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2章 古人 后人不扮鬼了(第6页)
一支是替天国冲锋陷阵的异国佣兵。
若天国真能成事,他携此资本与“阐释天幕”的至高话语权,去泰西之地争一个教皇尊位,未必只是狂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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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教士麦克斯,已彻底进化成了“刘兴汉”。
他坚信自己是汉高祖刘邦的后裔。
便是刘邦本人从坟里爬出来反驳,他都不认!
他的底气,也不是凭空来的。
一来,是头顶的天幕神迹。
信仰这东西,从来容不得破灭,无论如何都要寻个理由维系。
刘兴汉不仅找理由说服了自己,更凭着这番理由,笼络了无数信徒。
二来,天国的诸位天王只要不内讧作乱,哪怕只是照着封建王朝的法子治理朝政,凭着麾下的虎狼之师,问鼎北京、一统天下的胜算,本就不小。
三来,刘兴汉如今手握两大助力。
西洋的军队为天国冲锋陷阵,西洋的科学家为天国钻研技术。
待到天国定鼎天下,他的地位,只会水涨船高。
洋人虽没有“衣锦还乡”的成语,可那份荣归故里、光耀门楣的心思,却和华夏人一般无二。
刘兴汉打从一开始,就没想着在华夏的土地上,和几位天王争权夺利。
所以,只要天国得了天下。
一个得胜的天国,于情于理,都会支持这位“自己人”出去开枝散叶,扬威域外。
如此天时、地利、人和,刘兴汉怎能不意气风发?
在刘兴汉的叙事里,他是刘邦后裔、舜帝苗裔、天生高贵的被神垂青的华夏贵族!
先祖高帝提三尺剑取天下,圣王舜帝以仁德治万方!
吾身负双帝苗裔之贵,生来便该统御四方!
红毛的蛮夷,黄毛的蛮夷,合该是吾之子民奴仆!
宗教,吾懂。
科学,吾亦懂。
所以:
教皇的冠冕,我要!
国王的权杖,我也要!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那是庸人之虑。
吾兼教皇与国王于一身,方是天道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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