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6章 陈炜到任(第1页)
按照正常程序,法院判决生效后,若遇到被告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而执行局一直拖延执行或拒不执行的情况,原告可以通过以下部门和途径进行反映或举报:
一、上一级人民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具有法定的监督职责。
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监督,提交书面材料详细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案号、当事人信息、生效判决的内容等;
阐述执行局拖延执行或拒不执行的具体表现,比如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过六个月未采取实质性执行措施,对您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怠于核实和执行等;
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据,如与执行局沟通的记录、执行进度查询结果等。
上级法院在审查后,可能会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能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院有权对法院的执行活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提出检察监督申请,说明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情形,像是违反法定程序执行、怠于履行执行职责等,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检察院在受理后,会依法审查,如果确认执行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之处,将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要求法院依法纠正执行行为,推动执行工作合法、公正进行。
三、纪检监察部门:无论是法院内部的纪检监察机构,还是当地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都可以受理对执行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
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执行局工作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
在反映情况时,尽量明确具体的责任人、事件生的时间和经过等信息,以便纪检监察部门能够精准地展开调查。
若经调查属实,相关责任人将面临党纪政纪处分,从而促使执行局依法履行职责。
四、人大相关机构: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对司法工作具有监督职能。
向当地人大常委会的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反映执行局不执行的问题。
以书面形式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和执行局的问题,人大相关机构在收到反映后,可能会通过听取法院汇报、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督促法院重视执行工作,解决执行难题,确保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而反观金雅妹这个案子,金雅妹不但找完了上述的几个部门,就连市里的检察院和法院也找过了,可原南区法院执行局依旧没有执行。
面对金雅妹李玉泉一家当前的困境,张华作为北原市的常务副市长又岂能坐视不理,一向见不得老百姓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他怎么可能不暴怒?
张华暴怒,那是要出大事的,这一点市府办副主任娄世军很清楚,肯定有人要倒霉了,至于是谁,娄世军说不准。
但是张华的“板子”已经高高举起了,就看打在哪个不长眼的屁股上了。
这时李玉泉嗫嚅道:“张市长,其实有人早帮我们打听过了,区法院执行局的总是不执行,主要还是郑雯这个女人家里的人有背景。”
“什么背景?”张华转过脸看向他,追问道。
李玉泉犹豫了好一阵,这才说道:“郑雯的大哥叫郑中强,在我们原南区区政府上班,当的办公室主任。
郑雯的姐在我们区公安分局上班,好像是接的她父亲的班吧。
郑雯的父亲是我们区公安分局退休的一名副局长。”
说到这,他停顿了一下,望着张华,见张华微眯着眼睛,脸上很是阴沉。
他又说道:“张市长,当着您的面我们一家也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就实话实说吧,郑雯转出资金的账户要么是她哥的儿子的银行账户。
要么是她姐的孩子的银行账户。
张市长,您说,有她哥和她姐罩着,那些资金又都在他们孩子的账户里放着,我们区法院执行局的能执行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