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风(第1页)
这日春和景明,这几天林砚借着博士知道的受伤为理由,告了假。钟家军和王家的金疮药他没比较出个好坏,只知道都是好药,那日飞出去摔倒被蹭掉结痂的伤口又慢慢结痂,主要是筋骨也都自如了。所以刚觉得人舒服,又趁着天气好,林砚就想出来逛逛,天天在房里呆着,感觉吃进去的东西都消化不了。
刚想找个地方,就收到了王煜家小厮递过来的信,问他伤好了没有,若好了,一直未能成行楼外楼之约走起,王煜把那个新来的歌女又夸赞了一番。
林砚好笑的摇摇头,王煜的话确实也勾起了他的好奇心,忍不住就想去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女子让他一直挂在嘴边?便让丫环帮忙收拾了一下,带着两个小厮出了门,直奔瓦舍。
“热腾腾的枣糕——刚出笼的枣糕——”
街角处,卖枣糕的婆子正支起她那副油光发亮的蒸笼,白气从笼屉缝隙间钻出,在春日微凉的空气中凝成一道道细长的白线。她那双布满老茧的手麻利地掀开笼盖,顿时一股甜香扑面而来,引得几个早起的小童围拢过去,眼巴巴地望着。
转过街角,景象愈发鲜活起来。晚上开到很晚的店铺才卸下门板,伙计们打着哈欠开始洒扫。一个卖梳篦的小贩已经支好了摊子,五颜六色的梳子整齐排列在蓝布上,在阳光中泛着柔和的光泽。
“客官看看这檀木梳,香味经年不散,最是养发。”见有人驻足,立刻热情招呼。
“公子买花吗?今早刚摘的茉莉,还带着露水呢。”忽闻一阵清脆的铃铛声由远及近。林砚转头望去,只见一个约莫十五六岁的少女挑着两篮鲜花走来,竹扁担随着她的步伐轻轻颤动,系在上面的铜铃便发出悦耳的声响。她身着淡绿色短衫,下系杏红裙子,发间只簪了一朵小小的白茉莉,却衬得肌肤如雪。
她在林砚面前停下,放下担子,抬手擦了擦额角的细汗。那双手虽不似闺阁小姐般白皙细腻,却修长灵巧,指甲修剪得圆润整齐。
林砚今天心情不错,便道:“这花怎么卖的?”
“三文钱一把。”见林砚要买,她开心的弯腰从篮中取出一束用红线捆扎的茉莉,花瓣上果然还沾着晶莹的露珠,“您闻闻,香着呢。”
林砚接过花束,花香清冽,确实令人心旷神怡。正当林砚掏钱时,身后传来一阵喧哗。
“让开让开!新鲜活鱼到市——”一个精壮汉子推着板车疾步而来,车上木桶里水花四溅,隐约可见青黑色的鱼背时隐时现。路人纷纷避让,那卖花少女也急忙去挪她的花篮。
“小心!”林砚见她来不及,一个箭步上前,帮她将另一个花篮提到路边。板车呼啸而过,溅起的水花打湿了林砚的衣角。
“多谢公子。”她松了口气,眼中满是感激,“公子帮我护住了花篮,这束花就当谢礼了。”
林砚笑笑说:“不用了,你要是真要谢我,就跟我说一下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好的茶馆?最好有杂剧看的。”
她很少见到这样好看的公子,而且那么的平易近人,斯文有礼。于是看着林砚的眼神也渐渐染上了娇羞,她微微低头,用她认为自己最好看的侧脸对着林砚,笑着说道“那公子真问对人了,前面刘家茶肆,他们家的龙团胜雪最是解乏,这几日有新出了一幕《周处除三害》,我每日这个时辰都去里面卖花,一看就走不动了。”
“好呀,那我得空就过去,谢过姑娘。”林砚让小厮给了花钱,翩然而去。
小厮跟在他身后,频频回首看向呆在原地还在愣愣看着林砚背影的卖花姑娘,摇摇头,这个衙内,也不知道自己生的好,一身绫罗,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就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还时不时撩人家姑娘。早两年,他还不懂事的时候,以为这衙内生性风流,就爱撩拨这些长得干净好看的小姑娘,后面发现,他就是看这些姑娘干净,觉得心情好,比平时待人更加温文有礼,加上他的外貌,就容易引得人家姑娘倾心。他自己倒不是有意,转头就忘了,所以这才不好啊,白白浪费了人家小姑娘的一番情意。
“公子好走。”卖花姑娘等林砚身影消失在拐角,才从嘴里慢慢吐出一句。
到了楼外楼,虽是白日,但也一样热闹。林砚在老鸨的亲自带领下,穿过人群,到了二楼一间房间,王煜已经先他一步到了。
才到门口,就听房里嘻嘻哈哈,有调笑声不断传来,老鸨满脸堆笑道:“是小樊姑娘!唱小曲最是好听,能把人骨头都唱酥了,轻易不出来呢!这不几位公子大驾光临,奴家千请万请,才把她给请出来了呢!”说着推开了房门。
房里已坐满了人,林砚一看,不光王煜到了,还有几个同窗。但是今天不是休假日,林砚以为就王煜逃课了,没想到这么多人都逃课了。
林砚也没说话,大家心照不宣,招呼林砚坐下,王煜就坐在他身旁,看着他手里拿着花,打趣道:“来得这么晚,你这是去哪先采了花?”
“是呀,林衙内,这花好香呀!”众人闻言都笑看这林砚,几个陪酒的姑娘也都笑嘻嘻附和着。
“路边碰到个卖花的姑娘,觉得挺好闻的,就买了。来,送你了。”林砚把花就近给了身边的一个姑娘,惹得她微微红了脸,捧着花束甜甜的给林砚道了谢。
这时林砚就觉得手臂被王煜微微碰了一下,转过头看他,就见王煜眼神示意他看向前方正抱着琵琶的唱曲的女子,道:“我跟你说过的,新来的那个,她叫小樊,是不是很好看?”
林砚看了眼这位传话中的小樊姑娘,但是心下微微失望,远没有想象中令人惊讶的美貌,顶多就是比较清秀,眉间都有一股忧愁之感,衬托她整个人更加的清秀脱尘,在这个胭脂味重得令人想打喷嚏的地方,确实有些脱尘出挑之感。
“是挺特别的。”林砚转头看向王煜,客观的道。
他比较好奇的是王煜,他是家里的独子,又是正室大娘子生的,比他还金贵呢,家里要啥美貌丫环没有,怎么倒对一个只见过一两次面的风尘女子夸赞不已。
“她只承应诗酒唱和,还没陪过人。我想把她买下来。”王煜悄声继续吐出令王煜震惊的话来。
“王煜,这里不干净,快跑。”林砚也悄声说道。
“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