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章(第2页)
在这之前,要先介绍一下改革前的背景:
中国历代王朝的税收主要来源于两大块:田赋和丁银。
一个是按照土地面积和等级向土地所有者征收的税;一个是按照成年男子的人头数征收的税、劳役或代役金。】
【这种税收制度让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和没有土地的贫农,在家庭“丁口”数量相同的情况下,需要缴纳同样多的丁税。
对普通百姓来说无疑是个沉重负担,就更不用提那些根本连地都没有的流民了。】
【所以相当反常识的是,在重男轻女成风的古代,溺杀男婴的情况其实相当普遍。
毕竟16-60岁的成年[男子]才能被称作是‘丁’啊。
即时生存的压力,压倒了长远的香火观念。】
【当然,除了直接杀掉这种干脆利落的方式,不向官府申报新生的男丁也是相当普遍的一种避税手段。
长远来看,这显然会导致阻碍人口增长,并导致国家无法掌握真实的人口数据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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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清初
顾炎武叹息:“百姓往往有生子甫成童,即割杀之者!”
作者有话说:[1]这段出自《明朝那些事儿》
第160章明祖【所以摊丁入亩就是……
【所以摊丁入亩就是抓住了百姓的这个痛点,废除单独的人头税,将原来征收的丁银总额,平均摊入到田赋中,按土地面积统一征收。
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
——征税只看你有多少土地,不看你有多少人口。】
【从此以后,征税方式改为由中央政府核算出全国或全省的丁银总额,再将这个总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分摊到各地的土地税中。
此后,百姓只需要根据自己拥有土地的数量和等级来缴纳统一的税,不再承担单独的人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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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禾的话甚至连尾音都还没落下,从秦至清,不可胜数的地主、官僚就已接连不断地拍案而起:
“荒谬!此乃掘我朝根基之祸源!”一位身着朱紫官袍的老者须发皆张,手指剧烈颤抖,仿佛眼前不是光幕,而是倾覆的社稷。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纳粮当差,天经地义!若按田亩征丁银,那些黔首佃户,无立锥之地,岂非从此逍遥于王化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