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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再生缘(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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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自辛酉(嘉庆六年。)至乙丑(嘉庆十年。)京师旧作多琴河李晨兰女士加墨。(寅恪案,今所见碧城仙馆诗钞拾卷,后附有李元垲跋,所题年月为嘉庆[十年]乙丑秋七月。可与上引杨芳灿文参证。)重莅琴河,女士下世已十五年矣。感赋。

(诗略)

寅恪案,文述第一次至京为嘉庆三年,出京为嘉庆四年。第二次至京为嘉庆六年,出京为嘉庆十一年正月。第二次即文述所谓「居京师者五年」是也。第一次在京之时间,虽远不及第二次之长久,然鄙意文述之获见长生实在第一次。所以如此推论者,文述为人喜攀援贵势,尤喜与闺阁名媛往还。长生为兆仑孙女,本与文述有同族之亲,况以袁随园女弟子之声名,叶琴柯编修夫人之资格,苟长生此时适在京师,而文述不急往一修拜谒之礼者,则转于事理为不合矣。至于长生适在北京与否之问题,可以依据叶绍楏历官及居京之年月推定之也。

耆献类征壹玖陆疆臣类肆捌叶绍楏传略云:

叶绍楏浙江归安人。乾隆五十年由举人于四库馆议敍,授内阁中书。五十三年丁母忧。五十五年服阕,补原官。五十八年进士,改庶吉士。六十年散馆授编修。嘉庆三年二月大考二等,五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四年二月改河南道监察御史,四月命巡视南城。五年转掌江西监察御史。六年五月充云南乡试正考官,八月命提督云南学政。九年差竣回京。十年命巡视天津漕务。十一年六月升工科给事中。

寅恪案,叶绍楏与陈长生从何时起同在京师,乃一复杂之问题,详见下文第二首诗中考辨织素图绘成之时间一节,今暂不置论。惟可断言者,嘉庆三年文述初次随阮元入京时,长生必已在京师,因绍楏已任职翰林院编修,长生自必随其夫居都城也。文述第一次于嘉庆三年随阮元入京,四年又随元出京。文述往谒长生,当即在三年初次入京之时,而赋此四诗当更在谒见之后,谒见与赋诗并非同时。颇疑文述止一度晤见长生,其题绘声阁集四律,实非以之为拜谒之贽,不过晤见之后,追写前事,呈交长生夫妇阅览者。观诗中「记取城南坊畔宅,春明初拜画帘迟」之语,可以推见也。又若文述得见长生不止一次者,则以碧城仙馆主人性好招摇标榜之习惯推之,必有更多诗什,赋咏其事,而不仅此四律而已也。或者文述当日所为,长生夫妇已有所闻知,遂厌恶畏避,不敢多所接待耶?

诗中所谓「碧城醒我游仙梦」者,碧城仙馆文述自号也。其诗集即取以为名。「绣偈吟君礼佛词」者,长生曾作礼佛词六首,刊入随园女弟子诗集(卷肆)中,早已流行,文述盖见之久矣,决非长生以己所着诗集示之也。

第三首诗

第三首盛夸长生夫家女子能诗者多。文述此所取材,究从叶氏织云楼诗合刻,抑从袁简斋随园诗话补遗叁「吾乡多闺秀,而莫盛于叶方伯佩荪家」至「陈夫人之妹淡宜(此语有误,辨见论第二首诗节。)亦工诗」等六条(随园诗话补遗所以多谬误者,盖由简斋身殁之后,补遗方始刊行也。简斋殁于嘉庆二年。参碑传集壹百玖孙星衍撰袁枚传。)转录而来,虽难确定,但今以沈湘佩名媛诗话肆「织云楼合刻为归安叶氏姑妇姐妹之作」条考之,(前南京国学图书馆总目所载,织云楼诗合刻仅有周映清梅笑集一卷,误作「笑梅集」,及李含章蘩香诗草一卷,皆云「嘉庆刻」。又孙殿起丛书目录拾遗总目陆有织云楼诗合刻,其中亦止此两集。但云「乾隆间刊」。岂此数集合刻先后陆续刊行耶?抑书目记录有误耶?寅恪未见合刻全书,故不得已而依沈书也。)知叶令昭即苹渚(文述诗作渚苹。)所作在附刻中,则可推定文述实已及见织云楼诗合刻,或更参以随园诗话补遗,盖文述此四首诗本为谒见长生之后追记前事而作,前论第一首诗已及之矣。既是追记之作,则可取关涉长生夫家闺秀之材料,杂糅而成,并非长生以其夫家闺秀之诗集出示文述,此又可断言者也。至于「碧浪苹香一水涯。韦郎门第最清华」者,可参戴璐藤阴杂记叁所载湖州碧浪湖建万魁塔条。此条即涉及叶绍楏。文述于西泠闺咏壹叁湖上咏周暎清李含章叶令仪陈长生周星微诗「碧浪湖波浸晚霞」(文述此诗序中述叶氏织云楼诗合刻,仅及此五人,而不及令昭。西泠闺咏自序题道光丁亥,即道光七年,时代颇晚。据此可知文述敍叶氏闺秀诗集,去取实不依据一种材料也。)及同书壹伍绘声阁咏家秋谷诗「画舫莲庄碧浪遥」之句亦皆指此而言也。又据光绪重修归安县志伍舆地略伍水门碧浪湖条及同书捌舆地略捌古迹门白苹洲条,则碧浪湖白苹洲之地为叶氏家园所在,文述所咏固甚切实,而叶令昭之字苹渚及戴佩荃之字苹南,皆与此语有关,非仅用古典矣。

