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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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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集市里出来,林七七以为这就要回去了,便向着刚刚存车的方向走去,李大郎却拉住了她,“还要再去买些棉花和其他东西。”说着便拉着她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林七七问她:“买棉花是要做棉衣?”

“是,去年的棉衣都要拆了再絮上一层棉花,不然太冷过不了这个冬,镇上也有卖棉花的不过没有县里的质量好,价格也是县里的更划算,我们帮刘婶儿家一并买了。”说着便拉了林七七到了布庄。

“我们得多买一些,你还没有棉衣,得做新的。”

于是两人又买了一些棉花的布,林七七算了下棉花要六十文一斤,布十五文一尺,买了四尺的布外加八斤的棉花一共花去了五百四十文,真是令人肉疼,满打满算挣的钱已经去了六百多文,眼看着就又要负资产了,不过李大郎说家里的棉被也得重新絮一下,就得买多一些,也只能忍痛了。

林七七正沉浸在心痛里难以自拔,李大郎就将她拉到了另一家店门口,林七七抬头一看,好家伙居然是书铺,林七七震惊,这怎么难道还要买书,他们家是能够进到书铺这种地方的人家吗?她连五花肉都舍不得买的好吗?物质需求得不到满足,哪能照顾到精神需求呢?

林七七站在门口,用眼神询问李大郎要干嘛。

李大郎笑眯眯地看着她说,“你不是识字吗,那就别浪费了,去买本书,以后你教家里的孩子认字吧。”李大郎确实是这么想的,先买一本书,学着认些字,笔墨纸砚可以不买。

读书是很有用的,就算他自己不识字,也清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道理,读了书就算不去考功名,也可以去城里做学徒,帮别人念、写书信,都是很好的出路。

只是村里的孩子想认字太难,村里没有人教,而且读书确实很贵。

但既然林七七识字,教家里孩子认个字什么的总是没有问题的,况且林七七的算学也很不错,这么好的机会不能充分利用的话也太可惜了,至于刘婶儿家的钱可以先欠着,之后赚了钱再还。

林七七看李大郎笑眯眯的看着自己,总觉得他在坑自己,可是她没有证据。

不过林七七琢磨了一下,她也觉得小孩子应该念书,想她林七七寒窗苦读十六年,教个个把小孩子应该也没什么问题,于是她笑眯眯道:“好呀,你也不认字,你和他们一起学呗,做个榜样。”哼!小样儿,到时候学的不好就打手板。

李大郎笑笑,转身施施然往屋里走,“我就不用了,我现在念书也没什么用。”

“谁说的,念书和年龄有什么关系,只要学到肚子里就是有用的,你不知道有个词叫大器晚成吗?反正买一本书教一个人是教,教两个人也是教,教三个、四个人也是教,没什么差别嘛。”林七七极力劝数,一溜小跑的追着李大郎走进了书铺。

他们两个一进去就有伙计应了上来问需要些什么,林七七在心里默默的盘算了一下,要认字,无非就应该是从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弟子规这些里面选,而选哪一本,林七七觉得,最便宜的就行。

于是林七七直接问伙计,“百家姓,千字文,三字经和弟子规哪本最便宜。”

伙计麻利的替她找了一本百家姓出来递到她手上道:“这就是了,百家姓最便宜,因为它字最少,只不到六百字,给家里小孩儿启蒙用也好,一共三百文。”

三百文!!只薄薄的一册,五百来个字。林七七摸着手里着薄薄的一本书,心道怪不得说穷书生穷书生,念书果然永远都是穷人难以触及的东西,林七七想了想还是有些肉疼,她眼珠子转了转,问那伙计,“可有旧书,旧一些也没关系。”

伙计看他们的穿着就知道他们家里的条件并不好,想了想从后头果然找来一本旧书递给她,“这个你要的话只收你二百文。”

林七七接过来看了看,是一本千字文,只有书皮没有了其他内容都是完整的,而且纸页都很新,是用正楷写的,字迹清晰。

林七七当即决定就买这本了,字数一样还更便宜,赚到了,她转头对伙计道便道,“就是它了。”说着便伸手进布袋里数钱。

那伙计见她似是识字,举止大方,不似其他乡下妇人,陪儿子来买笔墨都是站在门口连店门都不敢进,便问道:“夫人识字?”

林七七坦然回道:“识得一些。”

伙计了然,“那夫人可还要看一下笔墨?”

“不了,我们就要这本书,笔墨什么的等把字都认全乎了再说吧。”说着便付了钱同李大郎出门了。

林七七一边走一边翻着手里的千字文,李大郎见她不看路,怕她摔着便扶着她往城门口走去。

“这书可真是贵啊,就这么薄薄的几页纸,就要这么多银子。”林七七一边翻,一边嘟嘟囔囔和他讲话。

“读书自然是贵的,自然是难的,所以你能识字还真是走了大运呢是吧。”李大郎笑着回答她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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