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6 墨翟 称天而治与暴民政治在非攻与兼爱的另一面(第1页)
3。6墨翟:称天而治与暴民政治——在非攻与兼爱的另一面
如前所述,原始道家是“无亲戚君臣上下”的,到庄子则“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就如一些当代哲学家所说,讲的是人格本体论。而儒家则强调“名位不同,礼亦异数”,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连死了的说法都不一样:“天子死日崩,诸侯口毙,大夫日卒,士日不禄,庶人曰死”(《礼记·曲礼》)。死了都仍等级森严,以等级来维持其“群”体,扼杀个性。
这当中出了个墨家,这边,儒家骂他是:
墨子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上》)
这倒与庄子说的“至德之隆”“与糜鹿同居”差不多。但是,庄子却没把他当做同志,在《天下》篇中讥讽道:
今墨子独生不歌,死不服,桐棺三寸而无梓,以为法式。以此教人,恐不爱人;以此自行,固不爱己。未败墨子道,虽然,歌而非歌,哭而非哭,乐而非乐,是果类乎?其生也勤,其死也薄,其道大毅,……反天下之心,天下不堪。墨子虽独能任,奈天下何!离于天下,其去王也远矣。
显然,庄子是讲“天放”的,对墨子的禁欲主义当然受不了;而儒家讲的那么严苛的等级,对墨子的“兼爱”甚为恼火。所以,两方都把他当做了攻击的目标,他便陷于夹缝里了。
但是,我们仔细研究一下,这三者间各有各的位置,一是讲自然而然,一是讲秩序井然,墨子则介乎其中,一面讲“兼爱”、同甘共苦。“兼相爱,交相利”,可另一方面仍强调等级、上下之别。
也就是说,就历史观而言,它介乎于自然史观与伦理史观之间。
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庄子追求的是绝对的个性自由,反对来自任何异己力量的约束;儒家恰恰相反,它绝对服从“礼”的规范,由上至下等级森严,以建立一个大一统的社会秩序。那么,墨子呢?
墨子也介乎绝对的个性自由得无条件地服从“礼”的规范之间,在个人与整个社会等级之间,创立了他的既非个人也非国家的“会党行帮”——墨家学派,这是一个组织严密的、带有宗教色彩的禁欲主义团体。
墨家讲究苦行,所以有人说他们是“刑徒”,荀子则骂过墨学为“役夫之道”;也有的说他们是“当匪当兵者”,《淮南子》说:“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在墨子的著作中,也有应召而去作战的记述。可见,他们是社会中的“侠士”。总而言之,他们都是既有人身自由,却又无人身保障的“自由职业者”,这一类人,之所以组织行帮会党,也正是为了取得自己保障的一种努力。笔者有幸与这一类人为“伍”,察觉到他们的思想,始终与墨子的主张一脉贯穿。
禁欲主义的色彩,说到底是一种保护色,通过自栽,道德的自我完善,从而免受外来的攻汗,以树立自身“至圣”的形象。由此导致其宗教观的形成,是不足为怪的。不依靠能行赏善罚恶的“大”、“鬼”来统治宗教团体,这种团体便很容易瓦解,失去了精神支柱,禁欲主义的苦行则无法进行下去。
从历史发展的观点看,如果说庄子怀念尚未异化的自然的人世的话,儒家则在极力维护业已形成的宗法血缘社会的伦理秩序,那么墨家也介乎其中,在仿效由自然人到社会之间的部落性的团体制度。
墨子说:
夫兼相爱交相利,此自先圣六王者亲行之。(《墨子·兼爱下》)
还有一些史籍均说墨子是承夏禹之制。
所以,在这样的行会里,“兼相爱之相利”,而无宗法血缘关系,则非常自然了。有谁深人至这种会党中,再去领悟墨子说的:“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便深有体会了。
因此,墨家也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它有其历史渊源,也有其现实的需要。
墨子在会党中被视为“矩子”,而他自己也当仁不让,把自己当做了教皇,他提出的“天志”的历史观,便是称天而治的。他是这么说的:
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
(《墨子·天志上》)
这话,表明了结拜者的身份,也更阐明其“天志”的思想,是与非,十分明晰。
但是,纵谈“兼爱”,作为一个会党,对外似乎是绝对平等,彼此间生死与共,对内却也是绝对的等级,有严酷的律条,不这般不足以维护其组织的稳固。所以,他对社会的等级是完全肯定的:
度人不得次己而为正,有士正之;士不得次己而为正,有大夫正之;大夫不得次己而为正,有诸侯正之;诸侯不得次己而为正,有三公正之;三公不得次己而为正,有天子正之;天子不得次己而为正,有天正之。今天下之士君子,皆明于天子之正天下也,而不明于天正也。(《墨子·天志下》)
也就是说,他只在帝王的头上加了个“天”的等级——这同样是介乎于自然史观与伦理史观之间。老庄是“道法自然”,不承认君王的统治,儒家则“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君主是绝对至上的。
但墨家的“天”,却为前所述的“我有天志”的“矩子”所代表。会党中,这种首领有生死予夺的权力则是显而易见的。《吕氏春秋,上德》的故事中,就写了这种矩子的权力与墨家的侠义,重然诺,轻生死,趋义赴难,绝对服从。全文太长,就不多引了。