第四首诗

第四首第七句「仙郎纵有凌云笔」,固通常赞美绍楏之泛语,然据上引耆献类征壹玖陆叶绍楏传,知绍楏以翰林院编修于嘉庆三年二月大考二等,五月充日讲起居注官。六年五月充云南乡试正考官,八月命提督云南学政。九年差竣回京。在此时间绍楏实为文学侍从司文典学之臣,故诗语颇为允切,可推见此四诗当是嘉庆三年至十年间之作。「江上微波秋瑟瑟」之句,即后来文述于西泠闺咏壹伍绘声阁咏家秋谷诗所谓「微波吟煞夕阳桥」者也。

总之,此等诗皆足征文述未尝与长生有何密切往来,详悉谈话之事,要不过以族弟之资格,一往谒见而已。故文述所记长生姐端生事,当必从他处探访得知,非出自长生口述,其记端生事及梁德绳续再生缘事,或过于简略,或有错误,实无足异也。

第二首诗

第二首乃四首诗中最有价值,又最难确定者。兹先论其不甚重要及易解释之句。「纱幔传经慈母训」者,据端生长生之祖陈兆仑所着紫竹山房文集壹伍显妣沈太宜人行述略云:

孙玉敦,聘汪氏,原任刑部河南司郎中云南大理府知府加二级起岩公女。

又同集附兆仑姪玉绳所编年谱乾隆十五年庚午条下云:

次子之妻兄秀水汪孟??弟仲??亦中式。

寅恪案,汪起岩不知何名,道光十五年修云南通志稿壹壹玖秩官志载:

汪上堉,秀水人,贡生,乾隆十年任云南府知府。

疑是此人。盖上堉颇有先后任云南省首府云南府及大理府知府之可能也。端生长生之文学,与其母有关,自不待论。即再生缘中孟丽君苏映雪刘燕玉皇甫少华等主要人物,皆曾活动于云南省之首府,当亦因作者之外祖曾任云南省首府知府,其母或侍父宦游,得将其地概况告之端生姐妹,否则再生缘中所述他处地理,错误甚多,而云南不尔者,岂复由于「慈母训」所致耶?「鸳牒香销冷玉钩」句下文述自注云:

仲姐庆生早卒。(前文已引,今重录之,以便省览。)

寅恪案,紫竹山房文集壹捌先府君[暨]先妣沈太夫人合葬墓志略云:

孙玉万娶吴氏,妾林氏。玉敦娶汪氏,妾施氏。曾孙女三,端,庆,长。

及同书同卷先祖府君[暨]祖妣秦太夫人合葬墓志云:

元孙女三,端,庆,长。

然则庆生乃端生之妹,长生之姐,似亦与端生长生同为玉敦嫡室汪氏所出。庆生早死,他种材料未见此事,唯文述此诗及之,此亦可注意者也。玉敦侧室施氏有无子女,尚待详考。至于杭郡诗辑续集肆叁有陈淡宜都中寄姐七律一首,其小传云:

淡宜,钱塘人,长生妹。

但其诗全同于叶佩荪次女令嘉字淡宜答淑君姐之什。(参织云楼诗合刻及潘衍桐两浙??轩续录伍贰闺秀类。)长生为佩荪长媳,淡宜为佩荪次女,吴振棫见随园诗话补遗第叁卷有「陈夫人之妹淡宜」一语,因有不确之记载。随园诗话之误或由于刊写不慎,遂致辗转譌小姑为小妹,殊可笑也。

辨释第二首诗中易解者已竟,兹请次论其难确定者,即陈端生卒于何年及范某以何年遇赦获归。此两事之时间相距至近,可以取其一事之年月,以推定其他一事之时代也。

此诗中最有价值记载为述及陈端生壻范某之案。但所述全同于西泠闺咏壹伍绘影阁咏家序中所言,而西泠闺咏转较此为详,是西泠闺咏之文亦较此为有价值也。此两记载虽不能确定文述何年所写,鄙意西泠闺咏之记载写在端生已卒,范某已归之后,时代较此首诗为晚,自无问题。至此首诗中文述自注涉及端生范某者,初视之,似在端生未卒之前。细思之,当亦在端生已卒,范某已归之后。何以言之?范某一案,如下文所引材料,知为当日最严重事件。无论文述作诗不敢言及,即敢言及,亦为长生所不喜见者,而文述自不便牵涉及之也。(织素图乃陈长生戴佩荃闺阁挚友间绘画题咏之事,不可以出示外人者。戴璐吴兴诗话不录长生挽佩荃两诗中涉及织素图之一首,殆亦由诗语过于明显故耶?)今此首诗八句中即有两句涉及端生,可依此推论,作诗之时,端生已死,范某已归。此案既无问题,诗语涉及,亦无妨碍。此点正与陈桂生请王昶为其祖诗文集作序之事,同一心理,同一环境。俟于下文详辨证之也。

陈端生之卒年虽甚难确定,然有一旁证,得知端生至少在乾隆五十四年秋间犹生存无恙,可据下引材料,推测决定也。

戴佩荃织素图次韵诗云:

貌出青娥迥轶尘,淡妆不逐画眉新。分明锦字传苏蕙,绝胜崔徽传里人。

轧轧声频倦下机,讵将远梦到金微。西风听彻寒砧急,霜叶檐前尽乱飞。

十三学得厌弹筝,颇耐西南渐有声。女手掺掺劳永夜,七襄取次报章成。

又陈长生挽戴苹南(佩荃)诗云:

桂花香满月圆初,惊说乘风返碧虚。料得广寒清浄地,修文正待女相如。(此首亦见戴璐吴兴诗话壹贰,但无第贰首。殆有所隐讳而不录耶?)

尺幅生绡点染新,十行锦字为传神。而今留得清吟在,说与图中织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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