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五五年体制(第2页)
而众议院则不一样,众议院议员任期为4年,或者在议院被解散的情况下可以另行总选举,由于它有途中解散的制度,被认为较能忠实地反映民意,故相对于参议院而言反而是众议院拥有较高的地位,这叫做众议院优越制。
这话如果这么生硬地讲出来的话可能比较难理解,因此我们来详细说一说众议院的解散和优越。
首先是解散。
日本众议院的解散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众议院对内阁提出不信任案时,为了表示和内阁大佬势不两立到底的决心,而后宣布解散,属于对抗的一种手段;第二种叫做行政解散,根据宪法,内阁具有解散众议院的行政权力,所以当内阁在真的视议院为眼中钉肉中刺时,便有权将其解散。
可能有人会问那这岂不是意味着议院从此就在内阁掌控之下了?
其实倒也未必,因为根据日本宪法,众议院无论是中途解散还是做满四年,一届没了之后必须在40天内再选一届新的出来,也就是说纵然你内阁不辞辛劳四十天解散一次,老百姓也能不辞辛劳四十天再选出来一次,到头了糟蹋的还是内阁大佬们的名声。
说完了解散来说优越。
所谓众议院的优越,具体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
1。众议院通过,但遭参议院提出异议的法案,若经众议院议员出席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再度通过,则自动立为法律(日本国宪法第59条第二项)。
2。预算之议决、条约之承认、内阁总理大臣之指名诸事项,若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决议不一致,且召开两院协议会亦无法达成共识时,或是参议院在一定期间内无法议决该项众议院的决议,则众议院的决议将自动成为国会全体的决议(宪法第60条第二项、第61条、第67条第二项)。
3。预算案由众议院先行提出送审(预算先议权,宪法第60条第一项)。
4。内阁不信任决议只有众议院可以行使(宪法第69条)。内阁不信任案的通过(或内阁信任案的否决),将与内阁总辞与众议院解散一并进行。
5。国会会期的决定,若两议院无法达成共识,或是参议院无法议决,则依众议院的决议办理(日本国会法第13条)。
PS:众议院在修宪案上并未享有优越权。又,众议院虽可针对阁员个别行使不信任决议,但该不信任决议并无法律上的效力(亦即,众议院可以行使内阁不信任决议来迫使内阁总辞,但无法透过不信任决议来迫使个别阁员下台)。
总而言之,两大政党最多再有4年时间就要决战巅峰了。
顺便需要指出的是,此时日本的选举手法较之明治大正时代也已有了很大的不同。
话说日本在昭和三年(1928)时就已经确立了普选制度,不过当时规定的是只有25岁以上的男子才拥有选举以及被选举权。
然后到了二战战败之后,在联合国占领军的指导下,日本女子才第一次有了选举被选举权,在昭和二十一年(1946)的第22回众议院选举中,有39名女性被选为众议院议员。同时,男子投票的年龄也从25岁缩短到了20岁,而这条法律至今亦被沿用。
不过被选举权的年龄限制则有所不同,众议院议员要满25岁,参议院议员则要满30岁。
无论是社会民主党还是自由民主党都将自己的目光投向了第28回总选举,这个我们刚刚说过,论其原因,不仅仅是因为这是两党首战,跟和当时的局势有关。
时为上世纪50年代中后,随着朝鲜战争爆发,日本因战得福大大发展了经济,迅速走出了一直笼罩在自己头上的战败国阴影,昭和三十二年(1957)四月二十九日,日本上映了一部由新东宝拍摄的影片——《明治天皇与日露大战争》。
日露战争就是日俄战争,以前的日本人喜欢根据发音把俄国叫作露西亚。
片子主要说的是日俄战争中,在明治天皇的英明睿智的伟断下,大日本皇军勇敢奋战,大胜猎枪沙俄帝国。
虽然乍看之下这不过是一部战争片,但其意义却是非同凡响。
话说在战败之后,日本的文艺界一度陷入了无尽的低迷与黑暗状态,虽说有自己的电视台,但罕有电视连续剧,这是因为电视剧需要经过特别严格的审查,剧中如果一旦出现“报仇”啊“讨伐”啊之类容易让人联想到打仗,战争的情节,那就会被直接卡死。
同时,柔道,剑道之类的武道也被禁止,因为这些容易让人想到“武士道”,真要浑身痒痒了想试试身手拳脚,倒也不是不行,那就玩格斗吧,这是从美国给引进来的,比较有政治方面的安全感。所以当时很多日本的柔道家,空手道家都改行做了格斗运动员。
以上这些都是美国人定的规矩,也是由美国方面亲自指派的审核员,为的是防止日本人通过文艺节目体育运动来宣扬军国主义甚至是复辟军国主义。
所以某些人在自己的著作中提到说战后的日本在美国的压迫下多放一些诲**诲盗的电影来毒害青少年这个讲法其实相当不靠谱,那种容易让人产生不好联想的玩意儿在当年的日本多是要全面禁止的。
因为长年累月地这么往死里卡,故而那段时间日本有意思的电视片特别少,纵观战后十五年,日本正式播放过的电视剧总共不过才5部而已。
电影当然也是如此,制片公司对题材的把握非常重要,稍有不慎就会惨遭禁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