说他的这些看法是没有道理的。但刘知幾的论点却有明显的片面性,即他在充分肯定班、荀二家断代为史的成就,展望班、荀二体的前景的时候,忽略了以至否定了撰述通史的重要性。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这就是刘知幾的《史通》一书对史书体裁、体例方面的许多问题,有不少独到的见解和深入的探索;但是,他对司马迁提出的“通古今之变”的撰述思想,却没有作认真的思考,这就妨碍了他有可能在通史撰述方面也提出一些有益的见解。

这里,刘知幾就提出了一个问题:通史撰述有没有广阔的前途,撰述通史是不是“劳而无功,述者所宜深戒”的?对此,刘知幾虽已作了明确的回答,但更有价值的答案却是需要刘知幾以后的史学家,首先是中唐和晚唐的史学家来给出的。

二、纪传体通史和传记体通史的撰述

唐代自开国以后,有许多史家在撰述通史方面作了可贵的努力,成就是很突出的。他们撰述通史所采用的体裁也比较广泛,有纪传体、传记体、编年体、典制体、文征体,等等。其中有的是在前人所著史书的体裁上发展起来的,有的则是新创立的。值得注意的是,唐代史家所撰述的通史,或存或佚,它们所达到的成就也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它们却可以描绘出我国史学在通史撰述发展过程中的一道轨迹,而循着这道轨迹前进,便可通向我国中世纪史学之通史撰述的鼎盛时期。这里,先讲纪传体通史和传记体通史的撰述。

唐代史家关于纪传体通史的撰述,主要有李延寿的《南史》《北史》180卷,韩琬的《续史记》130卷和高峻的《高氏小史》60卷(后析为120卷)。

李延寿的《南史》80卷、《北史》100卷,成书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这两部书是刘知幾所亲见、所论及的。《南史》通南朝宋、齐、梁、陈为一史,《北史》通北朝魏、齐、周、隋为一史,是属于包含几个皇朝在内的某一个大的历史阶段的通史,而非完全意义上的通史。首先把《南史》《北史》作为纪传体通史看待的,正是李延寿本人。他在讲到《南史》《北史》的撰述时说:南、北二史,“凡八代,合为二书,一百八十卷,以拟司马迁《史记》。”他还讲到“至于魏、齐、周、隋、宋、齐、梁、陈正史,并手自写,本纪依司马迁体,以次连缀之”[10]。这都说明,他是从《南史》《北史》均包括数代而说它们是纪传体通史体裁的。后来,刘知幾也把《南史》《北史》列为《史记》家而加以评论的。他在《史通·六家》中论述南、北二史体例时,最后写道:“凡此诸作,皆《史记》之流也。”刘知幾把《南史》《北史》归于《史记》家,第一,是因为它们都包括数朝史事;第二,是因为它们都采用了《史记》的体裁。从李延寿到刘知幾,他们都把总括数代之史的撰述视为通史。这也就是后来章学诚所概括的“断代而仍行通法者也”[11]。王鸣盛批评李延寿《南史》《北史》“不以各代为限断,而以各家为限断”[12],恰是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南史》《北史》是按通史的体例要求撰述的。要之,《南史》《北史》固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但它毕竟是贯通几个皇朝的通史(在相对意义上的一种通史);同时,它们也是唐初史家试图采用纪传体通史的体例来撰述历史的尝试和成果,同晚出的新、旧《五代史》一齐成为二十四史中具有独特风格的著作。

韩琬《续史记》130卷,《新唐书·艺文志二·正史类》著录,书久佚。韩琬是睿宗、玄宗时人,曾以监察御史身份上疏睿宗,论述时政,后官至殿中侍御史。他还著有《御史台记》12卷、《南征记》10卷[13]。他的《续史记》,是史学史上少有的续成《史记》的著作,惜其书不传。

