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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生步入镇口时,喧嚣的声浪便扑面而来。人们裹着厚厚的棉衣皮袄,脸上带着节前的喜气和忙碌的红晕,呵出的白气连成一片。
某个富商家的公子晃着脑袋一路招猫逗狗,惹得赶集的娘子们远远就要避开。
他正嘚瑟着,大冷天晃着个折扇自诩风雅,不其然与路人相撞。
“哎呦!哪个不长眼的?”
他满脸不耐地抬眼,只见一张天仙的面容从眼前一闪而过:
眉如墨画,眼若含星,肤白似玉。一袭绯衣,衬得他如同雪地里骤然绽放的一枝红梅,清艳夺目、不染凡尘。
公子哥儿看呆了。手里的折扇“啪嗒”一声掉在地上也浑然不觉。他长这么大,在这乌合镇乃至附近几个县城,也算见过不少美人,可何曾见过这般颜色?
他呆愣在原地,面露痴相。直到对方远去只剩个绯色的背影,他还兀自陶醉。
回过神来后,他正打算花些银子好打听那位美人的消息,往怀里一掏,却发现自己的钱袋子不见了踪影。
可恶的扒手!平白坏了他的好事!-
而此刻的涂生,早已远离了喧嚣集市,拐进一条僻静无人的小巷。他从袖中掏出那个沉甸甸的锦缎钱袋,掂了掂,满意地勾起嘴角。
得抓紧时间了。
破庙里那个小家伙,还等着他救命粮草呢。
作者有话说:涂生:养儿防老,我将全职在家望子成龙!
卡萨维斯:我会努力的。
谁还记得小狐狸点满的“顺手牵羊”技能?不知道大家会不会喜欢这个调调,别忘了给专栏和预收点点收藏噢!另外月末了,营养液有多余的话,我将乞讨一下!(这个作者真的话好多希望大家别嫌烦)
第130章涂生的躺平之路(3)
养育狐狸崽子想来只需要教教打猎,至少涂生自己只在母亲身边待了一小段懵懂的时日。
三个月,或许更短,他便开始独自面对这莽莽山林。饿了找虫鼠,渴了舔露水,冷了钻进树洞蜷缩;受伤了,也只能自己舔舐伤口。
生老病死,弱肉强食,山林自有其法则。学会这些,便能活下来。
但人类不是这个养法。
他混迹人间百余年,观察过无数人类家庭。
那些幼崽,被包裹在柔软的襁褓里,一哭便有人围上来,温言哄劝。蹒跚学步时,总有一双手在身后虚虚护着,摔倒了,立刻被抱起来拍灰,心疼地吹气。
再大些,送去学堂,识文断字,学习那些在涂生看来繁琐又无用的礼仪规矩。
有些孩子,明明已长得比父母还高,却依旧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甚至娶妻生子后,还要仰赖家中接济。
一胎大多只生一个,养得如此精细,耗时如此漫长。
涂生起初觉得不可思议,甚至有些鄙夷——这般娇惯,如何能在世间立足?可看得多了,又隐约咂摸出点别的滋味。
人类用漫长的时间和无穷的耐心,将脆弱的幼崽一点点塑造成“人”,将那些属于山林野性的部分小心剥离,注入伦理、情感、责任,以及名为“爱”的复杂东西。
他不完全理解,但既然决定要收养这个小东西,似乎就得按人间的规矩来。
涂生握着新鲜得来的钱袋子,第一站,得去弄身能御寒的衣裳。
乌合镇最大的成衣铺子坐落在镇东头最宽敞的街上,门面阔气。
寻常百姓家,多是扯几尺厚实耐穿的粗布或棉花,回家自己缝制,省下不少工钱。舍得来成衣铺直接买成品的,要么是赶时间的行商旅人,要么便是家境殷实、讲究体面的人家。
临近年节,别的铺子人声鼎沸,挤得水泄不通,这里却另有一番光景。
客人三三两两,不慌不忙,手指拂过架上一匹匹光泽柔滑的绸缎、厚实挺括的毛料,低声与掌柜讨论花色、款式、绣工。
掌柜的是个精瘦的中年人,正倚在柜台后有一搭没一搭地拨弄算盘珠子。门帘被掀开,他抬头望去,眼睛立刻亮了。
进来的是一位年轻公子。一身绯色长袍,墨发用一根简雅的白玉簪子束起,眉眼是精心雕琢过的俊逸,
那双微微上挑的狭长眼眸,眼波流转间,似含春水,又带着点漫不经心的疏离。
通身气派,绝非寻常富户能养得出的。
“有没有棉衣?小孩穿的。”
涂生自是没有做针线活的手艺,只得来买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