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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心有戚戚焉地交换着眼神,心想,难不成这真的是上天的警示,他们曾经的永平长公主、现在的大燕王,才是天命所归?
还没等他们用眼神得出个结论来,第二道天雷便紧随其后地来了!
而另一边,正穿着从施莺莺那里腆着脸饶来的织金云锦袍的前朝云二皇子,终于也感到了一阵令人胆寒的心悸。
他下意识地拔腿便跑,都顾不得崭新的织金袍被淋湿了,可在劈头盖脸砸下来的豆大的雨点里,第二道天雷也宛如长了眼睛似的劈了下来,半点旁人都没有波及到,直直冲着浑身都是金银丝线的他去了——
在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后,刚刚还神气活现的一个大活人,就变成了地上这摊声息全无的、完全糊透了的东西;再加上他身上还裹着一层沾了灰的织金袍,活像个土豆似的。
这两道天雷的威势实在太大,劈死的又是两位朝云皇室的人,也太骇人听闻了,一时间都没人敢发出丁点声音,只能满怀畏惧地看着地上这两具尸体:
刚刚还风光得让人牙根痒痒的两个家伙,就这么死了?
原来在天命之下,人命就是这么轻如草芥的东西啊,就算是最尊贵的皇帝,人间天子,也不能与真正的天命抗衡。
最后还是朝云国阵营里的周明德越众而出,提醒了一下随侍在旁记录帝王言行的史官:
“继续写。”
“好、好的……”两个大活人就这样在面前被活生生地劈死了,就算史官的胆子再大,他的手也在发抖。要不是周明德在旁边一字一句地提醒着他,这位史官的笔都落不下去,因为不知道该怎么写:
“先帝失德,偏颇幼子,苛待贤才,故天降神雷惩之,意在肃正风气,恭迎明主。”
说话间,有几丝殷红的鲜血从焦黑得已经看不出人形的尸身下汩汩流出,可在大雨的冲刷下,很快就淡得连颜色都看不出来了。
周明德看着史官的笔落定之后,才松了口气,抬起头来,对远处白衣黑氅、乌发高束的施莺莺微微一笑——
仿佛多少年前,尚未及弱冠之年的礼部员外郎,和只是没有封号却已锋芒初露的朝云长公主之间,那一道无声的契约最终尘埃落定。
自此之后,她便是朝云女皇,是天下共主,是要带给这万里山川以太平盛世的明君;当年周明德编纂的《墨池录》里,那一句对永平长公主的盛誉也最终成真:
普天壤其无俪,旷千载而特生。
这段沉默并没有持续太久。
起初只是一个人惊诧之下,无意识地脱口而出了“天命”这个词而已;但有赫赫天雷威势当面赐死了朝云先帝,又有施莺莺广施恩义在前博得人心,一人发声,数息间便有十人百人应和,以至于不消数刻钟,山呼海啸般的声浪便回响在了原来的大燕国都城上空:
“燕王正统,当继皇位!”
“如有神助,天命在此!”
九天之上风雷席卷,自燕王规格的车辇上,从高处放眼望去,便能见到满目葱茏浓郁得几乎都要滴下水来的绿意。
即便她的车辇朴素得很,不及远处那架快被天雷劈得散了架的黄金辇半点奢华,可有这人世间最尊贵的权柄加于其上,更有承载了无数人心意的万民伞随行,哪里还需要什么别的装饰呢?
她只是站在那里,便已经是至美至尊贵的存在了。
风雨潇潇,车马萧萧,年轻的燕王拢着衣袖微微一笑,果然是真正天意所归的人,才能有这般处变不惊的好风度。
不日后,钦天监择吉日,恭迎大燕王登基。
朝云老皇帝这辈子做的最聪明的事情,就是提前写好了禅位诏书。
他终于明白了过来,自己的这位嫡长女不是好对付的人物,与其冒着天大的风险留存下这点权力,还不如提前写好禅位诏书对她示好,还能顶着太上皇的名号去行宫颐养天年呢。
结果他的构想有多美好,真正动起手来的施莺莺就有多残酷,连全尸都不给他留。
不仅如此,施莺莺还要借着这件事大做文章,真是把每个人的利用价值都发挥到了极点,连死人都不放过:
为什么天雷要专门击中先帝和前二皇子,让他们死无全尸?肯定因为他们这些年来的行为有不妥当的地方,那她身为继任者,自然要拨乱反正,继续推行新法。
于是在施莺莺继位,成为了朝云女皇的那一年,数条新法被自上而下地推行了下去,并且还针对一江之隔的这两个地方的不同风土人情,各自量身制定了不同倾向的细则:
对原本的朝云国而言,应继续推行科举改革,选拔实干人才;对曾经的燕王封地而言,则要继续推行新作物的种植,同时将女军、女学的各项新法继续坚持下去。
而且不管是哪一边,都要着力提高医者的地位。
“辛苦你了。”施莺莺在颁布新法的明黄绢帛上用了印,便宣告了今日议事的结束。她微微偏了下头,对跟在她身后的燕飞尘道:
“你跟随我跋涉劳苦多年,容色都清减了不少,辛苦了。等捡个好日子,你便回江对岸去,做新一任的燕王殿下吧。”
燕飞尘神色一动,握住了施莺莺的手,刚想说“让谢北辰去吧我只想在这里陪着你”,就听见谢北辰十分做作,十分故意地,在施莺莺背后用力咳嗽了一声。
不愧是血脉相连的两位大燕皇子,哪怕燕飞尘和谢北辰之间的情谊已经脆弱得随时都会“彩云易散琉璃脆”了,他们也能在短暂的一个眼神交换和动作之间得知对方的意思:
我这是为你好,兄弟。那可是大燕王啊,莺莺这些年来还把烂摊子给收拾了个七七八八,回去就能享福,你就不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