对高峻《高氏小史》,《新唐书·艺文志二·正史类》于“集史”下著录:“《高氏小史》120卷。高峻初60卷,其子迥厘益之。峻,元和中人。”高峻,两《唐书》无传。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一下》记:“峻,殿中丞、蒲州长史”;其子,“迥,余杭令”。《高氏小史》早已失传,宋人陈振孙对它有较全面的介绍,其要点是:①《高氏小史》是“钞节历代史”而成的一部通史,下限当在唐德宗、顺宗之际;②这书原为60卷,后峻子迥析为120卷,后又有人补撰唐宪宗至文宗史事及文宗至唐末史事乃增为130卷;③司马光“尝称其书,使学者观之”[14]。依我的浅见,《小史》恐非一般“钞节”之作,一定尚有其创制之处,不然它是不会受到司马光的如此重视的。

关于《高氏小史》的体裁,南宋高似孙还有比较具体的说明。他说:“峻,元和中人,著《小史》初为60卷,余卷乃其子迥厘益之。一以《太史公书》为准,作汉诸臣、诸王世家,严整有律,是深于史者。”[15]他在讲到魏收《魏书》和魏澹《魏书》时,又说:“收史阙纪二卷、传二十二卷,《太宗纪》则补以魏澹所作,《静帝纪》则补以《高氏小史》。”[16]这说明《高氏小史》是纪传体通史。但据王应麟说:《高氏小史》是“司马迁史至陈、隋书,附以唐实录,纂其要”[17]。这又说明其唐代部分似未及撰成纪传体,而以唐实录纂其要。但从总的情况来看,是否可以认为:高峻是唐代一位以纪传体撰述通史的史学家,他的《小史》,顾名思义,是一部简略的纪传体通史著作。

纪传体史书是以人物为主要内容的史书,因此,纪传体通史无疑是包含着大量的人物传记的通史,同时还有纪、表、书志、世家。在唐代,出现了完全以人物传记为内容的通史,我把它称作“传记体通史”。传记体通史显然是由纪传体通史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独立的通史体裁。

《新唐书·艺文志三·杂家类》著录:“韩潭《统载》三十卷。夏、绥、银节度使。贞元十三年(797年)上。”韩潭,两《唐书》无传,其事迹不详。关于《统载》一书的性质,《册府元龟》卷五百五十六《国史部·采撰二》说:

韩潭为夏、绥、银节度使,德宗贞元十三年,潭进《统载》三十卷。其书采虞、夏以来至于周、隋,录其事迹善于始终者六百六十八人为立传。[18]

据此可知,《统载》是一部从上古至周隋的传记体通史,所收人物达668人,数量也不小了。所谓“录其事迹始终者”,说明它的撰者注意到所叙人物事迹的完整性。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由于当时重门阀、讲郡望、崇佛教等社会风气所致,史书撰述上出现了大量的先贤传、耆旧传、高士传、高僧传,以及文人传、义士传、忠臣传、孝子传和各个名门大姓的家传等。这些人物传记,对于反映时代风貌,开拓历史撰述领域都是很有意义的,但它们都是记一个地区、一种类型或一个家族的人物,跟《统载》这样的传记体通史有很大的不同。《统载》这书今已不传,但它在历史撰述上对我们还是有启发的。1933年,鲁迅先生在《准风月谈·晨凉漫记》中曾经说过:

儿时见过一本书,叫作《无双谱》,是清初人之作,取历史上极特别无二的人物,各画一像,一面题些诗,但坏人好像是没有的。因此我后来想到可以择历来极其特别,而其实是代表着中国人性质之一种的人物,作一部中国的“人史”,如英国嘉勒尔的《英雄及英雄崇拜》,美国亚懋生的《伟人论》那样。[19]

这是鲁迅先生关于作一部“中国的‘人史’”的设想。如果我们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方法,参考《统载》的体例和鲁迅关于“中国的‘人史’”的设想,比较系统地选择历史上那些政治上有作为、思想上有创见、科学上有发明、文化上有建树以及在其他方面有贡献的人,写一部《中国人物通史》,一定是很有意义的。

