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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锻炼孩子家安开始学做生意了(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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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回到家,他把围裙口袋里的硬幣倒在灶台上,一枚一枚地数。一分、两分、五分、一毛,硬幣在灶台上摞成一摞,高的高、矮的矮,像一座袖珍的城市。他数了三遍,每一遍都是六毛三分。他把钱装进一个旧信封里,在信封上写了一行字:家安卖金枣的钱。

字写得歪歪扭扭的,跟林清石写在板车上的那四个字一样歪,一样扭。他看了几秒钟,把信封放在阿母的枕头旁边。

陈阿圆晚上睡觉的时候,摸到了那个信封。她没有打开,不用打开。她摸到信封里面硬硬的、圆圆的、一片一片的东西,就知道是什么了。她把信封压在枕头底下,翻了个身,面朝墙。

她没有哭。但她笑了。她笑的样子,跟她阿爸当年在灶间门帘后面、不让任何人看见的笑,一模一样。

这个家,会好的。

家安的板车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他开始不只是推著板车在巷口卖了,他开始推著板车走街串巷。承天巷、开元寺、西街、东街,哪里的巷子深、哪里的人多、哪里的老街坊认他这个“陈家铺子的小老板”,他就往哪里推。他推车的姿势越来越熟练了,上坡的时候身体前倾、脚蹬地、一步一步地往上推;下坡的时候身体后仰、手剎车、慢慢地往下放。他不再像刚开始那样推一会儿就喘了,他的胳膊粗了,肩膀宽了,手上的茧子厚了,背也挺直了。

他开始不满足於只卖金枣了。他从铺子里多拿了几样货——醃茶叶、虾酱、萝卜乾、醃芥菜,每样装一小坛,摆在车斗里。货多了,车斗装不下,他在板车的把手上掛了一个竹篮,篮子里装著用报纸包好的小包醃茶叶,一包两分钱,专门卖给那些只想尝尝鲜的客人。

他还学会了一件事:记住客人的脸。

那个每周三下午都会来买醃茶叶的中年男人,姓黄,在开元寺旁边的布店上班。他每次来都买两毛钱的醃茶叶,说“嚼了这个才有精神看店”。家安记住了他的脸,他一走过来,家安就从罈子里舀出两毛钱的醃茶叶,用报纸包好,递给他。黄老板每次都说“你这个后生记性真好”,家安就笑一下,不说话。

那个每天傍晚都会来买一颗金枣的老太太,姓吴,住在承天巷深处那间长满青苔的老房子里。她每天黄昏的时候出来散步,走到家安的板车前面,停下来,从口袋里摸出一分钱,买一颗金枣。她把金枣放进嘴里,慢慢地嚼著,一边嚼一边往前走,消失在巷子深处的暮色里。家安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不知道她家里还有什么人,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每天吃一颗金枣。他只知道她每天这个时候会来,每天买一颗,每天嚼著金枣消失在暮色里。

有一天,老太太没有来。

第二天也没有来。

第三天还是没有来。

家安在巷口站到天黑,路灯亮起来了,整条街都暗了,只剩下路灯下那一小圈昏黄的光,照著板车上那四个歪歪扭扭的字。他推著板车回到铺子里,把车停在门口,走进灶间。

“阿母,”他说,“那个每天来买金枣的阿婆,今天也没来。”

陈阿圆正在切菜,手上的动作没有停。但她知道家安说的是谁。她也注意到了。那个老太太已经连续三天没有来了。以前她每天都会来,像时钟一样准时——太阳落山的时候,她出现在巷口,拄著拐杖,穿著一件深蓝色的对襟大褂,慢慢地走过来。

“可能生病了。”陈阿圆说,“也可能是去儿女家了。”

家安没有说话。他坐在灶台前的矮凳上,看著灶膛里跳动的火焰。火焰是橘红色的,有高有低,高的像树,低的像草,最高的那根火焰在灶膛正中间,像一个正在跳舞的人——踮著脚尖,旋转著,裙摆飞扬著。他看著那个人跳了很久,跳到火焰熄了,跳到灰烬暗了,跳到灶间完全黑了,他才站起来。

“阿母,我明天去她家看看。”

陈阿圆从灶台上端下锅,把菜倒进盘子里,擦了擦手。“你知道她住在哪里?”

“承天巷最里面那间院子。门是黑色的,门口有一棵石榴树。”

“你怎么知道的?”

“我推车经过的时候看到的。她每次买完金枣,就往那个方向走。我跟著她走过一次。”

陈阿圆看了家安一眼。他坐在黑暗中,背影瘦瘦的,肩膀窄窄的,但他的背是直的,从头到尾都没有弯过。

第二天下午,家安提早收了板车,推著空车走到承天巷最深处。巷子到这里就到头了,前面是一堵长满青苔的砖墙,墙根下种著一棵石榴树,树干歪歪扭扭的,枝叶稀稀疏疏的,但树上掛著几颗青色的石榴,还没有熟,嘴还是闭著的。

黑色的木门关著。门上的漆已经剥落了,露出下面灰白色的木头。门环是一只生锈的铁环,掛在门上,风吹过的时候会轻轻响一声。家安把板车靠在墙边,走到门前,犹豫了一下,抬起手,在门上敲了三下。

没有人应。

他又敲了三下,比前面三下重了一些。

门开了。开门的不是那个老太太,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穿著工作服,身上有一股油漆的味道。他的脸上有一道疤,从眉毛一直划到嘴角,癒合得很好,但疤痕还是明显的。

“你找谁?”

“我找……一个阿婆。每天傍晚去巷口买金枣的那个。”

男人看著家安,看了几秒钟,脸上的表情从疑惑变成了悲伤,从悲伤变成了平静。

“你是陈家铺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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