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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志願與等待(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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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績公布後的日子,沈靈均的生活分成三條線。

第一條線:準備上大學。

她買了幾本法學入門書籍,開始自學。雖然離大學開學還有三個月,但她不想浪費時間。她知道自己基礎差,跟那些從小接受正規教育的同學比,她至少落後了三年。

她給自己定了一個計劃:開學前,把《法學概論》《憲法》《刑法總論》三本書全部讀完,做完筆記。

第二條線:配合方若昀的法律行動。

張強的案子已經由警方正式立案,案由是「故意傷害」。趙小雨去派出所做了筆錄,把當天看到的一切一五一十地說了出來。

「我看到張強把沈靈均從樓梯上推下去。不是意外,是故意的。推完之後,他往下看了一眼,然後笑了。」

這是趙小雨的原話。沈靈均看到筆錄影本的時候,手指在「笑了」兩個字上停了很久。

第三條線:等待。

等待高考錄取通知書。等待警方的調查結果。等待張建國案子的進展。

等待是沈靈均最不擅長的事。

在宋朝,她習慣了主動出擊——擊鼓鳴冤、四處奔走、找到每一個可能幫忙的人。但這個時代不一樣。這個時代有程式、有規則、有流程。你不能越級,不能跳過步驟,只能一步一步走。

方若昀跟她說過:「法律像一條河。你不能跳過去,只能順著河走。有時候會很慢,但只要你一直在走,總會到目的地。」

沈靈均記住了這句話。

七月中旬,沈靈均收到了省師範大學的錄取通知書。

紅色封面,燙金字體。上面寫著:

沈靈均同學:

你已被我校法學院法學專業錄取。請於九月十日前來校報到。

王秀蘭捧著那張通知書,哭了又笑,笑了又哭。

「你爸要是看到了,該多高興啊。」她擦著眼淚說。

沈靈均沒有哭。她把通知書小心地收好,放進抽屜裡。

然後她拿起手機,給方若昀發了一條簡訊:「錄取通知書收到了。法學專業。」

方若昀秒回:「恭喜。開學前我給你列一份書單,先預習。」

沈靈均笑了。

方律師連恭喜的方式都跟別人不一樣。

八月初,方若昀打來電話。

「張強的案子,檢察院已經決定起訴了。」她的語氣沒有一絲波瀾,像是在說今天天氣不錯。

沈靈均握緊了手機:「起訴什麼罪?」

「故意傷害罪。檢察院認為,張強的行為已經構成了故意傷害,致人重傷——你從三樓摔下去,頭部著地,經鑑定為重傷二級。」

重傷二級。

沈靈均不知道這個詞的具體含義,但她知道——這意味著張強要坐牢了。

「他會判多久?」

「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法定刑期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體判多久,要看他有沒有自首、有沒有賠償、有沒有取得被害人諒解。」

「他沒有賠償,也沒有道歉。」沈靈均說。

「對。所以你不需要原諒他。」

沈靈均沉默了一下。

「方律師,如果張強判了,張建國那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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