三、编年体通史的撰述

唐代史家在编年体通史的撰述方面,成就更加突出。萧颖士撰的编年体通史、许嵩撰的《建康实录》、马总撰的《通历》和姚康撰的《统史》是这方面成就的主要标志。

萧颖士(708—759年)是唐玄宗时期的著名文人。在史学方面,他精于谱学,曾著《萧梁史谱》《百家类例》等书,与韦述、柳冲、孔至等,都以通晓谱学而知名。他在史学上的另一成就是撰述了编年体通史百篇。他认为:“仲尼作《春秋》,为百王不易法,而司马迁作本纪、书、表、世家、列传,叙事依违,失褒贬体,不足以训。”因此,他“乃起汉元年、讫隋义宁编年,依《春秋》义类为传百篇。”[20]

萧颖士在史书体裁上是崇编年而抑纪传的代表人物之一,他的好友李华说他“尤罪子长(司马迁)不编年而为列传,后世因之,非典训也”,是概括得很中肯的。萧颖士对史书体裁的这种看法是不对的,是一种极其明显的保守观点,这跟他在政治上主张“以中古易今世”[21]的思想是一致的,是不足取的。但是,应当看到,他撰述汉初至隋末800余年的编年体通史的勇气和做法,在他之前罕有其人,不失为一个壮举。他撰述的编年体通史,在书法上也有自己的见解,如“在(曹)魏,书高贵(乡公)崩,曰:‘司马昭弑帝于南阙。’在梁,书陈受禅,曰:‘陈霸先反。’……黜陈闰隋,以唐土德承梁火德,皆自断,诸儒不与论也”[22]。可见他对自己见解的自信。萧颖士的编年体通史今已不存。

许嵩撰述的《建康实录》20卷,今存。许嵩,两《唐书》无传,只知道他是唐肃宗时人。关于这部书的宗旨,从许嵩《建康实录·序》中可以看出:(1)这书专记建都于建康(今南京市)的孙吴、东晋、宋、齐、梁、陈六朝史事,故名《建康实录》;(2)这书对“土地、山川,城池、宫苑,当时制置”[23]等有较多的记载,这是它的一个特点。本文把它作为编年体通史来看待,也是从相对的意义上考虑,它跟李延寿的《南史》《北史》一样,是通数代之史为一史的通史。

《建康实录》作为编年体史书在体裁上是有缺陷的,陈振孙说它是“编年附传,大略用实录制”[24],是比较恰当的。马端临批评它“自(宋)顺帝以后,复为纪传而废编年,其间重复、一事抵牾者甚众;至于名号称谓,又绝无法,盖亦繁而多失矣”[25]。说明它在体裁上的前后不一和书法上的混乱。《四库全书总目》也批评它“为例未免不纯”[26]。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新唐书·艺文志》和《直斋书录解题》把它列入“杂史类”,《郡斋读书志》记入“实录类”,《文献通考·经籍考》归于“起居注类”,而《通志·艺文略》又著录于“编年类”,《四库全书总目》则著录于“别史类”。诸家看法的不一致,反映了它在体裁上的缺陷,这毋庸讳言。但由于《建康实录》“引据广博,多出正史之外。唐以来考六朝遗事者,多援以为征”[27],如北宋刘恕作《资治通鉴长编》时,就曾吸取了它的有关部分,说明它在史料上仍有一定价值。王鸣盛曾经批评“此书用意亦李延寿之流亚”,“其粗疏纰漏,不可胜摘”,但也认为它是“千余年旧物,业已流传,未可覆瓿。且其人生玄、肃间,尚见古书……又小字夹注中援引古书,多亡佚已久者,此则大可宝贵”[28]。总之,《建康实录》虽不是一部成功的编年体通史,但它在史料价值上仍有不可忽视的地方。

马总《通历》10卷,今存。马总,新、旧《唐书》有传。他在唐德宗时期,先后做过从事、别驾等官。唐宪宗元和年间,他多次出任节度使、刺史、观察使等要职,最后官至户部尚书,在地方和朝廷都有比较好的政声。马总酷爱学习和著作,史家称赞他“笃学,虽吏事倥偬,书不去前,论著颇多”[29];“理道素优,军政多暇,公务之余,手不释卷。所著《奏议集》《年历》《通历》《子钞》等书百余卷,行于世”[30]。可见马总在从政和著述方面的经历,很有点像略早于他的大史学家杜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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