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福尔摩斯华生 给出高度讚誉(第1页)
这手稿,確是他穿越过来之后,在这副病弱躯壳里,於紧迫的时间压力下“赶製”出来的。
穿越前,他的记忆力就很不错,不然也不会选择攻读数学这种天坑专业。而穿越后,他又发现自己觉醒了一种类似“记忆宫殿”的能力。
过往阅读过的文字、学习过的知识,乃至一些模糊的生活片段,都化为了一个具象图书馆中的藏书或档案室里的卷宗。
只要他集中精神“想”起某个主题,相关的记忆便会如同被无形之手从对应的“抽屉”或“书架”上取出,在他脑海中清晰展开,细节分明,几乎没有了遗忘的阻碍。
他此刻面前两人正在阅读的这篇文章,正是他从记忆深处打捞出来,又歷经了颇为艰难的“本土化”工序的產物。
记忆中的文本清晰,但时代细节模糊——为了將故事锚定在1880年的伦敦,各种琐碎的研究消耗了他本就不多的精力。
它来自这样一个记忆抽屉。
“標籤:赫伯特·乔治·威尔斯”。
此刻,这位作家应该还是个在布店当学徒或者正在为进入师范学校而挣扎的青少年,距离他写出那些奠定科幻文学地位的杰作《时间机器》、《世界大战》还有十多年的光景。
而在1895年,威尔斯的確会发表一篇名为《被盗的桿菌》的短篇小说,正是投稿给《蓓尔美街报》的——这是查尔斯为自己找到的一个勉强算得上“投其所好”的切入点。
这是偷窃,最卑劣的文学窃贼。
他可以诡辩,说自己是个盗火者,从未来偷来火种,只为照亮自己眼前这寸步难行的冻土。
但说到底,这只是在为自己的无耻找藉口。
不过,道德上的谴责,在“几周后流落街头”和“隨时可能病死”的现实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更何况,他不得不承认,威尔斯这个故事本身是优秀的。
它完全符合《蓓尔美街报》那个新专栏对文章的要求——兼具科学內核与文学趣味,是一个带有悬疑和轻微惊悚色彩的故事:
一个狂热的无政府主义者拜访了一位细菌学家,趁机偷走一管他认为是霍乱桿菌的培养液,意图投入城市供水系统製造大规模灾难。
故事的高潮在於紧张的街头追逐后,小偷逃到泰晤士河边,以为成功在望,竟喝下了试管中的液体,企图让自己成为“活体炸弹”。
——但那管液体並非真正的霍乱桿菌,只是一种蓝色的染料细菌。
“很適合。”查尔斯在內心再次低语,仿佛是为了说服自己。
如果连夏洛克·福尔摩斯这样的人,在仅仅瞥见標题和零星字句后都能表现出兴趣,那么报社的编辑接受它的可能性,是否会更大一些?
客厅里安静了片刻,只有纸张翻动的沙沙声和偶尔传来的,表示惊讶或讚赏的轻微吸气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