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0章 追责(第1页)
判决之后案件的执行难,犹如横亘在法治进程中的顽石,是多种复杂因素相互交织的产物。
在众多致使执行难的原因里,法院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的表现,无疑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是影响案件能否顺利执行的核心要素之一。
执行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责任心,宛如执行工作的基石,直接关乎执行质量与效率。
在金雅妹案件里,尽管金雅妹已经向法院执行局提供了郑雯的资金流向。
而原南区法院执行局部分工作人员对法律条文一知半解,面对复杂的财产转移手段束手无策。
在查询朱光明名下房产时,对房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复杂产权变更资料,未能运用专业知识深入甄别,轻易放过了关键线索。
同时,个别执行人员对待工作敷衍塞责,金雅妹多次前往执行局询问进展,得到的不是积极回应,而是推诿拖延,态度冷漠,将案件卷宗随意搁置,导致执行进度停滞不前。
更恶劣的是,法院执行局局长竟有意维护郑雯,将公权力沦为庇护私利的工具。
这般专业素养匮乏与责任心缺失的状况,即便执行制度设计得再完善,流程规划得再精细,也难以让案件执行工作步入正轨,有效执行更是无从谈起。
法院执行局与其他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程度,如同执行链条上的关键节点,对案件执行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以金雅妹案件涉及的资产转移为例,若执行局与银行、房产管理部门能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本可及时察觉朱光明遗孀郑雯转移资产的异常操作。
然而现实中,执行局与银行之间信息传递存在延迟,房产管理部门在产权变更审核时,未与执行局及时联动核查,致使郑雯得以在判决前,将朱光明名下价值近八百万元的房产迅过户、变卖给远房亲戚,而执行局对此浑然不觉。
执行局与税务部门在资产交易税务核查方面缺乏协同,让郑雯得以通过虚假交易合同,在账目上掩盖资产转移痕迹,给执行工作带来极大阻碍。
社会环境和公众意识等外部因素,同样不可小觑,犹如执行工作面临的无形阻力。
在金雅妹案件中,被执行人郑雯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团,为逃避执行无所不用其极。
他们不仅精心策划,将资产隐匿、转移至多个隐蔽账户与关联企业,还利用复杂的人际关系网络,干扰执行工作。
部分公众对执行工作理解支持不足,在执行人员调查取证时,因害怕得罪人而拒绝提供线索,甚至有人受利益诱惑,协助被执行人隐瞒财产。
这种不良社会风气与公众意识的偏差,极大地增加了执行工作的难度,让执行人员在探寻真相、追回资产的道路上举步维艰。
综上所述,要破除判决之后案件执行难这一困境,是一项系统且艰巨的工程。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执行制度,为执行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
加强执行局自身建设刻不容缓,通过定期培训、业务考核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强化思想教育,增强其责任心;
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与银行、房产管理、税务等部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明确协作流程与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利用媒体宣传、社区普法等手段,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公众意识,让公众理解执行工作意义,支持执行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逃避执行行为的良好氛围。
唯有如此多管齐下,才能切实提高案件执行成功率,维护法律的威严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金雅妹这起案件中,执行难问题被无限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