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迭香与黄莺RosemaryCanada goldenrod(第2页)
她看看它,又看看我,忽然哈哈大笑起来:“那更得送我了。拿它来陪衬粉玫瑰更好看。”
妈的。我讨厌这个女人。请你们支持我。
密冯是个挺不错的男人,模样才华俱上品,如果说他身上有什么是我不喜欢的,便是他挑选女人的眼光——在肉丝卖锐之前,他有一个肉弹女友,有胸无脑,只会痴笑。
我喜欢密冯。喜欢一个人与得到一个人是两回事,黄莺只是配花,我不指望能成为主角。
密冯应该也喜欢我。对他来说,我是个很棒的助手,安分守己、通情达意——我们的合作其实是双簧的演出,他的英文很不错,让我做翻译只不过是用来充充门面顺便将一些他不太方便说出来的话毫无感情地用英文硬邦邦地向对方砸去。几年下来,我们这对搭档的优秀在公司内有口皆碑。老总甚至在开会时得意地说:“他们配合得非常好;一只Bird,一只Bee。”
年尾庆功宴上,我与密冯都很开心。他喝多了,我也不少。我们兴奋得胡说八道,说我们真是黄金搭档,哪天商场呆腻了,我们就进军歌坛,索性成立一个组合:Bird&Bee。
话说到这儿了,自然得去唱歌。
K歌的时候,他叫来了肉丝卖锐。她像花蝴蝶一样翩翩来袭,她的歌唱得很好,我们Bird&Bee组合听她高歌一曲之后,都哑了。我与密冯面面相觑。我说:“你与她点首歌合唱吧。”
密冯忙摇头,推我:“听你唱吧。”
我的头也摇得像拨浪鼓。
肉丝卖锐笑着说:“她五音不全的,校歌学了四年都唱不准。”
这话激怒了我。我拿起麦克风点了一首《K歌之王》,管他妈的调跑多远吧,越是音不准,我越要唱。
唱到“爱爱爱爱到要吐”时,我回头看他们俩。肉丝卖锐可能正在嘲笑我,眉梢眼角充满得意,而密冯表情古怪地看着我,那眼神,太要命。
唱完歌,我出门去上洗手间,密冯也跟了出来。他在身后叫我名字:“黄莺!”
“嗯?”
“我和她结婚好不好?”
妈的,这事又不是公事,凭什么要和我商量?我的腰挺得很直,心里却像被重重地夯了一拳过去。我说:“挺好的,她漂亮,能干,这种太太在身边,你会很有面子。”
密冯叹口气,问我:“你还记得面试时,我问过你什么吗?”
我想了想,啊,也是与肉丝卖锐有关的一个问题,他问我:“你们是一个大学的,能不能讲讲你对她的印象,她与你谁更合适这个职位?”
他鼓励地看着我:“你还记得你的答案吗?”
“我说……我说她漂亮,能干,在学校时表现就很优秀,而且双语掌握得很好,应该比我更合适这个职位。”
他笑了起来,像老友一样拍我肩:“你这人一直都这么厚道!”
“我是玻璃嘛,没什么价值,但是透明。”我也笑,笑得比哭还费力。
“这个问题,当初,我也问过她。”他不理我的玩笑,忧郁地说。
“哦?”
“她说她更适合这个职位。她说翻译是公司的一面旗帜,像你这样平庸的人做翻译,对公司形象不好,而且……”
我快要哭了,打断他:“她说得对!”
密冯好像和我一样痛苦:“可是,我却录用了你。因为,你比她宽容,恬淡,心肠好。”
“说这些做什么啊!”我很想上洗手间,不是因为内急,而是需要躲到里面哭一场,这些眼泪快要憋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