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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汉斯(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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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汉斯

在乡下,有一座古老的庄园,里面住着一个贵族老爷。这个贵族老爷有两个儿子,都是精明至极,其实有他们一半那么精明就已经足够的了。他们打算向国王的女儿求婚,他们两个胆大包天,竟敢有这样的想法。那是因为公主发出布告,说她要征求一个她认为口才最好的人来当她的丈夫。

于是这两兄弟准备了整整一个星期,这是征婚的期限,不过这段时间对他们来说也绰绰有余了,因为他们都是满腹经纶,而在这当口学问正好大派用场。其中一个能把整本拉丁词典和本城三年的报纸全都背诵出来,而且还能把这都倒背如流。另一个精通法律条文,而这些条文全都是各个衙门的主管官员办案时所必须知晓的,因此他自认为可以纵论天下大事。除此之外他还有桩本事,那就是擅长刺绣,可以绣出色彩斑斓的束腰带来。他非但学问深厚,而且心灵手巧。

“我必定能将公主娶到!”他们兄弟俩都这样说。

他们的父亲给了他们每人一匹骏马。那个会背诵词典和报纸的得到了一匹浑身漆黑的马,而那个会为官之道还会刺绣的得到了一匹白马。他们还在自己嘴角上抹了不少鱼肝油,这样可以使得口舌更加油滑。他们骑上马背动身时,庄园上的所有仆人全都前来送行。这时候,第三个兄弟突然也来了。他们原本就是兄弟三人,不过没有人把老三算成是他们的兄弟,因为他不像老大、老二那样有一肚子的学问,所以人们只叫他“笨蛋汉斯”。

“你们穿得这么花里胡哨的要到哪里去呀?”

“上王宫啊,去向国王的女儿求婚!难道你没有听到王宫的传令官到处敲着鼓在宣读告示吗?”他们俩把这件事对他讲了一遍。

“天哪,有这等好事!这么说我也该去啰!”笨蛋汉斯说道。老大、老二听得大笑起来,自顾自骑马走了。

“爸爸,给我一匹马吧!”笨蛋汉斯叫喊起来,“我想要结婚娶老婆。她若是相中了我,她可以嫁给我;她若是相不中我,我也只好娶她当老婆算啦!”

“胡说八道,”父亲喝道,“偏不给你马,连话都不会讲。哼,哪像你的两个哥哥,他们才是绅士呢。”

“不给我马匹也难不住我,”笨蛋汉斯说,“我就骑公羊去好啦,反正公羊是我自己的,它驮得动我。”说罢,他就骑到公羊背上,双腿一夹就顺着大路跑去。嘿,那公羊撒开四蹄倒也跑得挺欢。“我来啦。”笨蛋汉斯吆喝道。他骑在公羊背上,情不自禁地唱起歌来,嘹亮清脆的歌声传得很远。

老大、老二骑着马往前行,他们一句话都不说,却翻来覆去地在思考,他们要想好最美的词语,要一鸣惊人,这样才会取得成功。

“喂,”笨蛋汉斯叫道,“我来啦!看看我捡到了什么,这样的东西可不是天天都能在大路上捡得到的。”他说着将手里的东西高高举起来,那是一只死乌鸦。

“笨蛋,”他们说道,“你捡它来干什么?”

“我要把它送给国王的女儿。”

“行啊,你爱送就送好了。”他们不禁大笑起来,又继续催马往前赶路。

“喂,”笨蛋汉斯又叫喊起来,“我来啦!瞧瞧,我又捡到了什么,这样的东西可不是天天都能在大路上捡得着的。”

老大、老二又回过身去看个究竟。“笨蛋,”他们说道,“不就是一只旧木鞋吗,连鞋面都不见了,难道这也要送给国王的女儿吗?”

“就是要送给她!”笨蛋汉斯说道。兄弟俩一齐哈哈大笑起来,策马往前奔出去老远。

“喂,”笨蛋汉斯又叫喊起来,“天哪,捡到的东西一样比一样精彩,这一样真是天下少有。”

“那么你捡到了什么呢?”老大、老二问道。

“哦,”笨蛋汉斯说道,“真是没得说了,国王女儿她一见就会喜欢得不得了。”

“哎呀,”老大、老二说,“不就是一团烂泥吗,还是从臭水沟里掏上来的。”

“一点不错,就是烂泥,”笨蛋汉斯说,“正是挺稀的烂泥,用手捧不住呢。”他把烂泥满满地装了一口袋。老大、老二策马飞驰,不多时便来到了城门口,比汉斯足足早了一个钟头。每个求婚者都要在城门口领一个号,再排成行,每一行六个人,挤得连胳膊都抬不起来。这样倒也好,要不然站在前面的那个人背脊上会挨不少揍的。

从全国各地来看热闹的人都聚集在王宫周围,从窗子里望进去,想看看公主是怎样对付求婚者的。可是不管是谁,只要一走进那个大厅,他的口才就会消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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