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迭香与黄莺RosemaryCanada goldenrod(第1页)
迷迭香与黄莺(Rosemary&adagoldenrod)
我父姓黄,在某出版社任翻译。看多了英文小说,便西化得严重。因为着迷Oriole的发音,便理所当然给我取中文名——黄莺。
他说黄莺是爱情鸟,样貌美丽声音动听,西方青年常拿黄莺鸟儿来比拟心中伴侣。
想当然,纯粹是想当然。他一厢情愿地给我诸多美好寄托时,忘记找镜子看一下他与母亲的模样。两个平庸的男女就算基因突变也生不出一只黄莺鸟——对不起,黄莺鸟儿,我侮辱了您。
女大学生都有自己的精神偶像。我的偶像是一个模样同样平庸的女人,她叫卡森。整个大学期间,我将她的名言“我爱你,你才得以存在”供在心尖儿上,才得以孤家寡人却不顾影自怜的度过漫漫四年的修女时光。
大学毕业后,我在某国际公司工作。面试那天,我遇上了大学同学罗苏,她打扮得清新可人。我友好地与她打招呼,说:“罗苏,你也来了?”她用眼白瞟了我一下,声音柔美地说:“哎呀,是Oriole!”接下来等待面试的时间里,她用英文挑剔了我的衣着及脸蛋,工作人员来叫“肉丝卖锐(Rosemary)”时,她优雅地起身,并且对我微笑,用法语说:“在这里,最好不要叫别人中文名。”
肉丝卖锐与我应聘的都是翻译,但是录用的人却是我。听其他大学同学说,她这样解释她的落马:“翻译不过是等同于电脑的一只麦加一副耳机,长得太漂亮,档次太高,会将别人的视线从电脑本身吸引过去。”
我想她说的有理,因为,论气质相貌她都比我优秀,而且我只会英语,而她能娴熟支配英语法语。
丑女人总有遇上漂亮男人的运气。比如简爱遇上罗彻斯特,比如黄莺遇上密冯。
密冯是我的主考官,那天,他向我自我介绍时,我忍不住喷笑:“你的英文名是不是叫Bee?”
密冯没有生气,而是笑眯眯地用英文向我解释,他父亲姓密,母亲姓冯,便有了这么个可爱的名字。然后他夸我的名字也很可爱,说,如果我们成为搭档,一定会给别人很深的印象——一只鸟,一只蜂。
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在他办公室里,我忍不住问他:“你为什么不录用Rosemary?”
他的眉毛挑了一下:“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没,没什么关系,我只是感觉她处处都比我优秀……”
他打了一个该死的比方打击我的自尊心。他说:“水晶比玻璃处处优秀,但是水晶不一定比玻璃用处要广。”
真庆幸房间里只有我和他,否则,第二天时,我的绰号可能就会是“玻璃”。
一个平庸的女人与一个漂亮的男人绝对构不成一篇好看的小说。肉丝卖锐又得出场了。这次亮相,她已经成了密冯的心上人。而我,要去花店里挑一束漂亮的花送到已成为另一著名跨国机构某部门负责人的她手中。花店的名字叫“花来”,店主是一个白须老人——我必须得将他形容成慈眉善目的好心肠人,按照通俗小说的套路,平庸女人总是很容易得到好心人的关照与帮助。不过,事实上,他的确很和气。在给肉丝卖锐买下几百元的巨大粉色玫瑰花束后,他体贴地送了我一束马蹄莲,十二朵清清爽爽的白花卧在一堆黄色小花之中。他说:“这黄花叫黄莺。”
呜,真是重大发现——父亲无心插柳,我的名字不是人见人爱的黄莺鸟儿,而是只能拿来做别人爱情点缀品的配花。
肉丝卖锐得以接见我应该是花的功劳。她高兴地接过花,脸比花还鲜艳,问我:“Bee最近乖不乖?”
“嗯?”
她恼我不解语,瞪我一眼:“密冯身边最近有没有女人?”
我也瞪她:“有!”
她的眉毛挑了起来:“谁?”
我笑:“我!”
她没有幽默细胞,对我的话置若罔闻。眼睛落到我怀里那束小小的马蹄莲上,不怀好意地向我看。
我说:“这是花店老板送我的。如果你喜欢,你都拿去。”
她说:“那你将那些黄花给我吧,马蹄莲小家子气,我不喜欢。”
我说:“这花叫黄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