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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迎着谢北辰逐渐混沌起来的目光,微微地笑了起来,暗蓝色的桃花眼里,似乎闪过刀与剑的清光、血与火的哀嚎;与此同时,象征战争的号角在这一刻响彻全皇城,无数人的清梦刹那间破碎成片:

“就在今天。”——

作者有话说:*放一个小彩蛋,“不祥”和狗。

*金错刀的来源:施莺莺去大燕国的时候,什么都没带;第30章燕飞尘来访,31章离开之时便身佩金错刀,由此可见是燕飞尘送的。

*四愁诗张衡汉

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

路远莫致倚逍遥,何为怀忧心烦劳。

*《周礼·谥法》:未家短折曰殇。

翻译:还没成人就死掉了,叫殇。

《康熙字典》:死于国事曰国殇。

【小剧场·对比】

燕飞尘:我是大燕国最后的皇储,就算我觉得莺莺很不错,是一代明君的好料子,但我大燕国的人也是要脸的,我还是想当大燕皇帝的!所以该打的仗还是要打,不能白给!

谢北辰:莺莺看我,我已经光速白给了!太好了,燕飞尘没学我白给,谢谢皇姐给我铺路,对比产生美!你越跟莺莺当对手,她就越会注意到我的价值,谢谢你,皇姐!

燕飞尘:???你他妈????

旁观了一切的系统大彻大悟做总结:谢北辰的一切对手都输在了太要脸上。

第40章用兵“我是你手里最利的剑吗?”……

上次施莺莺可不是白去大燕国的,她不光要打着“大燕国人才辈出”的旗号改革自家的科举制度,更把“大燕国君主式微、厉家尾大不掉”的情报传回来:

只要有这个引子在前面,接下来都不用她分析,朝云老皇帝的心腹、兵部侍郎一行人,就能推断出,现在是对大燕国用兵的最好时机!

系统:“我悟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我只负责传递情报,黑背锅你来,送死你去’的合作伙伴,不愧是你啊莺莺!”

施莺莺谦虚地摆摆手:“还好还好,过奖过奖,毕竟不能让人觉得我是个有野心的人嘛。”

系统:“???不,那啥,我没有真的在夸你……”

果不其然,当施莺莺深夜受急召入大殿议事的时候,兵部侍郎正在手舞足蹈、慷慨激昂地分析局势呢:

“幸好厉无殇已经死了,大燕国再无用兵之才,区区一个长公主燕飞尘根本不足为惧,更何况大燕国那边的陈规陋矩谁不清楚?”

立刻有人附和道:“是啊,那位大燕长公主只怕从娘胎里出来后,就再也没接触过权谋之术了,能舞刀弄剑都是她那父皇格外开恩。”

“陛下,这可是百年难得一遇的良机,如果错过了,燕飞尘就会站稳脚跟、临危受命监国。此后她只要能力挽狂澜哪怕一次,就能大大提高声望,鼓舞士气,万一真的就此破除了他们的旧规矩,那以后只怕再也动不得大燕国了!”

老皇帝虚眯着眼睛,看向面前一干摩拳擦掌的大臣们。明明每个人都在向他表忠心,可帝王多疑,他反而感觉自己的地位受到了威胁:

他的臣子们个个都正当壮年,足智多谋,而他又是个痼疾缠身的老家伙了,谁能担保出兵大燕国的这个人,不会成为朝云国的厉无殇?

但他表面上依然不动声色,甚至还对施莺莺发问道:

“那依我们的长公主之见,派谁去出兵更合适呢?”

一手造成了今天这个局面的幕后黑手摆出了一副茫然的神情来,沉吟片刻后,低声道:

“父皇,我是工部的人,只会负责剑修水利,不会排兵布阵。此等大事,还是交给兵部的人来决断罢,我等工部只负责为军队打造作战用的盔甲和刀枪便是了。”

“长公主何必自谦呢。”兵部侍郎和朝云老皇帝交换了一下眼神,随即进一步试探道:

“就连大燕国的长公主都能临危受命监国,难不成我们的长公主要输给她不成?”

施莺莺连连摆手,为难道:“倒不是这么说,只是我和大燕长公主义结金兰交好多年,要是让我带兵去打她的话……我心里不好受。”

一听施莺莺这么说,老皇帝浑浊的眼中闪过一道精光:

这么看来,施莺莺果然是带军出兵大燕国的最佳人选!

首先,她不擅军事,只要能捅下一两个篓子,就足以把她这些年来,靠两大座水利工程打下来的贤名消耗殆尽了,毕竟这可是牵系着全军百姓性命的事情。

其次,她一看就是个不爱争功的人,不管打赢了还是打输了,都对自己的皇位没有威胁。

最后,施莺莺还和大燕长公主燕飞尘是故交,这样一来,不管最后打赢了还是打输了,就都有了完美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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