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卷第八02(第3页)
[16]「正歲」,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八補。
[17]「食」原作「客」,據《毛詩正義》卷八之一改。
[18]「札」原作「扎」,據明修本及《春秋左傳正義》卷四十二改。
[19]「尊兩壺」,朱熹《詩集傳》卷八作「兩尊壺」。按《儀禮注疏》卷八作「尊兩壺」,則朱熹《詩集傳》誤。
[20]「羔羊」原作「羊羔」,據明修本、范處義《詩補傳》卷十五及嚴粲《詩緝》卷十六改。
[21]「叶」,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八補。
[22]「根」下,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有「皮」字,而元十卷本、明正統本、明嘉靖本、八卷本無。
[23]「徹」原作「撤」,據明修本改。
[24]「而至於」,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八補。
[25]「前日所以」,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八補。
[26]「祈」原作「所」,據朱熹《詩集傳》卷八改。
[27]「血」原作「至」,據明修本及輔廣《詩童子問》卷三改。
[28]「二」原作「三」,據《尚書·金縢》篇改。
[29]「後去取之」原作「啓得之」,據《朱子語類》卷七十九改。
[30]「東萊」,《朱子語類》卷七十九作「伯恭」。劉瑾此書引《語類》所涉及呂祖謙之說時,多改「伯恭」為「東萊」。
[31]「説」原作「事」,據《朱子語類》卷七十九改。
[32]「璀」原作「謹」,據《朱子語類》卷七十九改。
[33]「李懷光反」至「悟耳」一段,為《朱子語類》卷七十九注文。
[34]「其」原作「則」,據朱熹《詩集傳》卷八改。
[35]「著」原作「着」,據四庫本及唐慎微《證類本草》卷二十二改。
[36]此句,嚴粲《詩緝》卷十六原文作「蓋别家之情於久住之處」。
[37]「垤」原作「蛭」,據朱熹《詩集傳》卷八改。
[38]「河」原作「何」,據朱熹《詩集傳》卷八改。
[39]「也」,原無,據四庫本補。
[40]「何」上,《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破斧詩傳云」五字。
[41]「說」,原無,據《朱子語類》卷八十補。
[42]「人」下,《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如何謂之聖人之徒」八字。
[43]「善」原作「美」,據朱熹《詩集傳》卷八改。
[44]「鯇」原作「鯶」,據朱熹《詩集傳》卷八改。
[45]下「一」原作「二」,四部叢刊三編本朱熹《詩集傳》同,據元十卷本、明正統本、明嘉靖本改。
[46]「之時」,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八補。
[47]「東」原作「來」,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48]「其」上,《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無以我公歸兮,無使我心悲兮」句。
[49]「當」原作「常」,據明修本及《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50]「公孫于齊」原作「孫齊」,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
[51]「卒」原作「能」,據朱熹《詩集傳》卷八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